最近,他的家人住在金山區山陽鎮。
清風山莊小區的乾娘。
到“新聞廣場”同心服務平台。
報告說他遇到了麻煩的事情。
2024年,她在小區買了一棟別墅,自家和鄰居家旁邊有一條景觀河,庭院南側有一片突出的“半島狀”綠地,屬於公共區域。 為了方便半島上過河,鄰居杜女士多年前在河上建了一座小木橋。
不過,由於“半島”與甘女士家的院子直接相連,出於安全考慮,甘女士多次要求鄰居拆除小橋,城管和小區物業以及當地居委會也前來拆除,但沒過多久,鄰居杜女士又重新架起了。
甘女士繼續前往該領土。
“山陽鎮城管反映。
但不知何故,超過 2 年。
這座小橋總是架設在景觀河上。
為什麼私建的小木橋很難拆除?
這背後是什麼?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座私人木橋只有兩三公尺長,只允許乙個人通過,架設在鄰居家和半島之間。
從小區的平面圖來看,屬於公共區域的半島與甘女士家的院子直接相連,中間沒有圍欄,讓鄰居過橋後可以直接來到她的院子裡。
甘女士的房子是66號,杜女士鄰居的房子是65號
圖中紅線為橋,藍色陰影部分為“半島”,與甘女士家的花園相連
甘女士說,她買這棟別墅的時候,木橋就在,一開始兩家還好,直到甘女士家養了狗,兩家就吵了一架。
甘小姐投訴人:
然後我們養了乙隻小狗跑了過去,每次她跑過去,她都會過來罵罵咧咧。 沒辦法,我也和物業居委會商量過,我在這裡停了一排花盆,有劃界感,狗狗不能走路,人走路,她不同意,她砸了花盆。
在這種情況下,甘女士乾脆在橋的這一邊架起了鐵絲網,不讓鄰居去半島,這次鄰居家沒有這樣做。 因此,兩大家族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
甘女士告訴記者,2024年9月,當地城管曾出面拆除木橋,但2024年,鄰居杜女士又接手了。
甘小姐投訴人:
那天,我們打了城管**、居委會**、物業**,他們的回覆說,讓她拿吧,因為他們已經界定違法了,已經拆了,搭車後,我們會聯合執法,半年內就拆了,但到現在為止,改建已經快兩年了, 我們一直無法等待答覆。
那麼,鄰居杜女士是什麼呢?
半島上的木橋一次又一次呢?
記者撥通了她的電話。
杜女士說:這座橋本來是。
開發商承諾建造。
記者:這座橋是你建的嗎?
鄰居杜女士:不是我們建造的,我們建造了它,當開發商答應進來時,我們就擁有了它。 至於那座橋,我也去城關談過,因為開發商說花園都是開發商當時建的,然後五年前她家搬到這裡的時候,橋就存在了。
那麼,原來的木橋到底是什麼呢?
開發者製造?
還是杜女士私下拿的?
城關已經調查了這麼久。
這仍然是乙個混亂的帳戶。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員魏衝:
圖紙上可能沒有,但是誰建造的,現在還不知道。
談論被抱怨。
杜女士也很生氣。
在她看來。 甘女士顯然可以在自己的院子裡。
在它和半島之間設定了一道屏障。
現在它在木橋的另一邊。
並將其放在鐵絲網上。
實際上,這只是說說而已。
乙個本應是公共區域的半島。
自己拿吧。 鄰居杜女士:
我現在也在抱怨城管,甘女士他們把這個公共場所圍起來,我們經歷了將近一年的過程。 去年12月18日被圍困,之前被圍困過一次,第一次圍攻被拆除,第二次沒有被拆除。 我的呼籲是,公共場所不能被個人侵占。
對此,當地居委會黃書記向記者坦言,木橋的鑑定和拆除並不複雜,但目前比較棘手的是鄰里矛盾,首先要解開兩家人的心結。
山陽鎮縉雲居委會黨總支書記黃欣:
我的觀點是,這座橋實際上是他們爭吵的原因。 說白了,就是今天我們拆了這座橋,明天他們就會有其他理由爭論。 所以關鍵不在於橋梁,而在於雙方能否坐在一起,冷靜地交談。 說白了,就是大家都要退後一步,這樣才能繼續說話,把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
顯然,住宅區黨總支書記。
這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的。
調解兩個家庭之間的衝突。
但是,從法治社會的層面來看。
任何治療都應該有法律依據。
甘女士抱怨說,杜女士的家人在山水河上建了一座小橋,城管把她拆了,又建了起來杜女士強調,這座木橋最初是由開發商建造的,因為半島區域屬於社群的公共區域,作為業主,每個人都應該有使用的權利。 那麼這座橋是非法建造的嗎?
於是,記者又問了一遍。
領土城市管理團隊成員。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很難識別。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魏衝:很難辨認,因為半島畢竟是公共的,不是封閉的,人人都可以用。
記者:據你說,在公共場所可以隨意搭橋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員魏衝:不行,我們這個小區的違章建築,我們拆不掉。
記者:你為什麼不撕掉這個?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員魏衝:我不是說不拆,我只是說要考慮整個社群和各種情況。
不管記者怎麼問。
這位城管成員一直都是錯的。
一座由居民自己建造的橋梁。
是否為非法建築。
做出進一步的決定。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員魏衝:現在沒有身份證明,上海有那麼多小區,每個小區都有這個特殊情況,別墅小區也會有。
記者:所以你可以用新的來代替它嗎?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魏衝:我從來沒說過,新的可以不理會。
記者:那你為什麼不認出來呢?很簡單,只是管理而已,不需要所有協調。
山陽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員魏衝:但是我們還是要配合居委會的工作。
方姬說。 其實,從事情的本質來看,這起案件確實是鄰里矛盾,不管是城管部門還是居委會,第一次見到記者,她都會強調甘女士本人也曾違規過建設。
但是,此事仍應逐案考慮,不能僅僅因為投訴人也侵犯了建築物而投訴對方的違章建築。 其實,正是因為國土城管執法從一開始就軟弱無力,才會導致左邊違建、右邊違建,拆這個拆那個不好,兩難。如果法律從一開始就嚴格按照原來的建設規劃圖紙執行,怎麼會有今天的矛盾呢?
記者:吳浩良.
攝影:喬楚。
編輯:徐璐璐、吳浩良、夏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