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男的媳婦,片酬一百萬,答應每年給哥哥20萬,她離婚了
俗話說:“青梅竹馬,青春相愛;長大**,分道揚鑣。 “同根同源的兄弟姐妹,是你們在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夥伴,所以他們互相扶持是很自然的。 尤其是對於給予你們無數幫助和奉獻的弟兄姊妹們,一旦我們有了本事,自然就應該多回報。 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不超出個人能力,同時,在自己進入婚姻殿堂之前,也必須考慮清楚。
作為乙個成年人,尤其是一對夫婦,你和你的伴侶建立了乙個新的家庭。 要明白,你得到的幫助與你的伴侶無關,所以你不能像你一樣強迫對方回報。 你的伴侶回到你的原生家庭和對你的兄弟姐妹的支援是基於情感和理解,而不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有些人卻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張濤,他堅信夫妻應該是一回事,認為妻子也應該對他有回報,這應該是這樣。
他相信,如果沒有家人的付出和犧牲,他就不會有今天的成就。 因此,他很自然地要求妻子和他一起回饋。 張濤分享了他的故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 妻子的年薪是100萬,而他只求20萬元的贍養費,想著這還不算太多,為什麼妻子會因此提出離婚,他很納悶。
這個故事引發了對家庭關係和夫妻責任的反思,張濤認為婚姻是乙個相互鬥爭、相互回報的過程,而他的妻子則持不同觀點,認為責任不應該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種觀念上的差異,讓兩人的婚姻面臨嚴峻的考驗。
故事的主人公:張濤。
我第一次聽到“鳳凰人”這個詞是在我上大學的時候。 一位同學告訴我,他來自農村的乙個貧困家庭,他的家人正在努力支援他上大學。 聽完他的故事後,我意識到我的經歷是相似的。 我家也在農村,家裡很窮,還有乙個弟弟妹妹。 我之所以能讀到大學,其實是因為弟弟妹妹犧牲了自己的學習機會。
雖然他們對鳳凰人有很多批評,但我並不覺得自卑。 此刻,坐在同乙個教室裡,和他們並肩而坐,這難道不能證明我靠自己的技能取得了成功嗎?我曾經答應過家人,將來一定會在大城市安頓下來,給家人帶來美好的生活。 現在在大學裡,這只是我的起點。 畢業後,我兌現了自己的諾言,留在了這座城市,找到了乙份好工作。
我記得當我收到第乙個月的工資時,我把日常生活所需的錢留了下來,其餘的都寄回家了。 我的父母很高興地買了一些他們不經常吃的東西,並與鄰居分享。 媽媽激動地說,我這輩子贏回了面子,要我繼續努力。 我當然同意了,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家人的支援,所以對於我的父母、弟弟妹妹來說,再好也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第一次對“鳳凰人”這個詞感到不滿,因為它涉及感情。 公司裡有幾位熱心的女同事,她們比我大十多歲,熱衷於為單身同事牽線搭橋。 在加入公司的同事中,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被成功介紹,有的甚至介紹了好幾次。 然而,我是唯一乙個在尋找某人時沒有幫助的人。 有一天,一位好心的女同事對我說:“雖然你的個人條件還不錯,但因為你的家庭情況,也就是所謂的鳳凰男,會給對方帶來巨大的負擔。 我不敢耽誤別人的幸福,所以我沒有把你介紹給任何人。 就算介紹出來,女孩也不會答應。 “我感到有點沮喪,但我對此無能為力。 我心想,反正要是城裡找不到,回鄉下總能找到乙個願意嫁給我的鄉親。
當我考慮結婚時,我有乙個岔路口。 然而,我的父母反對,堅持要我找乙個來自城市的女孩,而不是來自同乙個村莊。 他們的邏輯很簡單,他們認為娶乙個家庭背景好的妻子,可以省去我幾年的奮鬥,讓我的生活更輕鬆。 這個想法在我心中激起了波瀾,我開始認為,雖然他們受過教育,但他們的邏輯卻很中肯。
所以,我改變了態度,認為也許他們是對的。 畢竟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如果老婆的家庭條件好一點,我也可以放鬆一下。 我聽說我的乙個大學同學,雖然和我差不多,但現在有房子和車,因為他娶了乙個城裡的女孩。
這個訊息讓我心跳加速。 然而,都市女郎並不容易找到,感情也不是我能完全控制的。 老婆是初中同學,她長得很漂亮,我早就被她吸引住了。 然而,她沒有讀完高中,後來失去了聯絡。 當我們偶然再次相遇時,她依舊美麗,比以前更有魅力,我非常感動。
當時,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們的婚姻,認為我的妻子配不上我。 但我堅持要結婚,妻子很感動,發誓不會讓我失望。 然而,最後,事實證明,她不僅辜負了我,還提出了離婚。 因為父母雙方都不太同意,我們只拿到了結婚證。 我妻子借錢付首付買了房子,所以我們結婚後我就搬進了她家。 隨著妻子收入的增加,父母對她的態度也開始改變。
結婚後,妻子為了家庭未來的發展,決定換個商行。 雖然收入增加了,但工作也變得更加繁忙。 為了照顧家庭,我們商量了一下,決定換乙份更輕鬆的工作,這樣我就可以更好地照顧孩子和家務。 為了家庭和睦,我做出了妥協和讓步。 我妻子的事業繼續成功,她的收入也在增加,但隨之而來的是她的忙碌。
在這個家庭中,兩個人都太忙了,導致關係逐漸緊張。 為了家庭和睦,我最終選擇了乙份相對輕鬆的工作。 也就是說,我妻子後來的成功和百萬美金的年薪,離不開我當初的妥協和讓步。 因此,我認為我有權分享家庭財產。
後來,我籌集了父母的生活費,並經常給他們經濟支援。 我對我的弟弟妹妹也很慷慨,因為我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雖然我的妻子對我的方法有意見,但我向她提到了她最初的承諾以及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對我的奉獻。
我深情而理智地知道了,妻子最後沒有再說什麼,只是提醒我要有分寸。 然而,最近的一起事件使一切變得更加複雜。 我媽媽告訴我,我哥哥在外面玩耍時摔倒受傷,給他留下了一些殘疾。 雖然不影響生活,但可以看出走路時有點跛腳。 哥哥的未婚妻以這個理由提出分手,這讓我媽媽很擔心。 對方的家人擔心弟弟日後收入的穩定,不願意讓女兒嫁過來。
面對這種兩難境地,家裡決定我每年給弟弟20萬元作為他的固定收入。 這樣一來,他和未婚妻的日常開支就可以得到緩解,20萬元也可以省下來。 我媽媽哭著求我幫忙,否則我哥哥可能會放棄自己。
我自然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畢竟他是我的親生兄弟,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乙個人不結婚就陷入挫敗感。 更何況,我老婆目前年薪超過一百萬,以後肯定會更多。 為了幫助弟弟,拿出20萬元對我們的生活影響不大。 我向媽媽保證,“只有20萬,我同意了。 聽到我的承諾,媽媽笑著說,養兒子真的沒有白費。
那天晚上,我把孩子們安頓好後,一直等到凌晨,直到妻子回家。 我在廚房裡煮麵條的時候就跟她說過這件事,我還以為只是說說而已,希望能早點解決。 然而,她拒絕了,說:“不可能給這麼大的錢。 而且每年,他都是我的姐夫,你的弟弟,而不是我們的兒子,為什麼你每年都要給20萬。 ”
她還說我常年給家裡很多錢,她視而不見,告訴我不要走得太遠。 我當時有點生氣,我說:“你年薪一百萬,為什麼不能一年給我哥哥20萬,這是我自己的哥哥。 她說了一大堆我們沒有義務的理由,但我認為她在爭吵。 明明她說不會讓我失望,但現在卻不願意幫我哥哥。
明明是我的讓步讓她現在收入高了,但她說家裡的錢都是她掙的,她說不給就不給。 他還說,我應該有能力自己賺錢,省去家裡的日常開支,然後有盈餘就給弟弟多少就給多少。 我極力克制自己的怒火,但我沒有生氣,我還是想和她講道理。 但她生我的氣,我一提起,她就情緒激動,想離婚。 當然,我不想離婚,因為我們有孩子。 可是哥哥那邊等不及了,我實在後悔了,為什麼一開始就把感情放在首位,沒發現老婆這麼不講道理?你說,我老婆是不是太過分了,我應該考慮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