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 我要自首,我在這裡等你。 ”
2024年8月20日上午,黑龍江省綏化市碑林區派出所接到專案**-李。
原因很簡單,就是在審訊李某期間,他曾經和“女警察”有過一段腿,這算不算犯罪?
在警方眼中,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不是犯罪,那麼李某為什麼要主動投案自首呢?還有其他原因嗎?
李:事後,他自稱是警察。
因為李某說話顛倒過來,民警讓他冷靜下來,理清思路,然後很體貼地給李某倒了一杯白開水。
李某接過民警交過來的礦泉水,一飲而盡,這才回過神來,告訴他發生了什麼事。
從李某的描述來看,對此事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
李某原本是綏化市碑林區人,昨日(8月19日)中午,他在家太閒了,就用手機玩了朋友圈。
李某通過乙個線上社交平台認識了一位自稱是安小姐的女士。
安女士說,她今年36歲,來自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濱縣,目前居住在綏化市碑林區某小區。
李某和安女士在**中愉快地交談著,彷彿遇到了乙個知己,於是兩人在碑林區的一家旅館見面,聊了很久。
因為安女士的聲音很溫柔,看起來很友好,所以李女士在徵得她的同意後就和她上床了。
然而,就在李小姐還想和安小姐多說幾句話的時候,安小姐突然對李小姐說,她是警察。
李小姐只以為安女士只是在自言自語,所以也不再理會,說起了自己對未來的願景。
不過,此時安太太說出剛才“我是警察”這幾個字,李某看到安太太嚴肅的樣子,有些慌亂。
是的?他試探性地問安太太。
安女士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道:“李,你是平民,跟女警在一起,這是犯罪,很有可能被送進監獄。 ”
李某聽說要坐牢,頓時嚇了一跳,連忙起身,懇求安夫人。
隨後,安老太太讓李某把她的**拿出來,李某也非常配合地把她的**交了出來。
安女士拿到李某的**,要求李某提供支付密碼,李某猶豫了一下,考慮到自己很可能會坐牢,最後,她告訴了自己自己的支付密碼。
安太太向李某轉賬6700元,李某的行為未被查處。
安太太把僅有的6700元轉給他,李某也無意再談人生理想等話題,於是站起身準備回家。
回到家後,李某覺得自己受到了極大的侮辱,於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跑到派出所,準備報警。
然而,李某一來到派出所,就想起了安小姐昨晚說的話,**女警察是違法的,很有可能被帶走坐牢。
這就是為什麼他和女警一起去,因為他太害怕了。
民警一聽到李某的話,立刻就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於是他們讓李某在報案上簽字,然後讓他回家等著。
安太太:我不會對他隱瞞任何其他事情,只是因為缺乏資金。
綏化市碑林區派出所接到李某報案,經過一系列調查,於2024年8月25日成功抓獲安女士。
在派出所的審訊室裡,“女警察”安太太說出了真相。
安女士說,她沒有對李隱瞞什麼,只是乙個**人。
她跟我說,她今年36歲,來自哈爾濱濱縣,家在碑林區,離李某不算太近。
其實,在李某的社交平台上,她認識了李某,兩人一拍即合,談人生和理想,都是發自內心的。
但她急需錢,於是帶李某去酒店陪她玩,並謊稱是女警,從李某賬戶中拿走了6700元現金。
安女士還說,她不認為李會認為她是女警。
但見李某似乎真的相信了,他編造了乙個理由,說是和女警一起犯罪。
安女士說,她後來確實有些後悔,因為李某真誠地和她談人生和理想,甚至欺騙了他,這讓她感到有些愧疚。
不過,安女士並沒有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內疚,而是因為涉嫌詐騙,所以被警方暫時拘留。
通過警方的深入調查,發現安小姐最近捲入了一起盜竊案,於是在今年9月6日,安女士被當場逮捕。
訛詐!嚴懲!
綏化市碑林區公安局經全面調查,於2024年10月將安女士移送有關部門。
*經查,安女士在哈爾濱市一家法院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
而這一次,她從李某身上騙取了6700元,這已經是嚴重的犯罪了,遂化市檢察院趕緊將安小姐送到碑林區法院,控告她詐騙。
因此,安女士最多可以三年到十年不等。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在網路上交友時,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隨意與陌生人“現身”,發現李某下落後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