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駕駛時不得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根據具體行為)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對穿拖鞋駕駛車輛有專門規定:不得有穿拖鞋、穿鞋跟高度超過4厘公尺的高跟鞋、赤腳手持說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違反規定的司機將被扣2分,違規罰款。
交警判定,拖鞋和涼鞋的區別在於腳後部有沒有帶子,不管是拖鞋還是涼鞋,只要沒有帶子,就會受到處罰。 在新的交通法規中,對於穿四厘公尺以上的高跟鞋、穿拖鞋等,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何處罰,要看當地交警部門的處罰。 因為拖鞋不跟著腳走,所以鞋子很容易滑倒,尤其是當車主在緊急情況下開車時。 穿拖鞋開車,雖然腳踏板比較寬鬆舒適,但是因為鞋子比較寬,剎車時太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就會把腳的上半個擠出鞋裡。 開車時穿拖鞋會偏離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對行車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交通事故穿拖鞋是否全權負責?
如果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拖鞋的穿著,那麼肯定會被判定為負全部責任。 例如,由於穿著拖鞋駕駛機動車,在踩油門或剎車時,腳底打滑,踩到不真實,導致車輛衝出或滑出造成交通事故,那麼這種情況就需要承擔事故中的一切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交通事故不是因為穿拖鞋的關係,無論事故中是否有相應的責任,交警部門也應對穿拖鞋的駕駛人進行行政處罰。所以不要違反拖鞋駕駛機動車的法律,這是非常危險的。 在駕駛過程中,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很容易出錯,導致交通事故,必須杜絕穿拖鞋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
交警是怎麼發現他們穿拖鞋的?
一般交警在執勤停車檢查時,檢查穿拖鞋的違法行為,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到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找到。 目前,大部分電子警察還沒有捕捉到穿拖鞋的行為,不管有沒有交警部門檢查,他們都不可能存在這種違法行為,既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也要對他人的安全負責。
穿拖鞋追尾的保險賠付嗎?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雖然穿拖鞋駕駛機動車是違法的,但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並不是保險公司免責的理由,所以如果穿拖鞋追尾,保險公司還是會提出索賠。 除酒駕、酒駕、毒駕、無證駕駛、車輛未試行上路、保險已過期、保險被故意詐騙等外,可拒絕理賠,其他情形需理賠。
部分來自車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