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陳志鵬公司前商務總監透露,涉嫌偷稅漏稅,估計要繳納1000多萬稅款。
然而,由於他在現場的表現不夠認真,他經常與粉絲發生爭吵,銷量也無所好轉,所以很多曾經和他合作過的品牌都不願意繼續和他合作了。
這個訊息一出,整個網際網絡就炸開了鍋。
今天,該工作人員對網友提出的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說,他的工作效率得到了老闆的認可,22年前就被挖走了。
雖然他幾次想離開,但都被公司甩在了後面。
當時,陳志鵬正在接受稅務稽查,為了不讓人覺得他在推卸責任,所以他就這麼做了。
而且,據他的手下說,陳志鵬從小就受到保護,並不是真正的社會經歷。
不過,他已經52歲了,還是那麼天真,看起來還是個孩子,實在是很不尋常。
陳志鵬給他施加了太大的壓力,讓他一度對自己失去了信心,於是他去找了一位顧問。
該工作人員還發來了陳志鵬的訴訟信和律師函,但未收到回覆。
在一封法律信函中,該員工要求:1. 2024年9月支付工資7500元; 2、支付16.5萬元,使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人工資翻倍; 3、在職時繳納社保費; 4、發放經濟補償金,辦理退休手續。
陳志鵬今天中午也回覆了上一位員工說的話。
首先,他接受了逃稅,但他強調,他的逃稅不是由於他自己的主觀意願,而是由於雇主沒有代表他繳納的稅款。
2024年9月,稅務機關對他進行了檢查,在2024年9月作出納稅裁定之前,他認為自己賬戶裡的每一筆錢都是合法免稅的。
他已經全額支付了這筆錢,但沒有前雇員透露的那麼多。
關於這名前雇員,他說,由於工作失誤,他於9月18日離職,公司對他不負責。
甚至在他離開的那天,他就發了一條資訊感謝員工,這一切都得到了印證。
至於前雇員投訴的其他部分,則是斷章取義、惡意曲解、捏造,他還將依法起訴該前雇員在任職期間的侵權行為和不當行為。
網民們並沒有完全相信前雇員陳先生所說的話,而是質疑陳先生的反應。
要知道,就在去年,陳志鵬的經紀人曾經**他的經紀公司,比如他的經紀公司一直沒有收到自己的代言費,比如在演出行業簽約等等,就是乙個很好的例子。
無論是第三方公司未足額繳納稅款導致的違法行為,還是陳志鵬的個人過錯,都應該追究其責任。
就像袁冰燕和鄧一樣,陳志鵬因為公司的稅務問題,情況已經非常糟糕了,這件事情只會讓他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