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奧塔哥**》12月27日發表評論稱,投資對企業至關重要,企業需要投資來擴大規模、創造就業機會,在紐西蘭,由於經濟規模和資本市場的制約,企業很難獲得足夠的資金。 許多本地公司希望獲得海外資金,但由於《海外投資法》(OIA)的限制,很難做到這一點。
其他國家非常歡迎海外投資,認為可以促進企業發展和經濟增長,愛爾蘭就是乙個很好的例子,其投資政策吸引了大量資本,促進了經濟發展,數百家跨國公司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愛爾蘭的人均GDP超過1580,000新元,而紐西蘭的人均GDP約為其中的一半。
紐西蘭是經合組織國家中最不受歡迎的,與其他國家的類似立法相比,《海外投資法》似乎是另類的,大部分立法都是為了鼓勵促進海外投資,少數限制也是出於***的原因。 自2024年通過以來,我們的法案已經收緊,不僅出於***的原因,而且是為了嚴格控制對土地和自然資源的投資。
根據該法案,外國人或企業很難在紐西蘭購買房產或農場。 乍一看,這可以保護紐西蘭的資源,但問題是,超過5公頃的面積將被納入“敏感土地”,並受該法案的管轄,大多數製造業需要超過5公頃的土地進行生產,合規成本太高,無法利用外資買賣該法案下的“敏感土地”。
我們可以理解,立法的目的是保護紐西蘭的自然資源,我們不希望看到土地和自然資源被外國資本控制,但該法案超出了必要的範圍。
事實上,與土地有關的外國收購所佔的份額並不突出,在價值1500億新元的外國直接投資中,只有7%流向了與土地有關的資產。 雖然土地投資受到嚴格限制,但其他投資也受到影響。
另一件需要改變的事情是部長的自由裁量權。 根據該法案,內閣部長可以決定是否可以進行海外投資,這對潛在投資者來說是意想不到的,也是不公平的。 《外商投資法》不僅限制了紐西蘭公司獲得海外資本的機會,還通過阻止當地公司聽取更慷慨的海外資本**,降低了紐西蘭資源的價值。
我們欣喜地看到,新民黨和民主行動黨都在**中提到投資環境正在優化,新的**致力於改變投資政策,我們認為應該重新審視和大幅修改《海外投資法案》,以建立更好的海外投資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紐西蘭大使館經濟商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