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享受是人類享受的最高境界,否則很難區分人和動物。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愛好,表面上似乎沒有可循的模式。 有的喜歡讀書,有的喜歡運動,有的喜歡釣魚,有的喜歡玩遊戲。 有的喜歡狗,有的喜歡貓,有的喜歡礦泉水,有的喜歡低酒精度酒。
作為製造商,您有權選擇哪種方式來滿足人們的需求。 過去,企業發現人們需要什麼,並迅速生產出來,但它只是生產出來,人們不想要它,但現在企業是先生產產品,然後引導人們消費。
有沒有乙個話題應該討論:人們的愛好是否應該被明確限制?企業的生產產品是否應該受到限制?
兩天前剛去世的人,網上有大量的文章在緬懷他,因為他一直主張“公民權利”是神聖不受限制的。 他還認為,只要沒有明確的限制,公民就可以做到。 我想他吃了葡萄,想接管這棵樹。
按照他的邏輯,地球是私人的,空氣也可以是私人的。 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個私人不能擁有它。 當然,它可以是私人的。 表面上看,這是平等,每個人都可以公平競爭,每個人都有機會讓地球和空氣成為自己的,但實際上,競爭必須是誰的錢更多,誰贏了。 按照這個邏輯,地球的財富會通過所謂的“沒有明文規則,人人都能得到”的公平競爭,落入一些富人的腰包裡。 由此可見,他所謂的尊重人權,無非是富人的人權。 對於普通大眾來說,它成為富人的附庸。
比如什麼樣的醫美、低酒精酒、**珠寶,這樣的愛好看似誰都有,其實只是一些富人和年輕人的特產。 有的老百姓跟風一次,不僅損失了半年的口糧,還可能成為濟源市的秘書長,因為“你怎麼不在這裡吃飯”而挨打,和老虎一起吃飯時要更加小心。
其實企業界是有圈子的,雖然我不是老闆,但可以想象到這一點。 有的商家看到別人做預製菜賺錢,他也來做,不拜閥,不申請入場券,注定賠錢。
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必須管理真正的公平性。 你不能因為各種愛好而衝動,別人喜歡這個,你也想愛好,現實是不夠的,別的公司可以先生產後推廣,你不能,這也是現實,因為這是乙個權力和金錢雙重管轄下的社會。 普通人不能靠金錢養活,只能靠公權保護。 只可惜,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很迷茫,以為和有錢人說話就能得到一些賞金,還喊著“私權必勝”。 其實,你不知道是誰或什麼導致了你現在的處境嗎?
當然,我也想自由,但我知道,法律真的給了我自由,即使在我最不自由的時候,也沒有人能逃脫這種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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