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婚後,丈夫受婆婆影響,要了一夫妻AA系統之生命。雖然我一再承諾不會占用丈夫太多的財務,但婆婆總是擔心我的家人會依賴他們來提供經濟支援。 為了解決這場糾紛,我提出了三個條件供我丈夫考慮。 然而,丈夫最後開玩笑說他不會堅持AA系統,讓我感到困惑。
說到孩子,我提出第乙個要求,我希望孩子只有乙個,男孩和女孩都跟著我的姓氏。 我認為,作為乙個母親,我付出了所有的努力來懷上和撫養我的孩子,所以我應該有權使用我孩子的姓氏。 此外,我還提出了三種可能的養婆方式,包括讓婆婆和父母輪流照顧、聘請保姆、分擔照顧責任。 如果孩子上小學時沒有人照顧,我們會輪流照顧孩子的所有事務。 當然,如果丈夫能接受丁克(無子女家庭),那麼以上問題都不會存在。
我對丈夫的第二個要求是在分工家務時要公平公正。 我建議每個人輪流做三天半的家務,包括做飯、洗碗、拖地和洗衣服。 如果一方由於時間限制而無法完成專案,需要另一方的幫助,那麼必須支付相應的費用人工成本。此外,如果親戚來訪或過夜,每個人都有責任招待自己的親戚,如果您需要對方的幫助,您也需要付費人工成本
我的第三個要求是關於假期安排。 我希望我不會被迫去老公家過年,我想在這個問題上保持自由選擇的權利。 現在我們已經實現了它AA系統,我不花我老公的錢,他也沒必要指望我去他家。 至於婆婆病重時照顧她,我告訴老公跟著她人工成本我可以一次性支付我的工資和護理費。 我覺得這樣做是公平的,畢竟兄弟倆都是定居者,更何況這是為了照顧她的父母。 如果我丈夫覺得我不能滿足他的要求,他可以自己選擇另乙個照顧者。
結論:通過提出這三個要求,我試圖讓我的丈夫意識到婚它應該是一種相互尊重和理解的關係。 然而,丈夫最後開玩笑說他不會堅持AA系統度。 儘管如此,這次經歷還是讓我意識到婚需要雙方真誠溝通和相互理解。 對於夫妻之間的經濟問題,我們應該找到乙個合適、公平的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味地執著AA系統。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支援我們的婚為了更加穩定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