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雪梅。
人民調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糾紛、預防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調解員的素質直接關係到調解工作的成敗,關係到能否築起第一道防線。 要著力解決基層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問題,為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突出“準”字的選擇,優化團隊結構。 要注重多方方法,通過自我推薦、群眾推薦和公眾評價等方式確定調解小組人選,在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和基層調解委員會、政治素質好的中青年人才意見的基礎上, 強烈的責任心、熱心公益事業、公平性被充實到人民調解隊伍中。要充分掌握人才資訊,注重吸納政策水平高、法律知識水平高、素質強、有具體經驗、調解能力高的社會法務工作者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建立協助調解員隊伍, 特邀調解員、扎根基層、覆蓋基層、社會各界的調解志願者。
突出“專精”字,抓精兵育人,提高專業素質。 要推動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批“政治上能幹、業務嫻熟、調解得好、群眾滿意”的優秀人民調解員隊伍。 一方面,要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堅持選優錄用、專兼職調解員相結合,優化隊伍結構,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懂業務、公正正直、堅持中立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分批、分層次開展具體化、差異化、精準化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綜合能力和業務水平。
突出“新”字,抓好管理,提高綜合能力。 要充分發揮專業人民調解的實效性,就要在“新”中尋求突破。 一方面要創新管理方式,積極探索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培養管理形式和機制,開展專家諮詢工作,重視專家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培訓力度,幫助人民調解員提高能力,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 通過組織調解幹部旁聽庭審等方式,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水平。另一方面,要創新工作機制,有效整合現有資源,構建人民調解隊伍和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全面夯實人民調解工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