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的名義 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每個家庭都有一段難以閱讀的經文。 但是,在家庭暴力方面要特別警惕,及時對家庭暴力說不,不管是男是女,老少,防止其進一步嚴重。
在婚姻生活中,遇到家暴的人大多是女性,但也不排除個別男性也會遇到家暴,在遇到家暴時,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尤為關鍵,在一般的家暴中,首先要及時反對對方的行為(也要避免武力公升級), 向有影響力的親朋好友、當地村委會、居委會求助,向婦聯求助。
對方仍不改正,有家庭暴力確有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確實有家庭暴力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其人身安全。
在處理家庭暴力時,應要求對方寫“保證書”簽名並留下指紋,遭受嚴重家庭暴力時,應報警並前往醫院治療,並留存相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