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十四年後,老公提出離婚,老公無感情,我愛上了她的美貌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30

閃婚十四年後,老公提出離婚,老公無感情,我愛上了她的美貌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步入婚姻之前需要慎重考慮,不要因為衝動而匆忙入婚,否則會以悲劇收場。

在調解員面前,珍珍的臉上滿是擔憂。 她說,她結婚14年了,有乙個兒子。 然而,丈夫全神貫注於他的工作,除了孩子之外,他對一切都漠不關心。 孩子的成長和成就,她是乙個努力的人。

為了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她做出了無數的犧牲。 儘管如此,她認為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只要家人幸福,她就願意犧牲自己的前途。

沒想到,隨著孩子長大,丈夫開始改變主意。 他對她冷酷無情,言語詭異,甚至用各種手段逼迫她離婚。

當她聽到求婚時,就像被閃電擊中一樣,整個人都陷入了恍惚之中。 她開始質疑自己過去的信仰和自己。 那些犧牲家庭和個人前途的努力,在別人眼中成了笑柄。

她心中的波濤洶湧,她感到非常失落。 她不甘心。 他為什麼在家庭逐漸好轉的這個時候提出離婚?十多年前你為什麼不表明立場?

這個時候提出離婚,似乎是在利用她之後拋棄了她。 她捫心自問,是不是辜負了丈夫,沒有過多地控制他,而他一直過著舒適的生活。 他為什麼這麼狠?

曾經親密無間的兩人,如今丈夫都搬走了,分居狀態表明,他並沒有一時衝動提出離婚。 當她問離婚的原因時,他守口如瓶。

她求助的目的很明確,希望解開他心中的結,不要匆忙離婚,一起共度餘生。 就算他執意要離婚,也應該給出乙個解釋,結束她心中的迷茫。

為了查明真相,調解組跟著珍珍來到了她丈夫張先生的住處。 他們一見面,張先生就對調解員控告真貞。 他聲稱他們之間的糾紛是由珍珍引起的,責任完全在於她,而不是他。

張先生強調了兩人分開的原因,並表示珍珍心裡沒有意義他認為,如果不是因為無法忍受,誰會不願意住上好房子,選擇租房呢?他回憶說,有一天他被她趕出了家門。 他形容她是乙個精神病患者,一直問他是否與外面的女人有染,對他不忠。

面對她的疑惑,他覺得有必要解釋,因為無論她怎麼解釋,她都不會相信。 他認為她陷入了自己的懷疑之中,以至於她無法理性思考。 當他不願意回答時,她就生氣了,認為他對她很敷衍。 所以,她生氣了,把他趕走了,這導致他搬出了房子。

珍珍露出委屈的神色,她的生氣是有原因的。 她不是無緣無故的懷疑,而是因為他與一些異性朋友保持著過於親密的關係,這讓她心煩意亂。 雖然有異性朋友很正常,但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越界。

然而,她的丈夫似乎並不在乎這一點,不願意接受她的建議。 他喜歡和異性朋友一起玩,沒有明確的界限。 有些人甚至認為他的異性朋友是他的情人。 此外,他還經常主動挑起家庭中的一些小衝突,責怪她。 當她反駁時,他反過來指責她喜怒無常,缺乏寬容。

聽到這些指責,她當然會生氣,兩人開始爭吵。 她承認,自己在憤怒中說了一些生氣的話,比如放過他,但她心裡並不是真的想讓他離開。 在以往的爭吵中,她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但他並沒有追她,最後她還是擔心孩子,主動回家。

張先生不同意,認為他的朋友範圍很廣,朋友很多,他和男人和女人都有關係是很正常的。 他認為這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常態了,而真珍太挑剔,心胸太狹隘,讓他感到難以忍受。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她質疑他的清白,讓他感到委屈。

下班後,他習的是晚飯後出去玩,而不是在家裡和她和孩子在一起。 這也成為她懷疑的根源。

獨自一人搖擺不定,她沉默不語。

問題是他騎著一輛電單車,腰間摟著乙個女人,一起在街上漫遊。

兩人糾纏不清,這是正常的關係嗎?

但是他有家庭,所以他應該避免和異性有這種親密的行為,誰看到都會以為他們兩個有鬼。

尤其是週末,他不用上班,更放縱。

如果她也和異性朋友親密接觸,摟著別人的腰,他能接受嗎?

你不用想就知道他已經站出來責怪她了。

張先生並不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有什麼不對勁,他堅持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直言,這只是朋友之間的交流,有的甚至是同事之間的交流,保持良好的關係很重要,順便搭便車也不過分。

只是路過。

多幫助別人,處理好人際關係,工作就會更順利。

他認為這是一項不錯的投資。

社會很人性化,也許有一天他會需要別人的幫助!

在任何一輛車裡,最重要的是安全,她抱著他的腰,確保人身安全。

如果真真想坐他的車,他不會有任何異議。

珍珍知道她不能反駁他,他也不打算承認自己的錯誤,所以他只好轉移話題,暫時擱置騎行,再談其他事情。

他給乙個異性朋友發了乙個紅包,結果竟然是520,這怎麼解釋呢?

520不是乙個普通的數字,大家都明白,它只供情侶或情侶使用,不宜輕易用在別人身上。

他居然用它來給異性朋友發紅包,簡直是裝模稜兩可。

如果她只是發了乙個普通的紅包,她未必能注意它。

而異性的朋友毫不謹慎地接受了它。

如果他們之間真的沒有太多的交集,她簡直不敢相信。

如果異性給她發了520紅包,她絕不會接受,會嚴肅地告訴對方這種行為不合適。

如果不是她在他手機上偶然發現了記錄,他仍然會蒙在鼓裡!

王先生坦言,自己曾經發過520個紅包,但在他看來,520只是乙個普通的數字,沒有其他特殊的含義。

不同的人對數字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說520是乙個模稜兩可的數字,那只是那些人的意見,並不代表他的意見。

更何況,當時大家在聚會上都喝多了點,有的人已經有點醉了,大家開玩笑哄紅包。

他也沒多想,就送了出去,正好朋友平時幫他,自然是送個紅包感謝他。

他隨便按了幾個數字,也沒多看,正好是520,他忍不住了!

他早就忘了,就算是讓他回憶起來,也完全記不住細節。

如果他真的在乎它,他怎麼會忘記它!

在這一點上,如果她仍然不相信,他也無話可說。

總之,兩人都要離婚了,根本不用解釋。

調解員認為,無論兩人和解還是分開,他都要與異性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靠得太近,即使他心裡沒有那種意思,也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如果他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如果以後再遇到這種問題,可能還是處理不好。

王先生點了點頭,同意調解員的觀點,並表示會對此進行更多反思。

見丈夫還提離婚,娟娟也不再和他爭論自己和異性朋友的關係,只是問他為什麼要離婚

這麼多年,她雖然對家庭貢獻不大,但也付出了,他怎麼能這樣對待她呢?

調解員也想知道,為什麼?

王先生轉過頭,自從生完孩子後,她就一直沒有工作。

多年來,我一直在家照顧孩子。

然而,他對我在家庭角色中的表現感到失望。

理應如此,作為乙個家庭主婦,我應該能夠承擔家務的所有責任,從洗衣、做飯到拖地。

但事實上,我甚至不去雜貨店購物,每天下班後他都要去市場,然後回家為我和我的孩子做飯。

他經常想知道我是不是他的妻子,為什麼感覺和我不是一樣。

我越來越困惑,不知道我對他意味著什麼。 他做賺錢的事情,他做家務。

正如我們之前約定的那樣,他負責外面的事務,我負責家裡的一切。 然而,我似乎沒有盡到女英雄的職責。

我本該負責的家庭責任落在了他乙個人身上。

我整天在孩子們身邊走來走去,什麼也沒做。

在外面上班已經很困難了,回到家就要處理所有瑣碎的家務。 雖然這些都是小事,但確實讓他感到疲倦。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乙個人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家務上,他就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有趣的是,菜市場的人認識他,但他們不認識我這個家庭主婦。

我解釋說,我不買雜貨不是我的問題!

自從我們結婚後,他一直負責他賺到的所有錢,沒有一分錢交給我。

我手頭沒有零花錢,而且我不能工作,因為我要照顧我的孩子,那麼我從哪裡弄來錢買雜貨呢?

既然他手裡有錢,他當然去買了。

我覺得我已經很優秀了,我不惹事,不抱怨,和他和平相處。

在國內,我們的分工非常明確。

一開始,我們討論了很長時間,終於達成了協議。

丈夫曾表示,妻子不用擔心家務,他會全權負責。 她只需要專注於照顧孩子,教育和幫助孩子習成為乙個優秀的人。 然而,事情發生了變化,她的丈夫開始挑剔她。

張先生嘆了口氣,指出雙方無法有效溝通。 她不斷強調自己的努力,但把問題歸咎於他,認為一切都應該即興發揮。 他說,雖然這種做法在口頭上被接受,但實際情況需要根據家庭的需要進行調整,兩人應該分擔責任,而不是單獨負責。

他強調,他也是人,會感到疲倦。 雙方的思想似乎都無法達成一致,繼續在一起只會互相折磨。 他們似乎只是湊合著過日子的人,無論誰離開,生活都會繼續。

在他們分開之前,他們已經很少交流,幾乎不說話。 這樣的生活與他追求的幸福生活相去甚遠。 他夢想著乙個溫暖的家庭,乙個賢惠的妻子和孝順的孩子,有一天他回家享受一頓熱騰騰的飯菜,他的妻子照顧他。 然而,他認為他的妻子無法提供這樣的情感價值。

他的妻子珍珍辯稱,她每天都會和他打招呼,問他日常生活,但他很少回應。 她認為兩人性格相似,不善於表達情感,他責怪她沒有提供情感支援,沒有意識到他自己並沒有這樣做。

然而,他以前並沒有對她表示過不滿,只是在過去十幾年裡才表現出不滿,顯然是因為他覺得她在他眼裡已經失去了用處。

孩子小的時候,他不敢公開批評她的不足。 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她就獨自照顧孩子的飲食和洗澡。

而當孩子生病時,她是那個熬夜照顧孩子的人。 考慮到他需要上班,她沒有強迫他輪流照顧孩子,而是建議他早點休息,因為照顧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希望他能理解她的辛苦。

不過,張先生嗤之以鼻,每個家庭都有孩子,有的家庭甚至有三個孩子,女人可以同時照顧三個孩子,她從來沒有抱怨過累。 對她來說,就像小時候一樣,她抱怨自己很累,顯然是因為她缺乏能力。

張先生還指責她只照顧孩子,而其他人卻能兼顧照顧孩子和上班,所以她沒有資格抱怨辛苦。

對於孩子生病的通病問題,他認為每個家庭都有類似的情況,照顧孩子是理所當然的,不值得拿出來。

當家人生病需要去醫院時,他也請假陪她陪孩子去醫院。 但調解員辯稱,他們都為家庭做出了貢獻,不應該爭論誰支付更多。

然而,張先生堅稱,他已經下定決心要離婚,再多的勸說也無濟於事。

事實上,儘管他們結婚已經十四年了,但他們的情感基礎卻很薄弱。 因為我匆匆結婚,所以我對彼此沒有充分的了解。

坦率地說,他對她沒有太多感情。 起初,我只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一熱就娶了她。

而現在,他意識到,人不能太膚淺,美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美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貶值,性格和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這句話讓珍珍心動,她傷心地說,她之所以同意結婚,是因為他長得老實老實,長相還可以。 回想起來,她認識他的時間太短了,兩個月的相識也只是膚淺的。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面對對方的絕望,珍珍也不再留了下來,只能黯然接受離婚的提議。 至於孩子,兩人都表示會履行父母的責任和義務,離婚並不意味著忽視孩子。

倉促的婚姻決定往往是一時衝動做出的。

為了幸福的婚姻,最好避免選擇倉促的閃婚。

在決定組建小家庭之前,更需要充分了解,多磨合,仔細考慮每一步,確保對雙方來說都是乙個不錯的選擇。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一旦步入婚姻,就不要輕易放棄事業。 經濟獨立可以讓個人對自己的婚姻充滿信心,也可以提供結束不合適婚姻的勇氣。 保持獨立的財務基礎,不僅有利於自身的穩定,而且在處理婚姻中的各種問題時,也是一種更輕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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