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架構的避稅效果:你知道VIE架構的每一層會避稅嗎?
據華益鑫資本統計,截至2024年上半年,境外上市的中國企業數量高達52家,較往年同期增加26家,呈現持續上公升態勢。
其中,VIE架構因其操作簡單、避稅效果突出等優勢,成為中國企業實現海外融資需求的主要途徑。
VIE架構如何避稅?結構的每一層將避免哪些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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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是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的縮寫,又稱“協議控制”,是指境外上市實體通過在中國設立全資子公司(即外商獨資企業)的方式,通過協議控制的方式控制境內經營實體的業務和財務,使經營實體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 這是目前企業境外上市應用最廣泛的結構。
這裡的離岸上市實體通常是開曼群島公司。
以開曼公司為例,常見的VIE架構一般如下:
大多數VIE架構都是從英屬維京群島開始的,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BVI公司,並通過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控制開曼公司,這不僅使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股東成為可能通過間接持股,可以規避開曼群島企業上市後必須面對的一年以上的鎖定期,也可以繞過國家外匯管理的限制以避免將收入匯入該國並產生額外的稅款。
除此之外,作為國際知名的稅收優惠地區,英屬維京群島除少量管理費外,幾乎免徵所有稅種,企業所得稅稅率僅為0%。 由於在VIE架構中設立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大多為空殼公司,在當地沒有實際業務,因此也免收了會計和納稅申報的費用。
同時,英屬維京群島還享有零營業稅、零個人所得稅和零資本利得稅等政策在境外上市過程中,無需繳納企業或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印花稅、集團重組的任何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可有效降低企業在上市過程中的稅收成本。
這也是企業選擇通過英屬維京群島控制開曼群島的原因之一。
但由於英屬維京群島公司對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極低,企業不需要進行年度審計,其資訊披露標準無法通過各大交易所的監管審查,因此以英屬維京群島為上市主體的公司很難得到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認可。
由於這些原因,稅收較低、法規更嚴格的開曼公司正逐漸進入企業主的視野。
作為最知名的離岸公司之一,開曼群島以其零稅收政策而聞名於世註冊開曼公司可以免徵各種稅款,如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和增值稅同時,開曼公司對外國股東的股息、利潤和利息不實行任何形式的徵稅,每年只需向**繳納一定的許可費,在稅收優惠方面可以說與英屬維京群島相媲美。
但與英屬維京群島對上市公司的低披露要求不同,開曼群島對註冊企業有相對嚴格的監管制度,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公司必須每年提交年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公司財務狀況、股東、董事資訊、公司經營活動情況、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等相關檔案它可以滿足全球大多數公開市場的披露要求,是境外上市主體的最佳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香港只允許在香港註冊(區域)。中國(內陸)。, 百慕達, 開曼群島地方公司在香港上市。
離岸公司成立後,企業還需要分別在香港和內地設立香港公司和外商獨資企業,協議控制的最後一步可以通過外商獨資企業完成。 說到這裡,很多人不禁有些好奇,開曼公司作為外商獨資企業,為什麼不直接同意控制境內實體?
這是因為根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企業或投資企業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審批、備案、登記等程式。 同時,還需要符合我國首創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和安全審查要求。
作為離岸公司,開曼公司尚未在境內註冊,也未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不能直接投資境內企業,只能通過設立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形式進行投資
根據VIE協議,由於中國與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之間沒有稅收協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向境外公司分配利潤的,需要按照規定代扣代繳10%的預扣稅根據內地與香港的雙邊稅收優惠協定,如果香港公司在香港成立,外商獨資企業將利潤轉移給香港公司,則只需預扣5%的預扣稅考慮到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稅收優惠,企業一般會在開曼公司名下設立香港公司,作為企業海外架構的最後一層,負責國內市場的商業交易,可以減輕利潤轉移的稅負,增加企業的留存權益。
VIE結構的最後一層是外商獨資企業,之所以選擇外商獨資企業作為結構的最後一層,也是因為外商獨資企業可以享受比其他企業更多的稅收優惠,例如:
1、經濟特區、沿海城市等特定區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享受15%-24%的區域稅收優惠
2.經營期超過10年的生產性外商獨資企業有權從其開始盈利的那一年開始“兩免三半”政策。
3.從事產品和先進技術出口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享受稅法的規定免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4.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還可以享受:再投資退稅的稅收優惠
外商獨資企業作為境內實體轉移利潤的載體,可以通過關聯交易通過協議將境內實體的利潤轉讓給自己,從而享受外商獨資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減輕整體稅負,降低上市成本。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VIE架構作為資本市場中應用最廣泛的金融工具,在避稅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行業獨特性,結構的每一層都可以降低企業上市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稅務成本,降低企業的上市成本。 幫助企業以更低的成本登陸國際資本市場。
但需要注意的是,VIE架構的稅務優勢主要得益於合法合規的運營和協議控制,並不能完全規避企業在上市過程中的稅務風險。 因此,企業在決定採用VIE架構實現境外上市時,必須及時與諮詢機構、專業稅務顧問溝通,根據自身情況客觀合理地進行稅務籌畫,從而更大程度地降低企業的上市成本,促進企業長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