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隊伍已不復存在,現在只是幾個不甘心的老頭在追兇!
過去,團隊裡有幾個人結婚了,有自己的生活,但只有石某還是孤身一人,以開計程車為生。
他以前當警察的時候,說自己年輕,沒有社會經驗,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大家都年輕過。
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似乎社會對他的毆打還不夠,他還是那麼衝動,做事沒有腦子。
斯通作為隊友是不合格的,他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趙麥是劇中死去的最冤枉、最無辜的人,而這一切都與她無關。
當時,程冰太自負了,覺得以自己的經驗和判斷力,抓到王氏兄弟是沒有問題的。
當他們追查王氏兄弟租住的房子時,兩人早已不見蹤影。
他們還故意敲了敲對面的門,是小女孩開啟的,絲毫不在意小女孩會不會有潛在的危險。
他們蹲在石頭上,其他人繼續追趕,但當程冰等人回過神來時,他們覺得不對勁,等他們回頭的時候,趙麥已經被殺了。
那時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對面的一點動靜應該能聽見!
再說了,王大勇進進出出好幾次,知道對面只有乙個小姑娘,半夜能幹什麼,他也沒有一點警惕。
在他們的監視下,王大勇兄弟殺了隔壁人,逃走了。
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這一次,原來的三支隊伍的成員集體追捕凶手,大部分成員的家人不同意,都跟在家人身後。
預算本來就很緊張,住不起更好的酒店,大家選擇臨時租房子,幾個大男人住在一起。
斯通看到原石市場上的其他人設下花樣,他也想參與其中,揭露他們的花樣。
但他還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乙個石白,他居然選擇和那些老油條打架,誰受苦誰受苦,你就受苦。
果然,我買了一塊**的石頭,以為很聰明,可是出來後發現什麼都沒有,就白白損失了一萬多塊錢。
吃了虧後,他還是不服氣,於是打了人,被帶到了公安局。
結果不錯,雖然在程兵和老馬的努力下和解,卻輸給了對方三萬元。
本來辦案資金緊張,錢都是大家補的,他直接就就被這一腳衝動打了出去,損失了4萬元。
我真的不記得我吃了什麼,我忘了他們當初是怎麼脫下警服的,程冰十年的牢獄之災是怎麼造成的。
所以,無論你做什麼,擁有乙個好的團隊和好的隊友是很重要的。
你不能為每個人做出貢獻,你也不能惹惱每個人。
程冰有一句話說得很對:“出去,別告訴別人你曾經是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