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 在城市的邊緣,乙個平房區。 那時,與現在不同,市中心或城市邊緣沒有外人。 住在這裡的人都是老居民。 人們樸實無華,彼此並不陌生。 不敢說路不落伍,黑夜不閉。 但我從未聽說過有人陷入竊賊或丟失任何東西。
有一對母子住在這個簡易別墅區。 她的母親三十多歲,她的情人是遠方的軍人,她是乙個標準的軍人妻子。 母子倆常年獨自住在這裡。 一家三口一年只能團聚一次。 軍人妻子早就習到了這種少聚多留愛的日子。 周圍的鄰居也很好地照顧了這對夫婦。
這裡的人有習,只要晚上不出門不回來,家門不鎖,家門口掛竹簾,不分春夏秋冬。 天氣寒冷時,竹簾內的門是關著的。 天氣很熱,裡面的門是開著的。 從外面看,你無法分辨門是開啟還是關閉。
那天風很大,有點冷。 當時家裡沒有電視。 吃完飯後,媽媽聽了一會兒**,然後早早就睡了。 大約十點鐘,我兒子說他想尿尿。 平房裡的人習在屋子裡放乙個夜便池,晚上需要小辦法,就會在小便池裡解決。 母親讓兒子自己下到田裡,在盆裡小便。
兒子還沒下地就爬上床,說媽媽在床底下有乙隻大手,和爸爸的大手一樣。 母親厲聲說,別胡說八道,孩子,床底下怎麼會有大手?一定是小人看書太多了,不准胡說八道睡覺。 兒子還說了什麼,他的母親卻在床上捂住了他的嘴。
住了一會兒,媽媽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不好的事情,說張阿姨今天不在家,忘了給她家鎖門。 風太大了,別吹門了。 兒子趕緊起身和媽媽一起去鎖門,然後又睡著了。 說著,他匆匆穿好衣服,帶著兒子離開了。
其實她早就確定床底下確實有人,之所以沉默,是怕自己招惹床底下的壞人,造成意外。 當時才十點,很多人還沒睡,於是她斷定小人這段時間不敢動手,於是對兒子大吼大叫,趁機把他帶走了。 我們不得不佩服這位軍人妻子的勇氣和智慧。
過了一會兒,她帶著幾個警察,加上趕來聽到噪音的鄰居來到了家裡。 大家都搜查了她家好幾遍,沒有半個小人的影子。 大家都以為歹徒倆走的時候已經逃跑了。 安慰了軍嫂幾句,讓她關好門窗再走。
平房的居民每天早上起床清空小便池,做爐子做飯吃飯,然後去上班,去上學,這是一次旅行。 所以每家每戶都在搬家,鄰居們都會知道的。 鄰居們發現他們兩個早上都沒動,他們想到了昨晚的事情,每個人都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她家的門被藏了起來,屋子裡的一幕嚇壞了所有人。 地板上各有一股,床上各有一股,房間裡到處都是血腥味。
警察和救護車幾乎同時趕到,並確定兩人不再處於生命體徵中。 老闆很生氣,因為被殺的是保衛國家的士兵的家人。 聽說老闆下達了死刑令,在規定期限內破案,完成任務就走。
過了一會兒,案子才真正破了。 原來,那傢伙是逃犯,趁著沒人注意偷偷溜進她家,想等到深夜拿點錢就跑,以免被抓到。 沒想到會被那個小孩子看到。 他一直趴著,不敢動彈。 那時候很多人都還沒睡,他知道,再有動靜,自己肯定跑不了。
後來,女人把孩子帶走了,他覺得床底下沒有人躲著。 那時候,每棟平房都有乙個大水箱,水箱裡正好有半箱水,水面上還漂浮著乙個勺子,方便舀水。 他蹲在水箱裡,歪著頭,只把鼻子露在水面上,把水勺放在臉上,誰看到還以為水勺是漂浮在水箱裡的,人們在屋子裡看了很久,水箱被幾個人開啟,看了好幾遍, 當時的電燈是十幾瓦的小燈泡,水箱放在角落裡,當水箱蓋掀開時,只看到乙個水瓢漂浮在黑色的水中。最主要的是,沒有人想到人可以隱藏在水中。
就這樣,他半夜出來,殘忍地殺死了兩個母親,搶了錢,然後逃跑了。 這件事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轟動,百姓無比憤怒,不少人向公檢院、檢察院、司法機關求助,堅決要求盡快將歹徒繩之以法。歹徒被抓獲後,沒過多久就被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