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直播行業的快速發展,不少網友通過獎勵來支援自己喜歡的主播刷“遊艇”,送“火箭”當錨爭相成為榜單上的老大哥。 有的人為了討好主播,不告配偶就花大價錢;還有一些“熊孩子”為了獎勵主播,揮霍父母的血汗錢。 那麼,我可以要求退還我給小費的錢嗎?
抖音獎勵女主播35萬元
2024年6月,李磊註冊成為抖音使用者,先後在抖音平台充值約50萬元,購買抖音幣,贈送禮物給多位抖音主播,其中就包括抖音主播小美禮品金額約35萬元(小妹承認自己在30萬元左右),隨後李磊的妻子韓美美發現李磊在抖音充值的行為,對給抖音主播送禮的行為提出異議,打電話給平台和小妹要求退款,小梅還給李磊5萬元。 韓美美認為小美需要全額退款未經小梅同意,韓美美起訴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美在抖音直播平台向使用者提供直播服務,李磊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接受主播的服務後獲得了精神上的愉悅,並以抖音幣獎勵小美也是一種消費行為實際上,雙方之間有支付對價,這是立即確定的網路服務合同關係,同時,它也是立即執行的,網路服務合同不可用根據法律,合同不存在無效。
關於李磊與小妹之間是否存在不正當關係違反公序良俗的認定,雖然韓美美提供了李磊和小梅之間的***畫面等,但證據不足以證明李磊與小妹之間存在不正當關係,李磊沒有通過小妹的私信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賬號進行線下贈送禮物。 而小美則基於自己的直播服務獲得了小費支付它是善意收購的對應物因此,韓美美主張確認合同無效,並要求小梅退還獎勵金法院不予支援。
現場小費可以恢復嗎?
抖音等直播平台本身就是以盈利為目的運營的,直播打賞是他們盈利的一種方式。 主播通過直播、與觀眾互動等方式展示自己的才華,在接收自己喜歡的直播內容的同時,也滿足了使用者的精神和情感需求表達意向和經濟功能,以支付主播對其服務的考慮,而主播的片酬只有在滿足直播平台條件後才能獲得它不是直接從使用者那裡獲得的。 所以,總的來說,正常成年人的小費不能退還。
但是,如果它出現特殊情況或某些特殊人群給主播小費,給錢小費有被追回的可能,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 給未成年人的提示
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年齡進行劃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 8 歲)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以上但未滿18歲):
1.未滿 8 歲未成年人的人數無效;
2.8 歲或以上的未成年人患有與年齡相關的精神疾病不匹配鉅額小費必須得到監護人的批准同意或死後認可後在它生效之前。 (注: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小費金額根據其年齡、智力、心理健康等情況而定)火柴,並且其小費行為是有效的。 )
2.夫妻一方擅自給小費
1.配偶一方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民事活動的民事主體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配偶之一基於婚外情感互動,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獎勵主播的,以及高非常多對方可以有正常水平的線上娛樂消費違反公序良俗要求確認小費無效,並要求歸還所有財產。
2.超出合理的日常開支
夫妻雙方共有財產有平等的治療權,即只要是家庭開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單獨處理家庭事務,但不得超出生活必需品。 **網路直播充值獎勵費用屬於家庭日常生活生活費用中的文化娛樂服務消費,夫妻一方在另一方的完全不知情在直播提示的情況下超出合理的日常開支,配偶有權申請撤銷其行為。
在實踐中,法院會考慮家庭的資產、日常消費、小費數量等因素和其他因素小費行為是否超出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權範圍還將考慮保護善意的第三方。
3、平台或主播存在欺詐或其他違法行為
有些主播可能會聲稱自己生病了或家庭發生了重大變化,並用同情心來欺騙觀眾給小費,但他說的話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屬於捏造事實,隱瞞真相,這樣,風扇就會被誘導小費可能構成欺詐。 使用者可以向平台報告或**經司法機關核實後可以要求退還小費。
如果平台和錨點違反法律法規例如,傳播不良內容、賭博、色情等使用者也可以向相關部門報告,追回他們給小費的錢。
4、非法所得用於小費
一些使用者給主播小費是為了錢:犯罪收益和犯罪例如,的盜用**司法機關發現後,小費的贓款可能會被使用依法追回。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三方免費或遠低於市場**取得涉案財物的,由人民法院追繳。
賞金一時酷,後悔破“,乙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在我們享受直播樂趣的同時,我們也想樹立正確理性的消費觀不要盲目跟風,隨意比較。
更多法律問題,建議您加入法律保護網諮詢法律維權網法律事務,幫助您全面分析利弊,了解更多法律資訊,獲得專業法律指導,避免損害您的權益。
注:文中人名為化名,本案所引用資訊來自紫飛宇勞動法。
*來自網際網絡,被入侵並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