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許權法
發明專利有效期為20年。
它有乙個擴充套件系統。
實質審查制度。 2. 實用新型法
實用新型專利有效期為10年。
實質審查制度。 3. 外觀設計保護
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為20年。
實質審查制度 部分實質審查制度。
1.它不是發明
自然法則本身,僅僅是不屬於創造的發現,違反自然法則的發明,不適用自然法則,技能,單純的資訊,藝術作品,計算機程式語言本身,電腦程式本身,並且不能重複以獲得相同的效果。
2. 無法授權
違反公序良俗,危害公眾健康的發明創造。
3、行業不能使用
醫療行為、不能用於“業力”、顯然不能進行。
1. 準備工作
區分提交修正案的期限。
確認申請人的資訊。
統一申請人編號。
注意授權書。
2. 提交操作
同時提交韓語。
同時,要求進行實質審查。
請注意檔案術語。
注意提交的格式。
1、優先複審制度
檢查結果將在提出請求後的 3 至 6 個月內獲得。
如果需要先披露,可以提前公告。
優先考試科目(摘錄):
第三方實施:提供相關**等
綠色科技與環境汙染防治相關。
高新技術企業相關。
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申請人將申請的發明作為業務使用或打算實施其發明。
電子交易。
與外交部達成一致:有授權的前景。
第四次工業革命正在醞釀之中。
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現有技術調查的申請。
2. 複試制度
修改應當自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30日內提出。
複審由原考官進行。
可能會發出多份拒絕原因通知。
注意分案時間和提交審查的時間。
複審是不可撤銷的。
與預審相比。
3. 正面評價
提供更正和修改方向。
更正許可權。 初次拒絕的原因,最終拒絕的原因。
預備審查。 修訂審查
括號審查。 重新審查會議。
1. 註冊
授權決定是在3個月內支付1 3年的年費。
根據索賠數量。
2. 註冊證書
外文版。 可攜式版本。
可以重新申請。
3. 年費
可以一次性支付多年年費。
1. 延長保護期限
根據南韓專利法第89條,如果根據其他法律法規要求許可或註冊才能實施許可發明,並且許可或註冊需要長期有效性和安全性測試,則特許期最多可延長五年,但只能延長一次
2. 延期提交索賠
如果在提交申請時未說明權利要求,則應在優先權日起14個月內更正權利要求。
3. 眾所周知的例外情況
1年內,有權授予特許公司披露等。
1. 拒絕審查
自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30日內,可以延長30日。
2. 更正審判
對已授權的案例進行更正。
3. 其他排斥試驗
4. 無效審判
5. 特許經營取消申請系統
6. 其他無效試驗
7、權利要求確認審判(權利範圍解釋)。
8. 嘗試許可
9. 商標相關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