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條”之後,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援如何才能實現?

Mondo 財經 更新 2024-01-28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金融支援措施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以下簡稱《民營經濟金融支援25條》),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長期以來,金融部門明顯偏向民營經濟,導致金融體系對民營經濟的支援總體上薄弱,與民營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極不匹配。 這種偏差主要體現在金融部門出於對國有企業的信任,往往在國有經濟中投入過多的財政資源,導致民營經濟總體上獲得的財政資源較少由於民營經濟領域市場主體規模較小,無法滿足金融機構巨大的信貸交付需求,導致金融機構情緒低落、現象突出,加劇了民營經濟獲得金融支援的難度與國有企業相比,國有企業通常能夠帶動更多的政治和政策資源,大多數民營企業的社會地位不高,難以幫助金融機構撬動當地資源,降低了金融機構為民營經濟服務的積極性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的生命週期普遍較短,信用風險較高,政策扶持較弱,導致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企業時需要承擔相對較高的信用風險民營企業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民營企業資質也存在顯著差異,導致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經濟時,不願大規模涉足民營經濟金融機構本身已建立問責機制,審批要求較為嚴格,市場人員因免責、降低自身風險等因素,不願集中精力擴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援。

受此影響,民營企業獲得的財政資源不僅在總量、短期、重成本等方面明顯不足,而且區域、行業等結構性問題也較為突出。 有鑑於此,《民營經濟金融支援25條》提出“引導金融機構樹立'平等待遇'理念,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努力實現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援和民營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努力改變金融機構的傳統經營理念。

但必須指出,實現上述目標並不容易,打破偏見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筆者認為,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援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才能從根本上提高民營經濟金融資源的可得性和可持續性:

首先,金融部門要著眼於現場。 民營企業是乙個巨大的市場群體,產業多、地域廣、主體複雜,這使得民營企業群體更加複雜和差異化。 為此,金融部門大範圍、大規模扶持民營企業難度大,但應進退,聚焦優質民營企業,“民營經濟金融扶持25條”中有5條提到“優質民營企業”。

未來,政策資源和財力要不斷向優質民營企業傾斜,帶動整個民營經濟發展。 什麼樣的企業才是優質的民營企業,是專業判斷的問題,金融機構需要具備這樣的能力。 可以說,優質民營企業一旦穩定下來,民營經濟就會基本穩定下來。 特別指出,考慮到民營房企的重要性,在當前環境下,加大對優質民營房企的金融支援力度,避免房地產業風險進一步外溢,弱化房地產業風險,增強市場對民營經濟的信心同樣重要。

其次,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支援要堅持“三箭+”協同的基本思路。 金融部門對民營經濟的支援主要體現在融資層面的“三支箭”(信貸、債券、股權),即逐步提高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比例,擴大對民營企業的債券融資規模,擴大對優質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規模。 事實上,這與房企財務管理部門推出的“三支箭”思路大體一致。 但是,從房地產業的“三支箭”效應來看,單純從資金端並不能有效解決問題,金融部門向民營企業,在“三支箭”推動同步實施的基礎上,還應通過建立信貸激勵約束、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加強應收賬款確認和稅收優惠等手段,增強民營經濟的財務承載能力。

最後,金融部門要樹立正確的經營觀和業績觀,對民營企業的支援要更加注重可持續性。 除了可用性之外,金融部門應樹立正確的經營觀和業績觀,摒棄短期內砸錢的傳統觀念,支援民營企業更加注重可持續性和風險控制,即金融機構在服務民營企業時仍應以合規和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不能盲目投資財力,賺政治資本,賺政策資源。同時,加大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援,並不意味著放棄國有經濟,也不意味著大量資金和信貸增量資源,而應該更加注重對現有金融資源的系統性重組和優化,比如盤活長期集中在房地產和城市投資領域的低效或無效的金融資源。過去,從而為民營經濟提供金融支援空間。

推動金融部門支援民營經濟是乙個中長期的過程,需要金融機構與民營經濟真正的雙向奔湧,需要政策部門、地方政府等相關方共同努力,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作者是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的特聘研究員)。

2024年發行12.11.《中國新聞周刊》第1120期。

雜誌標題:如何真正用金融支援支撐民營經濟?

作者:任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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