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們,先生們,我是太守。
2024年12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楊高縣法院以**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
至此,法院的判決並沒有平息“訂婚案”的爭議,反而引發了更大的爭議。
事件的嚴重性源於對這一事件的兩個版本的認可。
第乙個版本**是基於對男人母親的描述。
據習母親描述,兒子和女方於今年5月1日訂婚,當場給了女方10萬元彩禮的一半(另外10萬元按照習俗在結婚時送),並贈送了金戒指、衣服等。
同時,雙方同意,該婦女的名字將在結婚一年後被新增到戶口簿中。 而且,婚姻介紹所充當證人,雙方都按了指紋。
事情的突然變化發生在5月2日下午,當時他的兒子和女方在婚房裡發生了關係。
5月5日下午,其子女因涉嫌**罪被公安機關帶走,一直羈押至今。
在這個版本中,網友同情該男子的關鍵點在於三個:
訂婚,彩禮,婚禮房間。
許多人猜測這是一次有預謀的陷害,是索要彩禮而未能完成房屋後憤怒的根源。
甚至將《請先生去死》的梗推上了熱搜。 【這裡的“請先生去死”的意思是,我希望這個案子能把男人判刑,從而警告現實世界中的那些軟柿子,他們被工作、老闆、壓力、彩禮、婚姻所捏,最後,還要被他們賴以生存的法律所捏住。 這是一種尷尬,也是一種自嘲。 】
另乙個版本是基於法院法官在審判時的“澄清”。
兩個版本的關鍵區別不在於之前發生了什麼,而在於婚姻房間裡發生了什麼,這是每個人都看不見的。
這與習母親描述的在婚姻房裡自願發生關係的兩個人不同。 在法院的說法中,習不顧女子的拒絕和反抗,強行發生關係。
法官認為,有四個關鍵證據可以證明該女子的反抗:
* 女子被男子強行拖回房間,女子為發洩憤怒而燒毀的窗簾和櫥櫃,手臂和手腕上的瘀傷,以及被男子強行拿走的手機。
這兩個版本都有自己的支持者,爭論仍在繼續。
第二次審判還沒有決定,我們還需要讓子彈飛一會兒。
但現在這個案子的後果已經揭曉了
這讓很多不想結婚的年輕人更加厭惡結婚。
接下來,他將踩油門到底,這將給本已惡化的結婚率增添一絲寒意。
對於目睹過這場鬧劇的年輕人來說,婚姻還能相信嗎?你將來想結婚嗎?
從現有資料來看,這起案件涉及彩禮、房屋糾紛等因素,甚至感覺比女孩是否願意還要大。
據悉,事發後,女方家屬找到男方洽談,要求提前兌現一些東西,比如立即將女方的名字加到戶口簿上。 直到該男子拒絕後,案件才有了後續處理。
有些事情我們不知道,但有些事情寫得很清楚。
彩禮10萬元(女方後悔可退,男方後悔不退),戒指72克,房子加名(結婚一年後)......
在很多人眼裡,這些標價明確、條款明文的“協議”,與其說是婚姻,不如稱它們為“交易”。
只不過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最絕望的是,作為“交易”,男方的彩禮付了,房子買了,金飾也買了,訂婚宴也擺好了,但最終還是沒擺脫被女人一言送來的結局。
這樣的婚姻有什麼吸引力?
以至於一些憤憤不平的人開始用日本超低的結婚率來比喻:
為什麼日本的結婚率越來越低?
不是日本年輕人結婚不起,而是日結更划算!
我不會對此事發表太多評論,一切都以法院的裁決為準。
最後,我們來談談乙個真實的案例。
在習在本案中一審被判犯有**罪的同時,另一起“訂婚案”中的男子經過5年多的上訴,終於得到了法院的“無罪判決”。
2024年2月22日,小趙還通過一家婚姻介紹所認識了一位最愛的相親物件。
在戀愛期間,兩人的關係不斷增加,關係確定,最後關係也是一種關係。
本以為愛情之春已經到來的小昭,沒想到這是他噩夢的開始。
因為沒過多久,婚介所的老闆就打來電話**,問小趙有沒有和那個女孩發生關係。
婚介所老闆表示,女孩發生關係後非常難過,現在後悔了,要求賠償數萬元。
小昭沒有那麼多錢,他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他覺得自己和女孩子戀愛了,你愛我就不要要那麼多錢。
於是雙方的談判破裂了,女孩報了警。
2024年6月,肖釗被檢察院以**罪提起公訴,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此後,小趙開始了長達5年的上訴。 在此期間,他寧願放棄減刑的機會,也不願為自己的清白提出上訴。
經過不懈堅持,法院最終決定再審,並於2024年10月10日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改判無罪。
我希望世界上有戀人最終成為受撫養人,能夠遵守法律和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