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精煉廠的建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環保要求,確保廢舊輪胎精煉廠的建設和運營符合環保標準。 此外,在未來的煉油過程中,環保部門會隨時抽查,但只要掌握了廢舊輪胎精煉的法律程式,就可以安心投入使用。 那麼,您知道如何批准廢輪胎精煉廠的程式嗎?
廢舊輪胎精煉廠手續
1.申請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向當地工商部門提交營業執照申請才能註冊公司。
2.土地使用規劃許可證申請:需向當地城鄉規劃部門提交土地使用規劃許可申請,根據當地**專案要求選擇目標用地(一般在工業園區或化工園區),達到工信部要求的規模(年加工能力2萬噸輪胎的規模規劃)。
3.轉到 *** 處理專案:找專業機構編制專案可行性報告或提供可行性報告模板,根據專案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然後將修改後的專案可行性報告報當地政府進行專案審批或備案手續。
4.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申請書:委託有資質的環評公司到專案現場勘察編制環評報告,在編制環評報告時注意及時與環評公司溝通,確保環評質量和環保裝置配置要求環評報告編制完成後,提交環境保護局進行專家評審,由環評編製者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改調整修訂後的環評報告報當地環保局審批,審批公示後出具審批檔案,完成廢舊輪胎精煉環評手續。
5.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向當地安全監督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
6.申請其他相關檔案:根據實際情況,還需要向其他相關部門申請相關證明,如消防安全證書、稅務登記證等。
7.裝置被監控並接受專案驗收。
以上是開設廢舊輪胎精煉廠需要辦理的手續,以及廢舊輪胎精煉法律程式的審批流程。 此外,不同地區的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不同,廢舊輪胎提煉的工藝和難度難免不同,具體程式以當地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