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廣州,借車引發的糾紛引起轟動。 電單車愛好者李某將價值近60萬元的電單車借給了朋友張某,但他沒想到,張某不僅在朋友圈炫耀電單車,還車時還匆匆把車停在李家門口,把鑰匙扔進屋裡就走了。 當李某發現電單車不見時,他立即向法院起訴張某,要求賠償近60萬元。
此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評論稱:“我覺得張某在跟別人合夥偷電單車,這種玩幾次就認識的人一點都不靠譜,你對他的人了解甚少,不能稱得上是朋友。 有網友質疑:“這麼值錢的汽車防盜跟蹤系統就這麼差?。至少有乙個衛星來設定位置。 ”
李某家境富裕,是著名的電單車愛好者,也加入了朋友組建的機車愛好者*** 他和組合成員張某一起線下玩後,兩人互相加了微信好友,經常就機車交換意見。 當得知李某剛剛買了一輛價值近60萬元的**電單車時,他很羨慕,說要借幾天去體驗一下。
張某拿到車後,每天在朋友圈發**,卻從未提過是借來的。 為了避免尷尬,他還特意為李真主設定了乙個隱藏功能。 李某得知此事後,並沒有生氣,心想只要車子不壞就沒事了。
然而,當張某將電單車停在李家門前,把鑰匙扔進屋子裡時,電單車被騎走了。 李某報警求助,但一時沒抓到人。 李某認為,張某對未上鎖、未妥善保管汽車負有責任,應追究責任。
雙方談判失敗後,李某向法院起訴張某,要求賠償近60萬元。 得知此事後,張某表示會全額賠償,但現在不是他沒有錯過,他永遠不會成為受委屈的領導。
經審理,法院認為,張某在還車時確實有過錯,未妥善保管電單車,導致電單車被盜。 最終,法院判決張某賠償李某近60萬元。
在這次事件中,我們不僅看到了乙個電單車愛好者的悲劇,也看到了朋友圈炫耀背後的隱患。 在向他人借車時,一定要謹慎,決不能因為一時的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同時,也應該提醒大家在社交網路上炫耀自己的貴重物品時,要注意自己的私隱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