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老師就教我們收集黃金,及時把東西還給主人。 但我不知道它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但氣氛發生了一些變化。
我想把1000元還給我的手機
這不,最近在浙江嘉興,乙個女人撿了別人的手機,當店主來找的時候,她居然要了1000福利,還威脅店主,如果不給,就把手機扔進河裡。
據知情人透露,店主只願意給800,但女方不高興,雙方沒有達成協議。 店主別無選擇,只好向**求助。
本以為**可以主持公道,可是**過來和女方溝通後,女方一點也不怕警察,反而說自己不是偷竊,手機值多少錢,店主應該給多少錢。
面對她的囂張跋扈和無理取鬧,警方束手無策。 最終,在民警的洽談下,店主還是給了女子1000元。
後來,這起事件在網上曝光後,引發了無數網友的熱議,不少人除了指責該女子無理取鬧外,還批評警方的不作為。
記者採訪了涉事警察,警方表示,派出所無權問人,這是道德問題,不能強制,只能協商。
其實這種事情並不少見,撿東西收金也屢見不鮮,但並不是每個人的質量都能跟上。
今年12月,安徽一名女大學生去餐廳吃飯時,不小心將手機遺忘在餐廳。
手機被一名男子撿走,對方說要想拿回手機,就得給他2000元,否則他會把手機閃光。
因為她的手機裡有女大學生已故的親人,以及其他重要資訊,但她給不起那麼多錢。
沒有辦法尋求幫助**,她對自己的經歷非常感同身受,但她別無選擇,只能建議她通過法律程式。
失去主要東西的困境是回到某事
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如果你從別人那裡撿到東西,你應該把它還給別人,這是很自然的。 但也有一些人,只是替你耍流氓,向你索要恩惠,卻無能為力。
擺在你面前的只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乖乖接受自己的命運,給對方想要多少就給多少。
第二種是尋求幫助**,但這基本沒有效果。 因為就像這個女人向店主索要1000元的福利費一樣,警察只能商量,不能勉強,最後店主只能乖乖交。
第三種是通過法律程式,這是最有效的,但其背後的成本遠高於物品的價值。
更不用說你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最重要的是,經過一系列的流程後,你會身心疲憊,得不償失。
因此,面對這些道路,車主最終只能選擇兩條路。 一種是花錢買一堂課,直接付錢解決問題,另一種就是乾脆不想。
其實,這兩條路到底是主人無奈的選擇,背後都是苦虧一簍。
所以,當你丟了東西,有人撿起來的時候,你只能祈禱對方能通過道德考驗,主動歸還。
而對於那些願意主動回歸的人,相信店主自然願意給對方一點好處。 但是,面對那些不講道理的人,還是無能為力的。
如何走出困境?
如果面對的是一些不講道理的人撿東西,難道只能讓他敲詐勒索,還是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和對方打官司?
就拿那個向店主索要1000元福利費的女人來說,這個辦法卻無能為力,也幫不了店主的事。
其實,看似吃虧的看似是主人,但背後其實是社會公德的破壞,會產生強烈的負面影響。
可以看看相關新聞的底部,一群網友在評論,遇到類似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是不是讓對方敲詐勒索?
這似乎是對一些不道德的人的譴責,但實際上,這不是一些官方不作為的問題。
這不是乙個孤立的問題,而是乙個普遍的問題。 雖然《民法典》中有規定也可以起訴對方,但公眾需要更多地考慮成本。
一方面警察幫不上忙,另一方面採摘者肆無忌憚,另一方面,店主處處受限制,幾乎成了死胡同。
因此,在我看來,要解決類似的問題,應該有可執行性。 這個權力可以賦予**,使**有權執行法律。
例如,如果發現物品的人涉嫌勒索失主,例如價值1000的手機,則對方要1000。 這顯然涉嫌敲詐勒索。
對於這類問題,**可以直接行使權力,幫助所有者收回一些東西,這樣社會正義才能得到維護。 業主敲詐勒索的類似事件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