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著眼於“”行為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29

近期,總有一些公眾人物因為感情問題成為“出軌”“劈腿”問題的焦點,後來被很多網友稱為“渣滓”,遭到批詬和批評,甚至有網友提出追究法律責任。 那麼,這種“渣滓”行為在法律上是如何規範的呢?

“出軌”或“劈腿”是相對於“忠誠”而言的,一般是指對兩個人感情的背叛。 《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部分夫妻忠誠義務的規定,僅體現在情感忠貞保護法的規定中。

雖然《民法典》在夫妻忠誠義務的保障方面還不完善,對夫妻一方與外界調情、出軌、有外遇、有情人等相關問題沒有明確,但可以增加“其他過錯”的條款, 這與以前的婚姻法相比有很大的變化。正是因為《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法官有足夠的自由裁量空間,這當然也是離婚男女舉證說服法官各自主張的空間。

就夫妻關係而言,法律並不保護戀人之間的忠誠義務,其中一方的戀人受到情感傷害的情人不能在這方面訴諸法律它可以通過私下談判和其他自我補救手段來解決。 很多人在選擇自我補救時,因為內心的委屈、不甘等因素所以走了不少彎路,總結一下:之前有因為索要分手費被認定為“敲詐勒索”而被判處刑罰,有“愛滋”血腥報復對方被認定為“故意傷害”被判處刑罰, 當然,也有幾天前通過**然後被拘留的。更何況,雙方在**之後都很難過。

但是,無論哪種自助救濟方式,我相信都無法抹去我心中的傷害和影響。 而不是這樣,梅林律師認為,也有可能從源頭上防止此類事情的發生,或者降低此類事情發生的概率。 那麼你就需要通過辨別來認識愛的物件,也就是所謂的“辨別之眼”,你怎麼能做到呢?您可以參考以下方法:

第一不管你多大年紀,都不要急於談戀愛結婚,匆忙就容易失明,失去客觀的衡量標準。

第二看對方的情緒是否穩定,雖然暴躁易怒的人能給你轟轟烈烈的愛,但長期的共同生活總會回歸平凡。

第三看對方對父母的態度,“馬寶楠”和“妖哥”真的會是兩邊都拖下去的漩渦,永無止境。

第四看外表,雖然我不是“外表聯想”的人,但我也應該選擇乙個至少讓我看起來很舒服的。

第五看對方的賺錢能力,其中一定包括知識、獨立性、有沒有上進心、前景如何等等。

第六每個人都必須學會獨立。 這裡的獨立包括個人和經濟獨立,不依賴於任何人。 尤其是女孩,我們要記住,女孩的價值不僅體現在愛情、婚姻、生育上,還體現在實現理想、實現內在成就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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