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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和租房是宋代的乙個重大社會問題。 最常說的一句話是“在長安住不容易”,只能住“廉租房”,遠在郊區,就算是歐陽修、蘇軾這樣的大男人,也只能住螄窩,甚至根本買不起房子......這些說法是否反映了宋代歷史的真實性? 宋代有買房租房的官方政策嗎?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本期人民論壇的歷史吧!
揭開宋**家的歷史真相。
北宋在東京、南宋臨安定居的居民,除了皇帝和皇帝的親戚等高階權貴外,也是一些最大的商人,還有一大批能吃飽穿暖的平民。 大量生活在城市和鄉村的普通人有足夠的生活,他們應該自己蓋房子,很少買房或租房。
宋代是中國古代建築史上劃時代的時期,城牆和房屋的建造越來越多地使用磚石結構。 宋人的房屋有兩種建造方式:官方和私人。 政府會在不同時期建造房屋,一般由國家出資,以士兵為主力,在政府的空地上建造房屋。 這些房屋成為官邸的主要部分。 當然,也存在政府買私房當官等現象,沒有犯罪或貶損**的人的不動產被收歸國有。 這些辦公室要麼被政府使用,要麼供官員居住。 在宋代,皇帝“先給”“送房”等現象頻發,也就是說,那些被皇帝看重的人,在得到這種恩惠和榮耀後,免去了建房、買房、租房的麻煩。
* 自建房屋的案例應該很多,比如北宋學者嚴書生、李清辰、柴玉清、岑宗丹、何誌忠、南宋初寵臣張軍、醫官王繼賢等,都曾嘗試過建房,而且大部分都用於出租。 宋代時期,商業突飛猛進,在此期間,商人和豪門也憑藉雄厚的財力建造了大量房屋,參與市場競爭。 “豪友、附房占用官地、修建走廊、再租人”等史料表明,這些房屋多用於出租利潤。
宋代的**,大部分都是在知石退休後買房買地、買房建房,長住。 比如,王安石晚年住在金陵(南京),勸說蘇軾在江寧買房定居,兩人相鄰居住,經常通訊往來。 從“勸我求三畝地的房子”可以看出,蘇軾也有“買下天津嶺,我要陪著拐杖在中山下行走變老”的計畫。
春熙八年(2024年)春,辛七基開始興建有湖的新居和莊園。 他根據湖邊地形,親自設計了“高處蓋房、低處耕田”的莊園格局,對家人說:“生活勤勞,要優先理田。 於是,他將大湖莊園命名為“嘉軒”,並稱自己為“嘉軒巨石”。
在房產稅盛行的宋代,房屋被算作家庭財產,需要向國家納稅。 宋代有大量的住房政策法規
首先,成立乙個專門機構來管理住房問題。 “店屋”,又稱“建店”,最初主要用於管理京城的官邸和住宅,後來也在各州設立商鋪和住宅,管理官邸的買賣和修繕,還負責徵收買賣房屋的利稅。
其次,對於私人“自營房屋”的買賣,宋代規定親戚和鄰居有優先購買權,買賣過程由專業經營者“雅人”傳達,必須有政府監管、簽訂合同、徵收利稅。 宋仁宗曾頒布詔書:“如果把土地和房屋賣給典當,如果從交易一開始就不向鄰居索要契約,就可以免罪,只收稅款。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不問親戚鄰居、偽造合同、強行收買的騙子,出現了大量的土地、房屋糾紛。
最後,在房地產作為遺產繼承時,宋朝的政策比較明確,明確規定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寡婦的繼承權。 如果兄弟去世,兒子繼承父親的份額。 當所有兄弟都死了,兒子們被平分。 如果他沒有娶妻,就不要雇用他。 如果阿姨和姐姐在房間裡,男性人才就會減少一半。 寡妾若無人,則分丈夫。 雖然這種規定時不時地因人而異,但總體上一直延續到南宋。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也許是編纂婦女的私有財產權。
宋代租房的“怪象”
宋社會有大量的“移民”和商人,他們經常更換工作地點,這使得租房成為宋人奇怪而突出的歷史現象。 著名宋史專家周寶柱先生說:“房屋租賃行業已成為東京最賺錢的行業之一。 ”
一般來說,在京城工作的官僚和醫生,以及從外地來京城經商生存的,都是有購房、租房需求的社會群體。 然而,宋代出現了乙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很多官僚和醫生明明在京城工作,但他們只是租房子,不租房子。
北宋漢林學士的王玉彥,描述了晚年在東京開封租房的情況,從詩中可以看出,他長期租房,住處簡陋。 其詳細雲:“舊病形容日漸衰退,他在北京租房十年。 亭鳳允許三個入口,鷦鷯只築巢乙個分支。 沒過多久,牆上掛著許多書,蘆葦也經常種。生命的榮耀和賤賤必須分開,你會買乙個茅草屋和乙個芙蓉籬笆。 ”
宋振宗曾親自到樞密院副使楊立家中喪服,到達後發現楊立在“委府”租房,皇帝的輿論根本進不去,只好冒雨走。 皇帝還參觀了時任總督陳鵬年的府邸,“看到了他家醜陋的房間”,不禁連連感嘆。 樞密院副使和府府都督在北宋僅次於丞相,翰林書生在朝廷中是清朝的官員,但楊、陳二人死時還在簡陋的房子裡租房,可見北宋租房應該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
蘇軾的表弟溫只是個地方官,他背誦了一首長詩,抱怨自己住所的醜陋; 南宋降職時,方嶽寫了一首詩,感嘆自己居住條件的惡劣:“房子真是漏水的船,風雨飄搖。從一開始避桌坐滿地,而動書的手就已經絕跡了。 唉唉敢做三夜戀人,知蕪有一袋錢。 世界上還有更多的東西,比如房子,我們可以談論現在。 ”
這些集體記憶太相似了。 更何況,比如楊戩在浙江服役時,他曾經這樣形容自己租住的房子:“房子窄,外面低矮,沒有吃飯的地方,客人不准住,不准服侍親戚。 偶爾,在寶蓮山頂的官府裡,英俊的雅禮士,為了讓自己的住所更加化,並做出某種臨摹的意圖,就是在涼爽的地方建造一間書房。 “這些都反映出當地政府租來的房屋和住宅的侷促和侷促。
總的說來,宋代的**和州縣,若不刻意表現官吏老實,房住條件差,似乎比比皆是。 為什麼會這樣?
*為什麼選擇多租?
宋代是乙個重文武的時代。 從宋代開始,宋初,他們大力推動科舉考試,擴大士大夫人數。 到了宋代,四年一次的考試改為三年一次的考試,從此成為近千年的慣例,大大增加了招生人數。 再加上因風度補官之多,**的人數急劇增加,當宋任宗和宋申宗被捕後,整個社會開始出現“三餘三費”的困境,其中多官是重要方面。
宋代採取了避讓法、遷遷法等管理措施,他們大多不能在出生地、有農舍的城市當官,每三年就要調整一次工作,甚至出現“上司、縣衛經常換人、 或者他們來了不到一年,或者他們只去了三兩個月”。由此可以看出,宋朝頻繁換屆是普遍現象,並不像前朝後代那樣在州縣當官。就算你是朝廷的官員,也經常會遇到換崗、因故貶低、在官和反對派之間來回奔波的情況。
比如我們熟悉的範仲巖,被貶低了三次,被譽為“三光”; 歐陽修先後在滁州、揚州、瀛州、營天府、亳州、青州、彩州等州會城市任職; 蘇東坡的《金山自題畫像》上寫著“黃州、徽州、儋州”、“黃石在泗州夜雪中送清酒”、“像和尚一樣追客人,怎麼會有家”等等,都是明證。 總之,宋代第一位士大夫,與蘇軾相似,“我無家更安,故鄉沒有這麼好的湖山”,“老山歸無家,我要毗鄰西湖”。
宋代普通**的工資並不高,工資收入是用來買房的,大部分**都不太舒服,工作地點也面臨著隨時變換的可能。
候選人也是租房者。
除了制度嚴格、名額擴大外,最重要的區別是,宋代被錄取為晉士的人,可以直接放任官。 這樣一來,就掀起了一股全民讀書的浪潮,甚至連福州的“城裡人讀了一半的書”,可見吸引了大量的考生。
著名歷史學家陳寅科斷言“中華民族文化經過數千年的演變,是在趙宋時期創造的”,鄧光明先生更是發表了“宋宋時期所達到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整個歷史時期所沒有的”的理論, 這與這一大群人相繼“為聖人而學習”的接連成功息息相關。
唐代以來,省考在京城舉行,宋代也舉行,宮廷考試定為定製,省考在北京賽區舉行。 就這樣,每到考試年,威武的科舉大軍蜂擁京城,使得開封、臨安的人群洶湧澎湃,熱鬧非凡。 這個群體的人數如此之多,以至於史料記載“宣年,數萬人到省裡參加考試”。 每當考試季節到來時,南宋臨安的“竹錄學者,比平時多十倍,十萬人錄論文”。 隨著如此多的候選人湧入北京,住宿已成為乙個大問題。 許多候選人選擇住在租來的房子裡,而另一些人則暫時住在修道院和郊區。
關於考生租房住的記載很多,不勝列舉,比如:洛陽王淑,原來按照老師萬居縣張毅應該養的,很久沒有訊息了,於是他“租到東邊的相國寺居住”; 景佑四年,李從周赴京參加科舉考試,“從人數到馬稻草巷同一人”; 南宋春熙年間,襄陽人劉果“將去省考,進京城,在委員會巷的同乙個密室裡”......這些租房考的計程車數量不少,但能脫穎而出,躍過龍門,畢竟名單上只有少數幾個,落後於孫山的,只能為下一次考試做準備。 但是,有些考生從首都長途跋涉到家鄉,時間和金錢的成本相當巨大,因此這些考生會選擇在北京租住長期住所,勤奮學習,為明年的考試做準備。
上面略有刪節。
摘自 |《人民論壇報》11月(二)。
原標題 |宋代租房和買房的政策和習俗。
作者 |刁培軍,廈門大學歷史與文化遺產學院教授。
新建編輯 |王思南.
原文責任編輯 |周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