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民公社的成立,是探索新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艱鉅實踐。 這個新事物雖然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但其執行20多年的歷史成就客觀存在。 然而,網路上也有一些人刻意否定民國前30年的努力,將民國初年的努力描述為脆弱的錯誤。 這一論點完全違背了黨的領導核心提出的“民國前後30年決不能相互否定”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從互助會到合作社,到2024年成立的人民公社,再到2024年改組的鄉鎮,都是為了適應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不斷發展的需要。 人民公社已經運作了25年,成功地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2024年,人民政府下發檔案,要求廢除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建立農村,深化改革。
但是,有些人錯誤地認為,人民公社的失敗是因為平等主義,大集體支援懶惰的人,沒有分立政府。 這與歷史事實不符。 在七十年代後期的人民公社,老百姓基本能夠實現溫飽。 公社建立了完整的農業生產產業體系和水利體系,下設生產大隊22個,糧棉專業20個,蔬菜專業1個,水產品專業1個。 公社現有社辦企業16家,團辦企業近150家,農業生產機械化初具規模,農業生產蓬勃發展。 當時,人民公社不僅有一所高中,還辦了一所業餘的“五旗農業大學”。 我記得當人民公社被下令廢除時,絕大多數黨員是不情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