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農婦被公婆誤認為是優質作家名單上作弊,農婦哭著說,我不是潘金蓮。
喜事在大柱家,鞭炮聲響徹雲霄,音樂如桃桃!"伴隨著歡快的烟花聲,鮮紅的“習”字貼在劉大嘴家的院子裡,客人們聚集在一起,大笑起來。 村里的人紛紛走出家門,站在院子外面觀看,都感嘆大柱娶了乙個美如仙女的美女。
當緞帶落下,撕碎的五彩紙屑被清理乾淨後,大柱和張妮開始了幸福的婚姻生活。
結婚之初,大朱和張妮一起在鎮上的一家小廠裡打工。 每天早上,他們倆一起騎電動車上班,晚上一起回家,讓村里的年輕人羨慕不已,以為他們是一對神仙情侶,是才華橫溢、美貌相通的典範。
三個月後,傳來張妮懷孕的好訊息。 隨著孕肚越來越大,大柱決定讓張妮呆在家裡,不再去工廠,專心做家務。 大柱乙個人負責養家餬口,每個月都把自己的工資交給張妮。
結婚的頭幾年,張妮過得很幸福,她為大柱生了一兒一女。 儘管收入有限,但張妮每個月都能在家做一些加工工作,給家裡增加幾百塊錢的收入,充實而溫暖。
結婚八年,張妮沒有讓人發現絲毫瑕疵。 她孝順公婆,尊敬姐夫,甚至還給大柱的弟弟二竹洗衣服。
劉大嘴經常在村里吹噓,誇讚大柱娶了乙個好媳婦,如花玉難求。
然而,在乙個寒冷的冬夜,一場車禍突然降臨,打破了大柱和張妮的幸福生活。
那年冬天,大柱在下夜班的路上遭遇了一場嚴重的車禍。 看到這一幕,肇事卡車的司機居然逃跑了,無動於衷地離開了。
大柱在路邊躺了乙個多小時,直到乙個熟人路過,他才得以報警。 在醫院的緊急救治下,大柱雖然活了下來,卻成了高位截癱患者,每天都需要張妮的悉心照料。
張妮不僅要照顧大柱的日常生活,還要照顧兩個孩子的功課,還要忙著處理工作,維持家裡的開支。 不到半年時間,張妮就因為這個沉重的包袱長大了幾歲。
剛開始,公婆們也幫張妮照顧大柱,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兩位老人也覺得累了,幫忙的次數也漸漸減少。 照顧大柱的責任,最終只能由張妮乙個人承擔。
張霓的姐夫,自從大朱生病後,經常出現在張霓身邊。 然而,張霓明白,他的意圖不純,從來不注意他的存在。
弟弟二竹在村里臭名昭著,因為遊手好閒、沉迷於麻將和勾搭女人。 儘管他在村里很有名,但沒有人願意把他介紹給別人,因為他的壞習慣令人望而卻步。 大庄曾因為猥褻大壯的兒媳婦而摔斷了一條腿,這讓他更加孤獨。
三十歲以後,沒有人願意和他打交道。 時間長了,他不得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吃喝玩樂。
雖然二朱曾經覬覦過大柱的妻子張妮,但因為害怕大柱的兇殘,他只能遠遠地窺視。 然而,由於大柱癱瘓,他趁機經常光顧大柱家,聲稱在照顧大柱,實際上是為了勾引大柱的妻子。
一天下午,張妮喂完大竹後,她正躺在沙發上休息。 二朱再次光顧,看到張妮紅著臉紅耳,不惜上前欺負他,驚動了整個村子。 張霓的喊叫聲讓二柱的公婆趕了過來,他們看到兒子欺負張霓,當場責備他。
兩天後,公婆意外買了一些食材去看望張妮。 吃飯時,他們建議張妮離開大柱,嫁給二柱,打算讓家人一起照顧他們。 然而,張妮堅決拒絕了這個提議,這讓她的公婆對她很不滿意。
幾年後,張妮重返工作崗位養家餬口。 每天早上,她都忙著為全家人做早餐和午餐,然後送孩子上學,然後騎著自行車去工廠工作。 放學後,兩個孩子繼續照顧大柱。
在工作中,她認識了一位名叫王剛的同事,乙個30多歲的老實人。 在了解了王剛的辛勤工作後,兩人漸漸結識了。 王剛的父母早逝,他從100份家庭餐的零食中長大,初中畢業後開始外出打工,一直過著艱苦的生活。
兩個勤奮的靈魂在工作中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一天晚上,張妮因為加班加點加班到很晚,王剛為了保證她的安全,坐電動車陪她回家。 這一幕被碰巧路過的二柱看到了。
張霓家來到王剛家,張霓熱情招待他,進門沒多久,二朱就帶著父母咄咄逼人地闖入張霓家,懷疑她有外遇。
二柱一進門,就用棍子狠狠地砸向王剛,如果不是張妮緊張地拿著菜刀準備和二柱打架,那天晚上王剛說不定就被打得渾身都是。
張尼好不容易保護了王剛,成功讓他逃脫了。 然而,公婆卻開始在家裡罵她是潘金蓮,說她,很認真。 他們以為只要丈夫還活著,張妮就會把野人帶進屋裡。
張妮的婆婆嗓音高亢,沒過多久,一群好奇的人就聚集在她家門口,發表著各種評論,但大部分人都同情張妮,認為她這麼多年沒有好過日子。
張妮被公婆的指責壓垮了,眼含熱淚地騎著電動車,決定和王剛一起回老家,把孩子和丈夫留在家裡,不理會他們。
張妮一走,劉大嘴一家就陷入了困境。 他們必須照顧臥床不起的兒子,為他們的兩個孩子做飯。 沒過多久,兩人都病倒了。
為了應對困境,他們求助於自己家的兩個兄弟,前往王剛的老家找張妮回來。 張妮說可以回來照顧大竹,但條件是王剛也住在家裡,一起照顧大柱,公婆不能干涉她和王剛的生活。
起初,劉大嘴和妻子不願意接受,認為讓王剛住在家裡會讓他們丟臉,成為村里的笑柄。 然而,在張妮的堅持下,他們最終還是同意了她的條件。
張妮和王剛開始同居,一起撫養大柱的兩個孩子。 經過10年的辛勤工作,大柱終於去世了,張妮和王只是過著相對輕鬆的生活。
王剛是個勤勞的人,和張妮在一起後,就不再去廠裡幹活了。 兩人在鎮上開了個蔬果攤,每天早上,王剛都會去城裡買菜和水果。
多年來,他們建造了一棟兩層樓的小樓,並在家中增加了一些大型電器。 一家人過著富裕的生活。
王剛到張家時,她的兩個孩子剛剛上小學。 轉眼間,20多年過去了,現在她的兒子已經30多歲了,孫子們都上幼兒園了。
近年來,王剛身體不好,不再經營蔬菜攤位。 他把攤位交給兒子和兒媳婦,每天在家幫張妮做飯,送孫子上幼兒園。 生活相對輕鬆。
王剛想過要和張妮一輩子互相扶持。 然而,前年張妮村的拆遷,引發了兒子與王剛的矛盾,最終演變成官司。
兩年前,張妮的家鄉被拆了,她一共能得到五套房子。
房屋按宅基地證面積劃分,家庭中現有房屋的面積可用於抵消房屋面積。 如果不夠,則需要支付每平方公尺800元的額外費用。 如果家裡的房子面積大於分配的面積,也是每平方公尺800元。
張妮家蓋了一棟450平公尺的兩層樓房,按照宅基地證的面積可以換5套房。
安置房還沒建好的時候,繼子提出王剛和張妮住兩居室,一家三口住三居室,另外三人租房。
王剛沒有自己的孩子,年老也要靠繼子,所以什麼也沒說。
衝突始於收取過渡費。 在房子建成之前,這個家庭每月可以領取1200元的過渡費。 張妮家一共5口,每個月一共能領到6000元。
當時,王剛和張妮在外面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月租800元,繼子一家三口住在岳父家不交房租。 每個月交過渡費的時候,張霓的兒子去收,拿回去的時候就放在口袋裡,一分錢也不給王剛和張霓。 王剛有點生氣,他和張妮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每個月的房租和生活費都在3000多,他們在外面租了一年多的房子,繼子從來不給他們一分錢。 村里發放的過渡費的繼子也接了過來,甚至還問:舅舅,娘,你們有錢嗎,你還沒問,王剛有點冷了。
一年過去了,村里的房子終於建好了,準備分房了。 王剛對繼子說:“我打算把四棟房子寫成你的名字,另一棟寫在我的名字裡。 一百年後,財產將歸您所有。 ”
繼子當時並不滿意,他說要把五間房子都寫成自己的名字,雖然同意讓出其中一間小房子給王剛和張妮住,但絕對不能在紙上寫上王剛的名字。
王剛聽到繼子的要求,心裡更加不高興了。 畢竟家裡的房子是他辛勤掙來的,繼子和繼女也是在他的辛勤工作中長大的。 現在他年紀大了,他想以自己的名義保留一處房產,但他的繼子拒絕了。
由於王剛堅持要在檔案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衝突逐漸激化。 張妮在兒子和王剛之間左右為難,她天天坐立不安,眼裡含著淚水,無法做出決定。
當初王剛給張妮家蓋房子的時候,兩人並沒有拿到結婚證,現在過了這麼久,也找不到當時賺錢蓋房子的證據。 因此,村里以繼子的名義寫下了所有五棟房子。
繼子因此對王剛大發雷霆,最後將他趕出了家門。 隨後,王剛到法院起訴,但因為沒有結婚證,訴訟以王剛一年後敗訴告終。 繼子一家人將王剛趕出家門,王剛只好搬回老家的破舊房子裡居住。
分居後的幾天裡,張妮越來越瘦,難以入睡,還因為心疼王剛而鬱悶不堪。 半年後,她被診斷出患有乳腺癌。
在醫院接受手術後,張妮需要定期化療。 她的兒子和他在一起幾次後,就不願意陪她了。 每次去醫院,她都是孤身一人,艱難地拖著虛弱的身體。 張妮更加懷念和王剛在一起的時光,求兒子去找王剛,兒子卻不理他。
半年後,癌症擴散,張妮去世。 臨死前,她一直呼喚王剛的名字,但王剛在幾百公里外,聽不到她的呼喚。
如今,張妮已經離世,王剛獨自一人在家鄉過著孤獨的生活。 繼子一家人住在王剛為他一生的工作買的大房子裡,誰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