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矛盾是婚姻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有人認為偶爾的磕磕絆絆或爭吵是婚姻生活的調味品。 但有一種衝突使人受苦,那就是夫妻之間不斷的爭吵,曠日持久的衝突,在戰爭時期令人振奮,在休戰時期難以忍受。
持續衝突的原因和型別有很多,但我想分析以下型別的衝突。
夫妻衝突的起源
有乙個故事是關於乙個小男孩好奇地問他的父親:“爸爸,什麼是戰爭?我父親饒有興趣地回答說:“戰爭,這是雙方之間的戰爭。 例如,幾年前,美國因對伊拉克的制裁而進行恐怖活動,對伊拉克進行了大規模轟炸。焦急的母親插嘴道:“你在胡說什麼?你說過嗎?這場戰爭顯然是美國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稱霸世界而發動的。 “哼,你對政治了解多少?”如果你不明白,就不要胡說八道。 “你說什麼?不要認為你是對的,你不知道在這麼大的戰爭中誰是對的,你不好意思教你的孩子。 “你錯了,我想我絕對是對的。 “你錯了!你們男人喜歡自以為是!“嘿,你為什麼總是喜歡打棋子?”“因為你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對的,對的,別人是錯的。 “這很適合你。 ”…夫妻倆臉紅了,繼續對峙,這時孩子突然吼道:“別吵了!我知道什麼是戰爭。
這個故事引發的反思是:首先,因意見分歧而爭吵的夫妻之間的矛盾關係體現了一種侵略性的聯絡。 無論戰爭的性質如何,無論衝突有多大,它都是一種相互侵略的行為。 根據心理動力學的理解,攻擊性是人類最原始的本能,是人與人之間一切情感關係的基礎。 沒有侵略,就沒有人際關係的衝突,在有生命的物種中,只有樹木和樹木,它們只有平靜和孤獨。
在所有的人際關係中,為什麼夫妻之間的關係顯得如此脆弱?其實,並不是說愛情不如人們所理解的那麼深沉或真實,而是長期的、固定的、狹隘性質的夫妻關係,注定會成為人們本能攻擊的主要載體。 此外,人的社會性也導致人們在社會關係中將情緒上的挫折感和侵略性壓抑轉移到更安全的婚姻關係中。 因此,咄咄逼人的傾向成為維持夫妻關係的一大特徵,但在這種形式下,情感的東西被壓抑了,感情的味道是冷漠的。
第二,為什麼是正確的而爭吵。 夫妻之間的衝突源於差異,最常見的是性格、思維模式和價值觀的差異。 隨著結婚年齡的增加,這些差異往往會引起爭議。 從表面上看,婚姻糾紛是一場“對與錯”的較量。 爭執本質上意味著夫妻雙方都因為對方的不合理或錯誤而對對方非常生氣。 但如果你想說錯,錯在雙方,因為沒有錯。 如果真的有錯誤,那是對的,不會有憤怒和憤怒。 因為,如果一方真的錯了,首先他會自覺地利用錯誤,而過錯的心是軟弱的,不會有反擊的衝動。 其次,如果錯誤一方的態度本身讓對方覺得自己贏了,那麼打架就失去了發洩仇恨的相互動機,勢均力敵的衝突就不成立。
大多數夫妻都明白,爭吵源於分歧,沒有對錯之分,但戰爭不會以理性結束。 他們也能理解,屢戰屢敗的衝突讓人累,但他們並沒有因為累而改變感情。 這是否意味著,衝突背後有一種夫妻倆都不知道的和諧?
夫妻之間的爭吵是為了表達自己的不滿,並以侵略的形式為自己辯護。 為真理而戰似乎是人們的基本生活方式。 每個人從嬰兒時期就被教導了自己環境中的各種真理,“推理”的品質早已融入到乙個人的性格結構中。 兩個血緣關係不同、性格不同、價值取向不同的異性進入婚姻,日夜共存,自然有太多的根基和衝突的機會。 對非理性的恐懼已經成為我們集體的無意識情結,凡是要求人們服從的,也是文化創造的硬道理,包括各種法律法規、權威人士、權威意識等,都代表著“真理”。 乙個孩子只有遵守各種原則,才是正確的、安全的,他才會避免被指責、懲罰和拋棄的危險。 夫妻之間的衝突也代表了人際關係中的許多衝突,而深層的動機是對正確的渴望,以及關係人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並接受自己的慾望。
在人際交往環境中,不難看出人們總是在為正確而奮鬥。 有一對心理學充滿熱情的朋友,他們在網上就乙個專業問題進行了激烈的鬥爭。 朋友A說:躁鬱症不是精神疾病,而是一種情感性精神障礙;朋友B說:躁鬱症一定是精神病,不然躁鬱症患者為什麼要送精神病院呢?兩人都堅信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對方是錯的,為了捍衛自己對心理學理論的正確理解,不惜用最尖銳、最嚴厲的語言暴力,猛烈地攻擊對方的錯誤。
如果我們從兩個AB的立場上休息一下,我們會發現,為真相而衝突的兩個人其實是對的,只是他們對雙相情感障礙沒有完全的了解,因為雙相情感障礙是精神障礙中的一種情感性精神障礙。 但我們可以進一步看到,人與人之間鬥爭的突出特徵(原動力)是真理不能被褻瀆,正確性不能被歪曲。
第三,夫妻衝突對兒童的影響。 如果衝突是為了權利而戰,除了表明自己是對的、是對的,也揭示了他們過去因“不正確”而產生的否認、責備等經驗,不被接納的悲慘經歷,以及內心積累的對理解和認可的強烈渴望。 在成人關係中,他們對別人對自己的評價特別敏感,也喜歡比較認真的人。
夫妻之間不斷的爭鬥,受到孩子的影響。 處於人格發展關鍵階段的孩子,不僅會經歷“戰爭”的焦慮,還可能誤解戀愛在人際關係中的意義,換句話說,孩子不明白什麼是尊重和愛的表達。
夫妻吵架是一種有理有據、有害的語言環境,抑制著孩子的心理發展。 中國父母非常理性,特別擅長談論“應該什麼,不應該什麼”。 但理性對兒童來說,就像理性的暴政一樣,披著善良、正確、樂於助人的面具,長期長期吞噬著兒童豐富的想象力和對自然的敏感,尤其會制約兒童獨立思考和獨立人格的發展。
孩子用感情去認識世界,不是理性的,孩子的情感體驗和感受體驗很容易形成紮實的記憶和心理印象,只有無數的體驗好處才能讓孩子沒有內心的衝突,願意接受成長的代價。 可想而知,在一段缺乏情感互動、理性擴張、痴迷於正確和糾正錯誤的婚姻關係中,孩子的未來可能是他下乙個父母的複製品。
第四,理性和感性。 夫妻矛盾的命運,大多會採取因分歧而爭鬥的形式,因對而爭,因爭而擴大分歧,為更大的“錯誤”而爭,這樣的衝突迴圈。
所謂惡性迴圈,是指夫妻之間的矛盾在性質上是惡性的,比如暴力、婚外情、報復性傷害等,善意的目標越來越遠,敵對關係越來越緊。 一旦陷入惡性迴圈,婚姻的感情、溫暖等成分就會消失,剩下的全是委屈和真相,誓要不懈努力,以超強的戰鬥力報答自己的努力,懲罰對方的過錯。
愛和恨都是連線和吸引關係的驅動力。 夫妻之間密不可分的矛盾關係背後的吸引力,是對“正確”創傷的報復慾望(這裡的真相不僅指真相,也指乙個人自己認為合理的各種慾望和要求),每個潛意識都在告訴對方:我的傷口必須由你來治癒。 在他們每個人身上,都可能存在無意識地深深依戀彼此的情感特徵。 否則,夫妻倆就不會那麼吵架和痛苦,願意留在婚姻中。
夫妻衝突的和解
1. 接受差異。 有衝突,有調和衝突的方法,你對衝突本身的看法就是解決衝突,比如對於糾紛,你把它們當成常態,讓它們存在,把它們當成生命本身,並不構成破壞關係的原因。
如果衝突源於分歧,那麼接受差異就是解決衝突的根本辦法。 如何接受差異,能否接受差異,涉及到夫妻的認知和修養水平。 這就要求夫妻雙方或一方都能夠認識到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對彼此來說都是真實的,改變它意味著失去人的真相,接受它意味著尊重人的自然屬性。 能夠尊重“分歧”的要求:你是對的,對方也是對的,讓分歧和平共處。 也可以協商可以縮小哪些差異?可以更改哪些差異?這就要求雙方都要有和平與談判的態度,人與心能平靜地坐下來,談判才會存在。
2. 理解並同意。 理解是乙個古老而平凡的話題,看似簡單,實際上卻深刻。 理解的需要和吃飯的需要一樣普遍,但理解的獲得或滿足就像大海撈針一樣。 歸根結底,人際衝突是一種不被理解的誹謗,是人類理解的基本需求不斷受挫的結果。
夫妻關係是建立在情感需求基礎上的聯絡,在差異方面存在著其他任何關係都無法比擬的差異,即內心情感情結的差異。 這些都是在原生家庭中早已形成的,它們直接影響著人們未來的情感生活。 比如夫妻之間的一些矛盾很難化解,其實不是他們不能理解對方,也不是他們不明白衝突雙方都有錯,而是因為他們不明白自己和對方都有潛意識的複雜需求:你絕對應該愛我。 如果夫妻雙方有無法解決的衝突,所以他們處於痛苦之中,想要擺脫痛苦,他們可以接受婚姻情感的心理諮詢,幫助雙方意識到他們的情結在哪裡。 只有了解自己和對方內心世界的衝突和需求,認同自己和對方,才有可能接受雙方的“是什麼”或“不是什麼”。 夫妻之間的爭吵象徵著訴訟中正義的吶喊,當理解真正出現時,吶喊是沒有必要的。
3.增加感性的溝通方式。 夫妻關係是一種特殊的人際關係,特殊之處在於有太多不同的品質,以及它的脆弱性。 一對夫妻在婚姻中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情感溝通。 例如:
吃飯的時候,可以聽**說些輕鬆的話,而不是拿著碗談工作或講道理。
當對方有負面情緒時,你可以溫柔地問候他們,“看來你心情不好,要不要跟我說說?“不是一勺冷水”耷拉著他的臉,怎麼了!”。
對方做了一件可能不完美的事情後,首先要了解原因後再講道理,而不是在出口時反駁和糾正。
當對方情緒很低落,又不想被幫助時,默默地陪著他和她,而不是執意去幫助他和她。
當對方為你做得很好,或者當他或她取得了一些成就時,給予他或她表揚和擁抱,而不是說:“你有什麼好炫耀的,你們都是老夫妻,為什麼這麼在意?
我們可以一起享受重要的節日、周年紀念日。
了解對方情感需求的內容,給予認可並努力滿足它們。 而不是像一些丈夫訓斥妻子那樣抱怨“我賺回錢,你可以享受,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人的好感,絕對是在溫暖、仁慈、有愛的情感環境中,絕對是在一段被理解、被認可、被關心的關係中。 夫妻衝突,因為缺乏同理心,那麼衝突的根源就是少了理性的對抗,多了有趣的情感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