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人關係的重要書面檔案,一般由債務人撰寫並簽字,表明債務人欠債權人債務。 如果開具的借據不規範,會給借款人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甚至貸款不受法律保護。 那麼正式的借條怎麼寫呢?
1、借條名稱要規範
寫時,借條的標題應寫成“借條”,而不是借條、收據等。 借據表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借據上註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但債權債務關係形成原因不明確,持有借據的債權人需提供進一步證據;收據是收到對方付款後開具的收據,不能直接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
二、貸款用途要明確
借據必須要求借款人明確說明貸款用途,以便貸款人明確貸款的去向和目的,也可以為日後可能發生的糾紛提供證據。 例如,為家庭生活借錢,為營業額借錢等。
3.身份資訊應完整
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全名應寫在借據上,身份資訊應與身份證資訊一致,不要寫昵稱或昵稱,最好在借條上註明身份證號碼。 如果貸款是由夫妻共同借款的,請務必記住,借款人及其配偶應作為借款人簽署借據。
四、利息的計算方法要明確
如果貸款有約定的利息,則應在借據上註明,如果借據上沒有載明利息,則一般視為無息貸款。 利息的計算標準應在借據中明確,利息上限應以具體法律規定為依據。 我國司法解釋規定,雙方約定的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利率的4倍為限。 貸款的利息應明確,無論是按年還是按月。
五、貸款交付方式要明確
“現金”表示借貸方式,如果是銀行轉賬、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等,應修改為“銀行轉賬、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等,並保留相應的轉賬方式憑證。
6、應確定擔保方式
為保證債權的實現,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保證人履行債務。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 貸款有擔保人的,應當註明擔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協議不明確的,認定為一般擔保。
7、明確約定債權變現成本
借款人拒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逾期不清償貸款本息的,可以規定貸款人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合理費用。
8. 應註明送達位址
借款人和借款人的位址應當在借據中明確載明,以便法院在訴訟中準確送達法律文書。 法律文書送達位址事先在借據中約定的,該協議具有等同於《送達位址確認書》的效力,人民法院根據該位址送達的法律文書,即使被駁回或退回,也視為已送達。
9. 借據應親自簽署並蓋章
如果借據不是親自出具的,就不可能親自確認借據的真實性,容易被欺騙或爭議最好提前準備好開具借條的筆,按指紋,這在防偽方面有很大的優勢。
10、貸款金額和利息應以資本化方式確定
貸款金額和利息應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大小寫數字書寫,以免因數字被篡改而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