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綠證更貴! 在一篇文章中閱讀國際綠色證書和綠色電力的區別!

Mondo 汽車 更新 2024-01-19

相信大家在接觸綠電的時候也會有很多疑問:綠電和綠證有區別嗎,國產綠證和國外綠證有什麼區別,企業為什麼要買綠證? 今天的文章將帶你了解習相關的概念以及這三者的區別。

一、概念及發展現狀

1.綠色電力(對應綠色電力市場)。

概念:利用風力發電機、太陽能光伏電池等特定發電裝置,將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轉化為電能,以這種方式產生的電力在發電過程中不產生或很少產生對環境有害的排放物(如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並且不需要消耗化石燃料,節省了有限的資源儲備,與傳統的火力發電相比——即通過燃燒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來獲得電力,可再生能源發電更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因此被稱為綠色電力。

消費綠色電力的企業,基本就是要履行減排、實現綠色轉型的責任; 購買綠色證書的目的是樹立綠色品牌形象,提公升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

發展歷程:

2024年9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回覆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推進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 綠色電力的出現比綠色證書晚了四年。

綠色用電特點:

綠色電力交易採用“證電一體化”方式(綠色電力的物理屬性與綠色環境屬性的統一),綠色電力的生產者(新能源企業)與消費者(用電企業、售電公司等,包括電網公司**)直接簽訂交易合同,實現綠色電力生產全過程閉環, 傳輸和消耗。

使用者在利用電能的同時,可以獲得綠色電力的環境權益,並獲得權威可信的綠色用電憑證。 綠色電力交易可以更好地滿足企業對綠色用電的需求,可以有效提高綠色用電水平,從而促進“雙碳”目標的實現。

此外,通過區塊鏈技術,綠電消費憑證對每千瓦時電能的綠色屬性進行追溯和認證,實現綠電生產、交易、傳輸、消費、結算等環節的鏈上記錄,生成唯一符合交易和審核規範的區塊鏈綠色用電憑證。

發展前景: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內外企業急需購買綠色電力,寶馬、巴斯夫等跨國公司提出了未來十年實現100%綠色電力生產的目標。 首鋼等傳統工業企業期待利用綠色電力生產推動轉型公升級; 中國許多外向型企業也希望利用綠色電力生產來增強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2.綠色證書-GEC(對應綠色電力證書市場)。

概念:綠色證書是指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是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頒發的綠色電力具有唯一標識的電子證書。

發展歷程:

2024年,我國試點發放綠證和自願認購制度,國家對補貼陸上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專案的上網電發放綠證,明確使用者可購買綠證作為消費綠電的憑證。 (只有上述陸上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專案可以申請綠色證書,其他海上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不能申請。 )

2024年8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證全覆蓋促進可再生能源用電促進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綠證在支援綠色電力交易、識別綠色電力消費、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等方面的基礎作用,同時促進綠證與國內碳對接市場、國際綠色消費和碳減排體系。

最新通知還擴大了綠色證書可申請範圍,實現了綠色證書頒發的全覆蓋。

交易平台:

依託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台、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綠色證書交易。 在適當的時候擴充套件到其他國家認可的交易平台。

交易數量:

現階段,可交易的綠色證書只能交易一次。

交易方式:

綠證交易包括雙邊洽談、上市和集中競價三種方式。

綠色證書特點:

綠色電力證書是不可追溯的,使用者只購買了綠色電力的綠色環保屬性,並沒有真正使用綠色電力,因此無法實現“證電一體化”。

新通知提到,綠色用證將作為電力使用者綠色用電認證和綠色用電屬性標識的唯一憑證,兩年內通過綠色證書進行綠色用電認證,建立基於綠色證書的綠色用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 在以前的綠證市場中,電力的環境屬性和物理屬性並不統一。

由於國家自主貢獻(NDC)的影響,我國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只能申請國產綠色證書的頒發,當然,也有少數可再生能源電力已經申請了國外綠色證書I-REC。

注:國家自主貢獻(NDCs)是《巴黎協定》及其長期目標的核心。 國家自主貢獻 (NDC) 反映了每個國家為減少國家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影響所做的努力。

3.國際綠色證書

什麼是國際綠色證書:

主流綠色證書包括國際綠色證書i-REC、歐洲綠色證書GO、美國綠色證書NAR TIGR和澳大利亞綠色證書LGC。 除i-REC為全球電力環境屬性跟蹤系統外,其餘主要服務於本地市場。

i-rec

i-REC是國際可再生能源證書(“國際綠色證書”)。"國際可再生能源證書,是由總部位於荷蘭的非營利性組織I-REC標準(i-REC Standard)頒發的國際通用綠色證書,是目標認可度最高的綠色證書之一,因為該證書被碳披露組織E100接受和認可。它被世界領先的公司購買,以抵消他們自己的非綠色電力消耗排放。一分錢相當於一兆瓦時的電力。 截至目前,國內多家可再生能源企業已成功獲得i-REC發行,並從交易中獲益。

go

歐盟**原產地保證 (GO) 於 2009 年由歐盟首個可再生能源指令 (2009 28 EC) 引入,並於 2012 年在歐盟內正式實施。 到目前為止,它已得到歐盟成員國挪威和瑞士的認可。

每發電一兆瓦時,可出具**質保證書。 所有 GO 必須包括有關每個發電設施的資訊,包括:能源的來源、是否獲得投資支援、是否在國家補貼計畫下運營、證書頒發日期和國家以及設施投入使用的日期。 每份擔保證書都有乙個唯一的識別號。 GO還可能包含更多資訊,例如電力的可再生能源屬性。

apx tigrs

APX總部位於美國,打造了可用於綠色證書註冊、溯源和交易的一流平台,平台開發的綠色證書分為兩種型別:北美的綠色證書稱為NAR(北美可再生能源登記處),北美以外的綠色證書稱為TIGRS(全球可再生能源可交易工具)。

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基金(APX TIGRS)與上述I-REC一樣,是一種國際綠色證書,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北美除外)發行和交易。 乙個tigrs相當於一兆瓦時的電力。

4.國內外主要綠色證書對比:

二、綠色電力和綠色證書的申請

1.綠色電力碳排放抵消規則:

1.1 國內碳市場:

最新通知明確,兩種情況下非化石能源電力對應的排放量均計算為零(見下圖)。 對於通過市場化購買的綠色電力,2024年國家電網平均碳排放因子為05703 TCO2 MWh 來計算排放量,還需要綠色用電量證書。

1.2 北京碳素市場:

北京碳市場明確規定,重點排放企業購置、使用的綠色電力可計為零碳排放,暫不允許使用綠色證書。

*: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1.3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法案》規定,進口貨物在過渡期內必須申報其電力間接排放。 該法案規定,通過PPA(購電協議)購買的電力可以根據實際排放因子計算,並且沒有提到任何綠色證書的抵消。

任何形式的綠色證書都沒有得到CBAM的認可,歐盟更關注使用者是否實際使用綠色電力。

CBAM(歐盟碳邊境調整法案)。

中國綠色電力交易與國外購電協議交易的比較

在歐洲,實物購電協議要求買賣雙方之間建立真正的物理連線,而國內發電公司需要連線到電網並由供電公司向使用者供電,特別是因為電力輸送曲線不同。

2.購買綠色證書的目的:

2.1 外向型企業:

對於加入RE100等國際倡議的出口公司來說,除了承諾自己100%清潔能源外,他們還將進一步要求鏈上最好的商家來滿足這一要求。

由於RE100成員及其供應商需要通過RE100認證來滿足100%的綠色電力要求,因此企業如果想通過購買綠色證書來滿足這一要求,就需要考慮此類綠色證書是否獲得RE100認證。 隨著越來越多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企業加入RE100,RE100的綠色證書認可標準得到全球認可程度也有所增加。

2.2 國內企業

(1)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

根據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如果企業通過購買綠色證書來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將實現企業的綠色轉型。

(二)提公升企業綠色低碳形象:

在全球低碳政策和ESG的推動下,綠色、低碳、環保成為企業對外宣傳的重點,綠色、低碳、環保要求的實踐有利於吸引重視綠色低碳因素的投資者和消費者。

(3)個人踐行低碳生活:

個人可以通過購買綠色證書來減少和抵消自己的碳排放,引導公眾的低碳生活理念。

*:大橙色檢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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