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請假,遵紀守則梳理。
* 進入辦公室,生是宮中的人,死是宮中的鬼。 無論是雷雨還是生死,都要服從朝廷的權威和制度。 就算是休假、退休、遵守制度,也要嚴格遵守朝廷既定的程式,絕有懈怠的餘地。 以下是清朝的乙個例子,以說明遵守制度、休假和退休的一些具體要求。
離開。 在清代制度下,**生病、回鄉探親、陪同父母或祖父母出遊、回鄉結婚、探望生病的父母、為父母修墳或組織葬禮等,均可按程式請假。 根據具體規定,北京人和外國人、漢人、範人的病假和事假是不同的。
一是病假。 **如果您身患重病或慢性病,長期無法處理衙門事務,則必須請假。 病假沒有具體的期限,但是基於身體**的原則。 所有請假**均被視為自願離職。 按照制度,滿洲當局在時限結束後正式開放,半年調動結束後,空缺將正式開放,這是滿洲當局的特權。
首都**可以留在首都休病假或回國就醫。 地點**可以保留在原產地。 一般情況下,**病癒後,當特使被選中接替原來的**時,會提到部委。 雍正十三年(2024年),雍正皇帝因一些**被逮捕。"或是為了繼承,希望能招待夜晚"或"風俗民俗難,地方劇複雜,守法精緻", 曾"繞過患者姓名",在下面列出了一些最常見的原因。 算命先生說"這場官司的病人都會痊癒,大家都留在省裡休養,不准回老家"。
第二,假期。 對可以請假的人有嚴格的限制,但主要是根據進入北京的時間和請假的原因。 清系:'尺寸**入京祭祀祖先、先輩者,給予呂氏十年以上;那些想拯救親人的人應該被判六年以上;那些想做葬禮的人應該被給予五年以上;被親戚送回老家的,不給陸'。但'如父母生病急需援助,或父母已年滿70歲,則不受六年配額限制'。
如果其他地區**請假,則必須在晉公升和調動的工資期結束前支付工資。 法院還調整了在京休假的期限**。 扣除旅行時間後,假期通常為四個月。 如果超過這一期限,** 他們將被調到空缺員額。 對於在省外服務的人來說,休假時間比較短,因為地方事務很多,**不能停更長的時間,也禁止無故多請假,除了出行省、探親訪友、祭祖的時間,這部分時間只有20天, 修墓、辦喪的時間允許乙個月。
無論級別如何,您都必須先詢問說明。 尚書、石郎、大臣以上都城官員,應自行向皇帝報告;以下京官必須向衙門請示,官吏統一答覆除省長外,各地方可以自行報告,其他**必須在官員部登記。
第二,殯葬制度。
古人提倡"孝順至上"在儒家的傳統觀念中,父母和祖父母的去世與孝道有關,所以官職再高,官吏也必須被解職回鄉,這種制度也被稱為丁威。 根據封建禮儀,"父母和藹,昊天魯莽,葬禮中斷了三年",所以所有朝代都會有三年守時制。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三年僅指前二十七個月和後二十七個月,閏月不計算在內。 清朝繼續採用明制,但滿族和漢代在表制上也存在差異。
滿族當局規定,"在北京文武**第八營,他經過100天的例行執勤後被埋葬。 但在這二十七個月裡,他們可以過著特殊的服務生活,不參加法庭會議和祭祀等儀式活動。 乾隆十四年,乾隆皇帝下令:"滿洲和蒙古的喪官任期屆滿後,應在葬禮後100天返回北京。 或酌情提交大會"。
乾隆皇帝對滿漢區別的原因解釋如下:"旗幟人很少,如果放棄這個系統,那將是濫用"。就漢當局而言,27個月的制度是在北京以外實行的。 不過,也有一些崗位,比如秦天健、醫院等特殊例外,比較專業,不可替代,所以允許他們服務100天無空缺。
另乙個例外是當國家處於特殊情況時,最常見的是朝廷使用軍隊。 在這種情況下,前方或後方的領軍可以負責保護系統,例如,如果保護系統得到了皇帝的特別批准,那麼如果是負責糧草的人,則屬於"情況扣押"。
清朝"慾望"比如康熙朝的名臣朱世珏和李光棣,以及雍正王朝的學士江廷熙等,都屢見不鮮,都是因為皇帝下達聖旨,讓任命制度發生了變化。 由於孝道是傳統社會的第一要務,有時皇帝的敕令廢除愛情也會使大臣望而卻步。 比如萬曆年間,張居正因廢愛,被朝臣指責為貪戀權;康熙皇帝因李廣迪喪母而頒布詔書廢愛,引起朝臣的反對。
由於"愛"這些問題經常引起爭議和對立,在孝道的旗幟下,皇帝不容易爭論。 為此,雍正特意在這聖旨中作了如下宣告:"人子不能完成葬禮,會有隱痛,所以在任命制度上沒有人不服從內外大臣,當權者和政治上的人也不需要對他感到厭惡和悲傷。 "
為了制度的連續性,公務員必須離職回鄉,任期屆滿後再參選。 這是為了防止一些貧窮或希望晉公升的人傷心欲絕,經常犧牲家人留任。 這種卑鄙行徑被發現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就像同治十年(2024年)一樣,貴州的候補同治謝邦的家人隱瞞了葬禮,逃避制度、事件或朝廷命令,永不上任,向黑龍江派遣重兵,不予赦免。
退休。 ** 退休,即所謂的"退休",也就是皇帝恢復了官職和運勢,清朝**喜歡用"乞丐骨頭"表示退休。 在清代,退休一般有三種原因:年齡、疾病、紀律處分。
在清朝之前,退休年齡在70歲左右,這實際上是根據公司的精力、能力等條件而定的。 重要的高階**經常被皇帝保留,允許他們在70歲甚至80歲之後繼續任職。
清朝以後,實行北京官員三年一次的檢查計畫,對年老體弱病殘、半官半職者責令休養。 乾隆對北京官員長達33年的視察得到了證實。
年滿65歲的人,應責令與部長一起去休養服兵役年滿65歲的人,應徵募見官試用期,真正老者應保證休養。
當然,也有很多**想回老家退休,這是**報告的,最後是皇帝批准的。 北京官員退休,即三級以上衙門經刑部報批;四、五年級以下的衙門先報到,再請刑部示教,半個月後刑部總結匯報;場**可由知府、其他下屬、環境、省、知府等衙門報告,由刑部彙總,半個月後由刑部報告,最後由皇帝決定。
政府聽證會分為三種型別:主書聽政府、官員聽政府、秩序部門聽政府。 解雇令確認了皇帝同意罷免朝廷;被朝廷開除的前官員保留了原來的官職和薪水,一般在士生和僧侶級別,通常領取全額或半薪;解雇令考慮到犯了錯誤,並構成了一種懲罰,允許他提前離開法院而不領取薪水。
還有一種情況是,皇帝授予官職和頭銜,有利於獎勵有功**。 例如,雍正十一年(2024年)七月,大學士**龍退,雍正因"前任部長受過訓練,受過長期的教育,服務多年,在國內外都享有盛譽",加冕福晉親王為原官。
無論休的地位和年齡如何,只要國家需要,皇帝總是可以重複使用它。 於是,康熙時期的陳庭敬、道光時期的林則徐、同治時期的彭玉霖等都被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