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行政精神》一書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弗里德里希森提到的“慈善”精神。
“慈善”是指對公民的廣泛而眾所周知的愛;它還意味著致力於為更大的公共利益服務,並公平地照顧公民的需求。 這就要求公共行政人員運用道德思維來實現真正的民主。 在弗里德利克森看來,公共行政人員更像是具有代表性的公民,他們首先是公民,然後受僱於公民,代表公民的利益,執行和管理公民的事務。 因此,公共管理者是公民與公共組織之間的主要橋梁。 作為具有代表性的公民,公共行政人員必須尋求合法的個人和機構權威來治理國家並遵守法律。 那麼,既然公共管理者是最優秀的公民,那麼他們也應該最了解人民的需求,最能為人民的利益服務:他們應該秉持熱愛祖國、關心公民的態度去做真正有意義的事情。 因此,對於公共管理者來說,不應只有外部約束,如法律約束;還要強調內在的約束,比如“慷慨”的精神,內在於內心,外化於行動。
慷慨大方"其實是一種服務意識,這種意識不僅對公共管理者具有重要意義,而且與治理密切相關。 新公共服務理論指出,第一人應該成為服務管理的引導者、服務提供者和參與者,其中“服務提供者”是強調第一人的責任是“服務”而不是“管理”。 而我們最好也確實會把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付諸行動,努力打造乙個讓人民滿意的服務型企業。 例如,目前國家提出的“加強數位化**建設”,一些地區在數位化改革中提到建設高質量、普惠性的數字公共服務體系,推廣“全時化、跨域溝通”等一系列便民服務。 這體現了一流的服務意識,凸顯了民主的價值和意義。
作為公共事務管理專業的學生,要盡快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一方面,要積極參與志願服務文明實踐,加強實訓,提公升服務貢獻,努力傳播社會正能量另一方面,我們要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掌握專業技能,不斷提高個人素質,學以致用,讓青春在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綻放!
文:王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