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土著資源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31

尋找當地資源和關注自己的傳統通常可以理解為尋找歷史,尤其是在歷史文字和法規中。 雖然這些資源很重要,但在社會生活的各種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尋找這些資源更為重要。 歷史研究只是依靠土著資源的一種方式,土著資源並不只存在於歷史中,在當代人的社會實踐中已經形成或正在萌芽的各種非正式機構才是更重要的土著資源。 傳統不是書面的歷史文獻,甚至不是當代學者的重新詮釋,而是真正影響著數億中國人生活行為的思想流,或者從行為主義的角度,反映在他們行為中的模式。 這種事情,無論當代中國法律制度在其他方面如何西化,仍然在中國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經濟學家範剛的研究發現,中國傳統的父權關係深刻影響了當代中國企業(包括中國大陸等國家和地區的企業)的組織結構和運作,實際上已成為中國企業組織結構的重要因素。 雖然這種借助於父權關係建立起來的中國企業制度,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與理想的現代市場經濟執行不協調,可能會引起一些問題,但范剛的研究實際上指出,這種借助於父權關係的企業制度之所以存在,是因為這種歷史傳統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建立相對穩定的預期。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時期內,有利於企業的穩定,有利於內外部市場經濟的形成和發展。我不想過分讚揚中國傳統父權制度的現代影響。 但問題是,我們不能通過宣傳教育或法律禁止來徹底消除這一傳統的“消極”影響,必須利用這一傳統的“積極”影響,逐步形成和發展一些適合中國社會的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例子並不是要說明中國應該在傳統父權關係的基礎上或借助於傳統父權關係來建立法治,而是要表明,即使是父權關係這個幾乎被所有當代學者批判的文化傳統,也能對制度的形成和轉型產生積極的影響。

更多人擔心,借助中國本土資源和傳統形成的制度或許是方便的,但從長遠來看,它仍然不符合理想的現代法治。 例如,父權文化的影響可能會加強父權制的聯絡。 這種擔憂是有道理的。 但是,隨著生產方式的改變和人口的流動,應該說,父權關係或變相父權關係得到加強的經濟制度基礎將繼續削弱。 我之所以強調利用我國地方資源建立現代法治,正是因為在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前提下,利用地方資源並不一定也不可能恢復過去的一切做法。

借助地方資源進行法治建設的重要性,還在於它是法制在變化中取得人們接受和認同,進而有效運作的便捷途徑,是獲得合法性的有效途徑,即人們潛意識的認可。 事實上,隨著社會的發展,由於各種力量的合力或相互作用,任何法律和制度總是在變化,剩下的只是形式。 而這種儲存形式不僅有利於制度和社會的穩定,而且這種變化會讓乙個制度產生出原創作者難以想象的功能,幾乎化腐朽為神奇。

以近十幾年來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為例,這其實是一次法律上的變革。 這種變革的成就是巨大的,但這些變革中最成功、最看似最簡單的無疑是農村改革。 短短幾年時間,我國農業生產發生了突如其來的變化,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乍一看,中國農村的改革只是由於政策的改變,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它似乎是“改法”的結果;但是,如果把這次改革放到我國農村經濟法律制度的長河歷史中,就會發現,我國農村改革中現行的家庭承包責任制與我國歷史上長期實行的一戶農業經濟制度有許多相似之處。 從這個意義上說,可以說,中國農村改革的制度創新就是在這種傳統的地方資源下誕生的,它的成功和“安逸”恰恰不是因為它打斷了傳統,而是因為這種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回歸了傳統。

書籍簡介。 這些文字來自《法治及其地方資源(第四版)》一書,該書於2024年首次出版,2024年7月由北京大學出版社新修訂再版。

圖書推薦人:宋成柱,山東漢泉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

讀者的想法。 作者蘇莉呼籲中國自己的法治道路要注重中國自身資源的利用。 這些“地方資源”絕不侷限於大量的書面材料,更重要的是要從“社會生活中的各種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尋找,從傳統文化和法律的根源中尋找,從人們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認的風俗習慣中尋找,更重要的是, 從國家發展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化建設中形成的新習慣、新風俗、新傳統。

這種做法有利於打破“法律移植”中潛在的“一刀切”概念,避免因應用一套只能在幻想和普遍中生存的抽象原則和邏輯而導致法律失效。 同時,這種做法更加強調法律的特殊性,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 適合一國的法律必須符合本國具體社會生活實踐和發展條件的需要,不能簡單地從別國法律中移植而來,而應根據當地傳統和實際情況加以完善和完善。

閆子說:“桔子若生在淮南,就是桔子,若生在淮北,就是桔子。 “我們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良好風尚下拜,在法律移植中注重地方資源的利用和整合,讓法治之花綻放在中國故土的每一寸土地,讓法治的每一步都滲透到文化中和世俗中。 在有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上,我們一代又一代地播下了希望的種子,吸收了西方先進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以中國特有的社會實際和優良的傳統文化為核心,讓桔子成為桔子,桔子成為桔子。

中國共產黨人必須堅持“四個自信”,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蘇力教授在書中闡述的中國法治道路、司法制度、法律建設、法學研究教育的內涵,都得到了“四個自信”思想的印證。 其中,選擇中國法治道路,可以說從側面肯定了中國對發展道路的自信,順應了中國主流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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