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是根據烏茲別克內閣2024年7月6日第318號檔案“簡化烏茲別克GOST-UZ認證程式的補充措施”制定的,並在烏茲別克GOST-UZ認證國家認證體系(以下簡稱國家認證體系HCC)內規定了烏茲別克GOST-UZ產品製備和認證的一般要求。 烏茲別克GOST-UZ認證的類似品種認證的特殊性應在烏茲別克標準局的規範性檔案中單獨規定。
1. 烏茲別克gost-uz認證的一般原則
1.烏茲別克GOST-UZ認證產品的本規定包括軟體和其他科技產品。
2.烏茲別克同類產品的GOST-UZ認證由認證機構(GOST-UZ認證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
3.烏茲別克同類產品的GOST-UZ認證流程按相關檔案或其他標準檔案執行,根據產品危害程度、複雜程度和檢驗次數確定流程,烏茲別克GOST-UZ認證體系認證程式見附件1
烏茲別克GOST-UZ認證機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根據申請人的建議、供貨數量和期限、檢驗方法、生產特性、產品的不穩定程度和對使用者的潛在危害來選擇認證流程。
國際認證體系或協議框架內的認證是按照其內部規定的程式進行的。
4.烏茲別克GOST-UZ認證應確認獲證產品符合相應認證檢驗、試驗和試驗方法的標準檔案(標準檔案)和效能引數表規定的要求。
如果標準檔案沒有烏茲別克GOST-UZ認證的測試章節或州際標準,烏茲別克GOST-UZ認證機構應首先從標準檔案或州際標準中選擇安全指標進行認證。
5.烏茲別克的GOST-UZ認證除了具體產品的標準檔案外,還應按照規範檔案或其他官方發布的對產品有強制性要求的標準檔案進行。
6.為了避免對乙個指標進行重複測試,註冊實驗室(烏茲別克認可的實驗室)有義務(相互)承認其他註冊實驗室的測試結果。
7.烏茲別克GOST-UZ認證費用由申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支付。
2. 烏茲別克gost-uz認證 認證程式
1.烏茲別克GOST-UZ認證包括:
a 向烏茲別克GOST-UZ認證機構申請和審查;
b 分析為申請產品提交的標準檔案和其他檔案;
c 決定申請;
測試程式的準備和批准(第 6 段或第 9 段除外)。
d 取樣送往化驗室(6或9個除外);
e 在註冊實驗室(烏茲別克GOST-UZ認可的實驗室)進行抽樣測試(6或9除外);
f 調查產品的生產情況(認證模式)。
g 評估質量體系(認證模式)。
h 出具產品符合性檔案(認證方式:9份);
i 分析測試結果,頒發烏茲別克語GOST-UZ證書或拒絕;
j 烏茲別克GOST-UZ證書在Uzzi國家認證登記冊上登記。
附件2 根據烏格貝克斯坦2024年7月6日第318號決議制定的強制性認證清單
法規原文鏈結:
清單
烏茲別克強制性認證產品型別(gost-uz
烏茲別克強制性認證產品型別(
烏茲別克特定型別產品的符合性認證可以通過**供應商的符合性宣告進行。
進口產品時,只有在烏茲別克共和國與產品原產國(或其授權機構)之間簽訂了關於相互承認符合性宣告的測試報告的情況下,商家才能作出符合性宣告。
僅用於食品、藥品和動物飼料行業。
烏茲別克合格認證聯絡方式:上海精和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