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玉麗要結婚了,她要新郎李浩有車有房,李浩答應了。 尤莉和李昊結婚的時候,李昊媽媽也搬了進來。
我們兩個人自由自在地生活,怎麼能讓媽住進去呢?玉麗質問李浩。
李昊說:我是兒子,孝順父母是理所當然的!
公婆一聽,很生氣說:玉麗,這房子我們全包買了,房產證也是我名下的,你不付新房錢,尾巴還翹著!
尤里這才明白,新房子的地契上沒有她自己的名字。
原來,李浩的父母都是鄉下人,李昊結婚時,尤麗要房買車,李昊父母掏出畢生積蓄,借了一些錢,給李昊買了房買車。 媽媽對李浩說:為了防止你以後離婚,分割我們家的財產,為了提高我們家的地位,我的名字就寫在房產證上!李昊同意了。
李浩結婚後,以為父母在鄉下務農,一輩子打拼,於是決定讓父親在家鄉照顧家庭,讓母親跟著他享受自己的幸福,做一些家務。
於麗後悔了,自責自己結婚時只讓李昊買房買車,沒想到竟然讓李昊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現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公婆的名子
於是,玉麗對李浩說:你要是把我當老婆,就把你我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吧!
李浩果斷地說:夫妻之間也應該有明確的財產分割,我家的財產就是我家的財產!
於力怒道:如果你這麼認為,那我也有我的看法。
於是,玉莉不再和李昊發生性關係**,經常在家不吃飯,她把月薪交給媽媽。
李昊受不了了,對尤麗說:我們是不是就這樣夫妻了?
尤里冷冷的說道:你怎麼看?如果你把我當老婆,就不要提防我!
媽媽對李昊說:別理她,她是人妻,這樣亂來,離婚大不了,讓我看看誰要她!
李昊說:媽,別開口提離婚,離婚是開玩笑嗎?
於是,李昊對尤利說:你可以在房產證上寫上你的名字,但要拿到一半的錢?
玉莉說:我嫁給你了,你還怕我什麼?我可以先拿出一點錢。 不過,你媽媽身體很好,她應該回老家和你爸爸一起生活,這會影響我們這裡的感情。
李昊同意了。 李昊送走母親的時候,母親生氣地說:你真是娶了你兒媳婦,忘了你母親,可是你母親警告你,你還是要小心你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