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下午,成都市青白江區派出所接到報案稱,居委會工作人員稱,社群第三單元一對單身母女散發出異味。 鄰居說,已經快半個月了,沒人見過母女倆。
民警不敢馬虎,立即趕到現場,翻牆爬進了母女倆的房子裡。 他們萬萬沒想到,臭臭的**居然躺在主臥室的門後,是一具高度腐爛的小女孩屍體。 從屍體的年齡和衣著來看,小女孩是屋主李桂芳的女兒李思怡。 屍檢顯示,她是餓死的!
於是,李桂芳去了**?女兒餓死在家,怎麼很久沒人知道呢?
事情要從李思怡的出生說起......
2024年出生的李思怡從小就是乙個勤奮的孩子。 她沒有父親,母親李桂芳還是個不幹本職的“癮君子”。 母女倆沒有正式收入,靠李桂芳老父親的500元退休金生活。 有的鄰居受不了了,提出收養李思怡。
不過母親並不生氣,李思怡被收養後,李桂芳經常上門要東西,收養人受不了折騰,只能把李思怡送回去。 所以,可憐的李思怡只能跟著媽媽,又餓又飽。
出於母親的本性,就算李桂芳自己也賺不到錢,就算偷竊,也要想辦法給女兒補身。
在附近的超市和雜貨店,她會時不時地帶走一些麵包和牛奶,這也是李思怡成長過程中唯一的“牙祭”。 偷竊是可恥的,被抓到後,李桂芳會跪在地上求饒。
大多數知道李桂芳情況的人都會睜乙隻眼閉乙隻眼,如果大人不長大,人們會在某種程度上同情孩子。 在這種畸形環境中長大的李思怡,因為年輕懵懂,依舊陽光開朗。
李桂芳家裡有一扇小窗戶,李思怡經常趴在窗戶上,等著媽媽把各種好吃的帶回來。 附近路過的鄰居,李思義也會甜甜地和大家打招呼。
所以,周圍的居民雖然看不起“小偷”李桂芳,卻喜歡李思怡這個乖巧懂事的小姑娘。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個勤勞的小女孩,最終還是被餓死在家裡。
2024年6月4日,李桂芳重蹈覆轍,約朋友去隔壁縣偷東西。
出門前,李桂芳為了防止女兒跑來跑去,用一根線把臥室的門用螺栓固定住,然後關上門才離開。 在李桂芳看來,隔壁縣城已經不遠了,而且她是偷竊老手,只要順利,她很快就能回來。
因此,在把女兒關起來之後,她連一點食物都沒給女兒留下。 但這一次,李桂芳卻在陰溝裡翻了個底朝天。她在金堂縣某超市偷竊時,被保安當場抓獲,隨後保安報了警。
被高跟鞋栽倒的李桂芳又慌又怕,在案發現場,她要求警察放她回家,因為家裡還剩下3歲的女孩。
但當時去報警的警察黃小兵卻認為這是李桂芳脫身的藉口,一言不發地拒絕了。
以黃小兵辦案的經驗,他認為眼前的這個瘦女人不僅撒謊,還應該是個“癮君子”。
所以,黃小兵並沒有放過李桂芳,做完記錄後,他讓副主任王新厚帶著李桂芳去做尿檢。 結果證實了李桂芳的“癮君子”身份,王欣指示黃小兵按規定將李桂芳送往戒毒所強制戒毒。
李桂芳一聽這話,頓時嚇得雙腿發軟,拼命求當著當面的警察說,她家裡還有乙個3歲的女兒,沒人照顧。如果是強制戒毒,那麼至少十天半個月都出不去,小女兒該怎麼活?
黃小兵還是沒有把李桂芳的話放在心上,癮君子只是想逃避強制戒毒,找藉口,這樣的人他太多了。 於是黃小兵面無表情地按照王欣的吩咐,護送著單親媽媽上了車。
當車子開到離李桂芳家不遠的青白江時,李桂芳忍不住了,她像瘋了一樣用頭撞在窗玻璃上。 李桂芳哭著說:我想給我二姐乙個**,請她幫忙照顧孩子。 看到李桂芳的瘋狂舉動,王欣勉強答應了這個要求。
李桂芳隨後告訴了他二姐的**號碼,但命運之神卻和李桂芳開了個玩笑,**當場就沒接上。 失望之餘,李桂芳只能求助民警,懇求他們找到團結村派出所溝通此事。
這一次,王欣同意了。 但誰也不會想到,命運會在這裡開第二個殘酷的玩笑。 從團結村派出所收到**的人是一位名叫穆宇的習警察。 **,他發誓要去李桂芳家幫忙看孩子,但他沒有兌現諾言。
哪怕派出所離李桂芳家只有200多公尺,哪怕來回也只需要十分鐘。 但穆宇就是不去,他只把這當成小事,乾脆把李桂芳的情況記錄在了值班的黑板上,沒有向領導匯報。
這一次,記錄在第二天早上被例行清潔工抹掉了。 至於王欣,回到派出所後,他口頭問黃小兵:你有沒有和團結村派出所溝通落實?黃小兵隨口答道:落實了。
第二天,李桂芳辦理了戒毒手續。 她顧不上孩子,又問王欣,孩子的事情有沒有和派出所落實王欣肯定地回答她:落實完畢,放心戒毒。 在那之後,命運和李桂芳開了第三個玩笑。
按照規定,黃小兵應在三天內將《戒毒通知書》送達李桂芳家屬、所在單位、居住地派出所。 但黃小兵卻隨手把檔案鎖在了抽屜裡。 所有的警察都以為他們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工作步驟,沒有人再邁出一步,也沒有人問乙個問題。
直到17天後,居民們才受不了空氣中的惡臭,開始自發地尋找惡臭的來源,然後找到了李思義的屍體。
誰也不知道年僅3歲的李思怡,在臨死前,遭受了怎樣的折磨?在她生命的倒計時中,她可能因為恐懼和絕望而與極度痛苦作鬥爭。
法醫發現,李思怡的小腳完全腫了。 一塊油漆從門上掉下來,應該是李思義踢門的。 但她的力氣太小,無法破門而入,噪音也沒有引起鄰居的注意。
臥室門後,還有小女孩劃傷的幾處細小血痕,血跡早已乾涸,指甲上結痂。 房間被翻了又翻,這應該是求生的本能,所以李思怡在找食物。
雖然李思怡年紀輕輕就付出了一切努力,但幸運之神最終並沒有給她任何恩惠。 沒有人想到她,她只好在絕望中慢慢死去。
李思怡的死因被公開後,迅速引起了網友的關注,憤怒的人們要求對李思怡的死給出交代。
2024年8月,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李思義的死亡案件公開宣判。 該研究所副所長王欣、負責執行該案的民警黃小兵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王欣在法庭上表達了不滿。
他辯解說,他只是一名警察,沒有義務營救違法者的家屬,並堅持認為他充其量應該在道德上受到譴責,而不是受到法律的審判。 黃小兵得知判決後,只是低頭哭泣。
他說:他不會為自己辯護或做任何事情,他願意接受一切懲罰。 當他得知小女孩因為自己的失誤而餓死在家時,黃小兵整天生活在懊悔之中。
現在宣布結果,是對他的一種懲罰,也是對他心靈的解脫。 此外,其餘9名涉案警員也因玩忽職守罪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其中,不負責任的習警察穆宇被學校開除。 試想一下,這些執法民警雖然不是直接導致李思義死亡的“劊子手”。
但如果在執法過程中,這些辦案的警察能夠更加負責和耐心,那麼李思義應該有很多被拯救的機會。 雖然間接導致李思義死亡的人,都因為自己的過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
但李思怡再也回不來了。 這個花花凧冽的小女孩,還沒來得及綻放生命,就以如此悲慘的方式凋謝了。
鑑於李思怡的特殊情況,她的遺體終於被妥善埋葬了。 至於李思怡的母親,嚴格來說,她不是乙個稱職的母親。 把女兒帶到這個世界上,沒有給她安定的生活,甚至解決不了女兒的溫飽問題。
但從案情上看,法律並未讓李桂芳對李思依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但法院判給她10萬元的精神賠償。 對於乙個母親來說,金錢能彌補失去女兒的痛苦嗎?
據附近居民透露,李桂芳離開戒毒所,回到和女兒同住的家中,她變得鬱悶,獨自對著空氣說話,似乎不接受女兒離開的事實。
這是一場本可以避免的悲劇。 希望全體執法民警能夠不愧於“人民警察”的使命,在執法過程中更加善良和耐心。 讓這樣的人類悲劇永遠不再重演......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