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初的四大案例是指胡偉勇案、藍宇案、孔音案、郭歡案四大案件中,胡衛勇案和藍玉案是政治案件,而空印案和郭歡案是反腐案,尤其是郭歡案,被稱為洪武王朝第一大腐敗案。
案件發生在洪武十八年戶部部長郭歡在任期間,利用職權與地方官員串通受賄,經調查,本案贓款總額為50萬元,折合糧食2400萬石,經朱元璋親自判刑處罰後,涉及郭歡案的六名左右服務員以下數百人被處決,回收了七百萬石糧食。 數以萬計的人被監禁。 但問題是,這起案件中有很多可疑點,其中很多都是不正確的,最後很多人為了開脫自己而互相咬人,所以很多無辜的人也有罪。
戶務部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戶部起源於先秦時期,原稱“地方官大司”,即官部天官大塚在、戶部區官大司司、禮部春官大宗波、軍部夏官大司馬、刑部邱官大司口, 和工業部冬季官員大司空。戶部的秦代被稱為“蘇內史”,兩漢被稱為“農業大秩序”,三國到唐代被稱為“都治”等等,隋唐時期被稱為“人民部”。 後來,由於避諱太宗皇帝的民名,改名為“戶部”。 在明清時期,戶政部門控制著國家的領土、土地、戶籍、稅收、工資和一切財政事務。 其內部處理政務,按區域分工劃分為多個司。
洪武十八年四月的某一天,南京,戶部衙門。
十幾名兇殘的金衣衛身穿飛魚服衝進家中堂,在大明見到金衣衛都發了個寒顫,作為皇帝直接控制和領導的軍事機構,金衣衛的主要職能是“驅趕衛兵、巡查、抓捕”。 金一緯可以不經刑部直接逮捕**,直接呈上皇帝,另乙個**在朝鮮和中央政府根本制不住金一桅,所以朝鮮的**對金一桅又恨又怕,但必須指出的是,金一桅基本上處理的是涉及朝廷的大案,基本上不問人民金一偉為索取功績和報酬,捏造罪名,肆無忌憚地擴大涉案範圍,製造了無數冤假錯案。
而這一次,金衣衛兵毫無徵兆地來到了戶部,這讓幾名值班的官員頓時嚇壞了,不知所措。 但也有人了解,馬上向當時戶務部的右服務員郭歡匯報,當時戶部沒有書郭歡暫時擔任戶部右侍員一年多了,一直傳聞郭歡馬上就要被任命為戶部部長,但現在他沒有等到晉公升聖旨,就去等金衣衛了。
郭歡得知,來的是金一偉我立刻知道出事了,事情變得暴力了陸某,想到金衣衛的手段,郭歡頓時感到頭暈目眩。 郭歡是從地方上一步步提拔的**,既能又有才,因此頗受朱元璋皇帝的賞識,被提拔為戶部的右侍者一年多。
郭歡來到大廳,還想說幾句話,可是錦衣衛白虎的隊長根本沒有給郭歡任何防守的機會。 在出示了皇帝頒發的駕照後,在公開宣讀了郭歡偷竊、販賣公糧的罪行後,金衣衛直接當場將郭歡抓獲,關進了金衣衛的監獄,然後咆哮著離開了。 同時,其他幾名金衣警衛分別前往北平,北平政使李玉、刑委公訴人趙全德等多名涉案地方官員也很快被抓獲繩之以法。
既然這個案子是朱元璋親自安排的,金一瑋自然不敢懈怠,因為大家都知道,朱元璋這輩子最恨,最不能容忍**,原因就是朱元璋出身於社會底層,從元朝末年的亂世一路走來他自己也曾被**貪官吏剝削和壓迫,所以他對官吏的腐敗深惡痛絕。這起事件的起因是日前,於世、于敏、丁廷舉指控戶部部長郭歡利用職權勾結其他官員,貪汙太平、鎮江等州的稅款。
郭歡、李煜、趙全德等人入獄後朱元璋下令刑事司進行審判,由吳勇負責此案,吳勇堅守聖旨,然後對郭歡等犯人施以酷刑。 郭歡等人受到懲罰,於是供認不諱,按規定從浙西收秋糧450萬石。 但他們只上交了60萬石糧,又把80萬兩銀子存入國庫,按市場價折算成200萬石。 剩下的1,900,000石糧食沒有收穫。 經調查郭歡等人在浙西等地收受賄賂50萬元。 這些錢,都是他和州縣知府黃文通私下分的。
但吳勇對這份貪汙舉報並不滿意,戶政部門可以勾結當地政府貪圖,其他部委沒有參與進來,於是吳勇繼續折磨他,在這種情況下,郭桓等人為了生存,只能爬上去陷害別人,乙個個,監獄裡的**將無限擴大很快,除了官部之外,禮兵、罪犯、工人四個部門都被拖入水中,包括禮部書記趙毛、刑部書記王惠迪、戰爭部書記王志、工部侍者麥志德等。
而官員們可以置身事外,不是因為官員不貪婪,而是因為朱元璋不允許案件影響到官員,顯然,是朱元璋決定坐牢還是被釋放,而審理此案的吳勇只是一塊牌。 隨著案件的不斷蔓延和擴大,各級涉案官員的數量也呈指數級增長。 全國12名政使均涉及腐敗、或偷竊、或倉儲、或收稅、或挪用公款、受賄等,涉案人數達數千人。
終審判決後,郭歡乙個人偷賣了多達700萬石,再算上郭歡心腹的稅糧錢財,總金額達到了2500多萬石,當時的明朝年收入不到3000萬石,郭歡在戶政部門任職不到一年能夠覬覦朝廷四分之一的糧食收入,郭歡是**,但這樣的數額是沒有說服力的。
郭歡的案件導致數萬人死亡,其影響範圍很廣。這個案子發生後,帶來了乙個弊端,很多人都不再當官了。 他們真正的想法不是不想當官,而是不敢當官。 當官太危險了,乙個案子死上萬人,誰知道什麼時候輪到他們?謀利避惡是人的天性,這些人的想法不能說是錯的。
在朱元璋看來,朝廷的錢糧不能丟,必須追究贓物的責任,追回贓物不僅涉及**,還牽扯到本案的每乙個人大部分富人被定罪入獄,涉案人員全部沒收家產,頭顱倒地,各地富豪家庭也被掃地出門。 後來想來,朱元璋是不是殺了這些人,其實他殺的都是最腐敗的人,甚至還殺了從小對官員的負面仇恨,就是在發洩自己的怒火。
這麼大的監獄的崛起,在全國引起了軒然不少**開始為被冤枉的人發聲。禮部俞英峰直接為朝堂上的官民報仇,並提議由朱元璋親自審理此案,明辨是非。 朱元璋立即動用朝廷杖,將餘英峰打死。 即便如此,所有帝國史都聯合起來,共同向皇帝玩,直言不諱地說,百姓的冤屈沸騰了,天下不安,懇求朱元璋停下來。 在本例中,朱元璋只能結案,同時為了平息老百姓的不滿,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卸給審判長吳勇,然後把吳勇關進監獄懲罰,迅速處決。 與此同時,朱元璋頒布了“敕令”,結案,事件就此結束。
客觀地說,朱元璋的心是善良的。 他出身貧寒,深諳人民群眾的苦難,反腐的願望不是問題,但具體的做法確實有待商榷。 很顯然,朱元璋心裡不信任官吏,他總是打算清洗官僚機構,尤其是掌權的六部。 明代共出戶部尚書127人,僅洪武時期就佔44人,超過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郭歡案發生後,朱元璋為防止會計報表造假,在全國財務管理中實施了一些有效措施,將記賬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一、一、 二、三、四、四、一 將數字改為大寫,從根本上消除了貪官篡改數字腐敗的捷徑。
最終,這起案件的性質已經不是單純的腐敗案件,而是實實在在的治官案件,朱元璋意思是說,他不惜背負屠夫的罵名,也要為子孫後代留下乙個和平的世界,朱元璋踏實肯,心地善良。 但效果並不明顯。 這種高壓政策毫無意義,明朝是封建時代最腐敗的王朝。 這不得不說是朱元璋最大的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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