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和目錄
這篇文章真的不是吐槽文章,講的是企業服務行業的硬知識,但與雲產品、雲技術、雲行業關係不大,所以我用筆名代替了真名。
本文目錄如下:
我不是,我也不是乙個有影響力的人。
IT 影響者會放棄什麼?
個人開發者沒有變現渠道。
企業客戶沒有營銷能力。
網紅不能自己創業。
網紅只想自己酷一點?
附錄——我已經放棄了大肆宣傳的機會。
1.我不是,我也不是乙個有影響力的人。
2017 年,我當時開了這家 ***,當時我 30 歲,開始出現年齡焦慮,我很難忍受這種尷尬——每當我說我幾乎知道整個雲計算行業的所有工作時,總有聽眾像敷衍了事的智障一樣對我保持著禮貌的微笑。
我從來沒有做過正式的手術,我在很多文章中公開表示,我寫***不是為了獲得粉絲。 我的***從不追逐任何熱點,也不做任何頭條派對,但我寫下我的工作經驗和清晰的觀點。 這半年來,由於我寫的新書——《雲計算產業高階指南》即將出版,我才剛剛開始破圈,發一些熱點文章。
靠著越來越完善的內容,陌生人先是以關愛弱智者的禮貌笑容回應我,但當我分享***內容時,尤其是看了***中對自己作品的分析後,更是驚訝地發出了“哇”聲。 強烈的反差滿足了我假裝的快樂,終於讓我結交了一群客戶朋友和同行。
無論朋友如何給我面子,我始終牢記,雲計算行業不需要網紅,企業服務市場也不需要個人網紅表演。 做雲算和企業服務圈的網紅是無窮無盡的,沒有變現渠道。
2.IT 影響者會放棄什麼?
要成為IT圈的網紅,需要放棄三件事:第一,IT網紅不可能成為技術或業務大師;二、IT網紅永久失去了職場公升級打怪的機會第三,網紅要出賣個性,而且很容易被曝光。
要成為IT圈的網紅,乙個算乙個,沒有乙個是技術高手,IT網紅甚至都是技術差的代名詞,只能切韭菜。 因為作為乙個網紅,你要做的就是追逐熱點、時尚潮流,要想成為乙個成功的網紅,所以擁有乙個好的標題比寫好的內容更重要。 而頂尖的技術高手只會對所謂的時尚潮流嗤之以鼻,不會閒到閒到為一把尿而閒著的,對於新手教育工作者來說,“當好老師”是一種病。 在IT圈當網紅,脫離了職場監督,無法鍛鍊自己的工作技能,最後失去了繼續工作和公升級的機會。 網紅行為是脫離職場監督,網紅成名後,老闆會覺得你沒有做好本職工作,太高調,難以管理。 99%的網紅會選擇做“新手快樂科學”和各種“旁路管理系統”,這些科普管理系統與自己在職場上的工作關係不大,老闆也會認為你想換工作。 而且,網紅在網路上有一種虛榮心,這是一種作為職場孫子無法滿足的精神追求,網紅更不願意工作。
不管是不是IT網紅,做網紅就是賣乙個角色來講乙個故事,而這個角色遲早會曝光。 IT網紅比普通網紅更難混搭,因為觀眾是IT工程師,而IT工程師不容易上當受騙。 每年都有新技術網紅吹得過分,然後被老牌科技多頭打得脫毛甚至脫水的新聞。 就算公牛不拆你,如果球迷發現你是個廢物,也會把你打死。 而一旦不能成為網紅,網紅就沒有機會因為名聲而回到正常的職場繼續工作。
前段時間,有一樁假扮懂王的嫁人,給讀者設定了“我教你五作雲”的人。 因為它給自己設定了乙個角色,我只是指著它罵一句“我沒有任何雲計算工作經驗”,很容易炸毀它的角色。 現在有有頭有臉的從業者,誰敢從瑞典接乙個“雲計算愛好者”來指導大家如何做雲,怎麼用雲?
我寫文章盡可能多地分享知識,少表達意見,就算讀者想買我的網紅人設,我也不會**雲計算相關的人設,大家也挑不出一根骨頭。
3.個人開發者沒有變現渠道。
大家說起網紅,第一反應就是獎勵榜單上的大哥。 那麼請問,IT網紅與IT粉絲互動時,能拿到多少錢?這些IT人員的典型心態是:你說的技術我不懂,我為什麼要喜歡?我能理解你說的技術,我為什麼要喜歡它?乙個對點贊很吝嗇的粉絲團,誰能指望他們給小費?而且,IT網紅是細分領域的網紅,粉絲基數非常小。
大家說起網紅,第二反應就是割韭菜的訓練。 近些年,大打出雷霆最多的網紅,大多都是被訓練去偷別人的教材,然後就吃了苦頭。 近些年雷暴次數第二多的網紅,因為用了誇獎踩一踩的方法,被剝奪了一些當紅的韭菜科技,得罪了真正懂科技的大佬,被剝皮脫水。 我有朋友做培訓機構,收入比這些三流網紅高很多培訓的最終目標是就業,不承諾保證就業率的課程不能一蹴而就賣。網紅自稱賣課賣了不少錢,你只要讓他按吹牛的金額交個人所得稅,誰也不會吹牛。
你可能會說,在我們雲計算圈子裡,做乙個網紅,可以做好開發者關係。 拜託,在雲計算圈,個人開發者的收入加起來只有幾塊錢?而且,開發者生態中最大的網紅是谷歌GAE,個別網紅只想用一張嘴取代GAE的產品矩陣,這現實嗎?
開發者是很難上當的群體,一旦開發者發現這個網紅不是高手,菜就是原罪,讓你閉嘴是最仁慈的懲罰。 開發者也是乙個非常務實的群體,因為你老爺子是網紅,所以你的貨櫃要多收十塊錢,這是你老爺子的恥辱。
4.企業客戶沒有營銷能力。
一些雲廠商貪得其樂,理所當然地認為各種IT網紅可以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給雲廠商帶來收入,這也是一種謬論。 還真有這麼好的事情,我已經是雲計算圈的網紅了,也目睹過幾起網紅在銷售和BD帖子中被吊死的案例。
近兩年走紅的IT網紅們,能夠影響到企業客戶中的基層工程師,但這些工程師根本不是企業中的採購決策者。 在《如何服務億元大客戶》和新書中,筆者精心介紹過,企業客戶包括:業務決策者、採購決策者、技術決策者和技術執行者。 技術執行者是基層工程師,他們可以拖拽專案或洩露資訊,但他們沒有權力指定選擇哪個雲供應商網紅找他們賣,敬神都是錯的。 我見過一些真正的老IT影響者,他們已經在這個行業工作了很長時間,很多高管都會給他們面子。 但從個人利弊的角度來看,與其賣雲產品,不如轉行賣保險,或者創辦自己的雲計算公司。 因為他們至少可以通過賣保險來控制保險訂單,自己創辦一家雲計算公司至少擁有最終決定權。 作為員工,他們把雲產品賣給朋友和客戶,如果平台出現故障,他們可以扼殺一些“產研滾刀肉”。平台故障導致他們的朋友失業,他們能幫助他們的朋友“換工作到雲廠商工作”嗎?在網際網絡雲廠商的職場規則中,銷售是外人負責的,就算是“給客戶一些真心”,也輪不到他們申請。 即使是提供個人友誼來推廣產品的老影響者,在現實中也很少成功。 大多數網紅的自我認知是有偏見的,很多網紅把路人和網友的讚美當成有客戶關係資源我親眼目睹了某位網紅,自稱認識某行業上百名工程師,入職後發現,自己基本盤面是某行業的四五個微信群。 當你是網紅的時候,大家都尊重你,哄你這個大佬,但現在你搞銷售,大佬秒成乙方
就算這些網紅只做BD,不做銷售,實際效果也很差。 網紅BD的個人招牌在小公司裡還是有作用的,但雲廠商都是著名的IT企業,企業的名片比個人網紅的招牌要響亮得多。 只要雲廠商花一點點營銷和宣傳預算,直接向魔拜客戶銷售的成功率是相當高的。
網紅BD經常自己認識客戶高管,但客戶高管並不重視購買雲資源的瑣碎事,網紅BD拒絕降價,乞求客戶高管購買自己的雲產品,客戶高管往往在拉動微信群後忘記這一點。 客戶的採購決策者和技術決策者,對於這個狐虎的“老闆朋友”來說,其實是“不能惹,能躲”的心態。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客戶的高管敢接受“老闆朋友”的購物卡嗎?
5.網紅不能自己創業。
對於那些與高管和老闆關係良好的真正網紅來說,如果自己創業,確實是一條資源變現的出路。 上面介紹的網紅推銷失敗的大多數問題都可以解決,因為網紅已經成為乙個強大的CEO。 而君子是可以被欺負的,大家對創業網紅一直保持著非常隱忍的態度,知道你只是想通過炒作來謀取利益,不會刻意為難你。 即使遇到瓷器巨頭的競爭對手,巨頭也會盡量冷眼相待,避免被蹭到火熱營銷中。
然而,IT圈的網紅大多很少有成功的創業公司,即使是那種技術口碑好的科技大佬,也很容易從創業轉為個體戶兼職,這說明網紅的變現能力非常有限。 這樣的朋友身邊有很多,不方便直接點名,只能舉個例子:因為創業者是圈內知名人物,刷臉出賣日常勞動很容易省下幾百萬的收入,一路上賣點資源也能省下幾千萬的收入。 但這些大佬的收入已經不高了,到頭來,一年的收入和打工差不多。 對於那種只有粉絲沒有客戶關係的新網紅來說,你愛創業卻不愛創業,希望通過幾次網友見面會,知道誰是大佬,誰是客戶。
6.網紅只想自己酷一點?
有的朋友會說,我只是想酷,我就是想當網紅,而且我不切韭菜,我只是裝作一波,指國,順便可以誤導人家的孩子?如果你什麼都不想做,你就不想削減韭菜的好處,就像烟花自毀一樣,最大的損失就是快樂。 我們對這種行為藝術家沒有問題。
也有一些噁心的網紅,只是想耍酷,他們想通過上網罵人來出名謀取私利。 那這行不通,你成為網紅,是因為你沒有實力去設定和賣人?現在沒有人在清理你,那是因為你沒有真正傷害任何人,被觸控的人把你當蒼蠅和跳蚤。 如果真的得罪了任何人物,以你的智商,漏洞百出,有的就是收拾你的方法,我不方便在***中公開介紹15000字。
我沒有被大佬的鐵腕打過,那是因為我似乎得罪了很多人,但我從來沒有完全得罪過任何乙個大公司或行業老闆。 在我寫的所有咒罵書中,讀者都認為他們是受害者,我在幫助他們責罵別人。 就算稍微得罪了同行,我還是有迴旋的餘地的,但那些只知道自己在說有多好的傻傻的IT網紅,卻無法把握這些行為的“安全”。
附錄 - 我已經錯過了大肆宣傳的機會
在本文的最後,我透露了兩年前的個人經歷。
當時,我對現在的工作非常滿意,一家網際網絡巨頭讓乙個實習生建立庫存,並讓我去他們公司面試。
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反正我和那個HR實習生在微信上吵架了。
人力資源實習生的大腦迴路非常強大,他會說:“你知道我爸爸是誰嗎?過了一會兒,他說:“你的老闆能像我們的老闆一樣有錢嗎?最後,我還把聊天記錄發到了麥脈上,讓群眾鄙視我。
當時,我大有成名的機會,“自稱**小孩”、“代表大廠欺負人”、“洩露簡歷庫私隱資訊”,這些都是網路上的熱詞。 如果他把我的資訊掛在脈搏上,為了表示對現在單位的忠誠,我一定會和這個大廠撕扯對方,我一定會以悲劇角色走紅。
可是,我為什麼要因為乙個五分,就成為負責揭批大廠的網紅呢?
我會先穩住那個瘋狂的實習生,讓他停止思考我的脈搏,然後就沒有迴旋的餘地了。
然後我很快通過工廠的乙個朋友找到了人力資源總監。 我去HRD報告說,這種情況不是為了拯救自己,而是為了拯救這個倒霉的HRD——他必須多麼不幸才能站出來對抗這樣乙個瘋狂的下屬。 當然,HRD是幸運的,他也展示了像我這樣的人,他們能夠區分優先順序和優先順序。
後來,實習生走了,人力資源老闆邀請我吃一頓大餐,因為我幫了他。
我這樣說,是為了說明,在我心裡,我把“炒作網紅”看作是嚴重的職場風險,甚至是簡歷上的汙點。 那些瘋狂想出名的網紅,如果抓住這種炒作的機會,大家都會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