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 任何複雜的系統都是從最簡單的因素組合演變而來的,如果你想了解現在,你必須問它從何而來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那麼,這個複雜的法律體系是如何形成的呢?
根據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的說法,法律最初是從宗教發展而來的。 發展的出發點是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紛爭。
當發生糾紛時,有乙個決定,人們習慣於請村里的長老或貴族主持公道。 但有些問題可能特別複雜,長老或者貴族們分不清誰對誰錯,同時,這個問題很重要,必須有乙個解釋,人們可能會放大這一招,這就是神聖的審判。
所謂神的審判,就是求神幫忙確定誰對誰錯。 上帝不會出面幫你裁決,人們也不想去找上帝來審判乙個案子,所以上帝會以一些特定的方式來審判。 例如,在中世紀,日耳曼民族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火法、水法和決鬥法。
防火切割法他徒手抓起一根熾熱的烙鐵,包紮好手,三天後檢查了傷勢。 如果傷勢癒合得很快,則該人被無罪釋放。 水裁決法它分為熱水和冷水,熱水:只需將手放入沸水中,然後包紮,三天後,將檢查受傷情況,以確定該人有罪或無罪;冷水切是把乙個人扔進池塘裡,看他是沉還是浮,判斷他有罪與否。 決鬥法就是打一場司法決鬥,相信上帝會介入決鬥,讓有罪的人輸掉。
這時候,你就會發現,這個所謂的神審,完全是運氣,這和正義與不正義有什麼關係呢?古人太傻了吧?
其實古人也知道這種事情是幸運的,除非是特例,不清楚的情況要有解釋,古人不會用神判。 否則,人們將無法對什麼是適當的行為規則形成穩定的期望,這對社會的健康運作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古人對什麼樣的案件可以進入神的審判有著特別嚴格的規定。 當遇到這樣難以裁判的案件時,控辯雙方會激烈爭論案件是否符合進入神審判法的規則。 此時,辯論與原告和被告的對錯無關,而只與抽象規則的判斷有關。 即使進入判決法,當被告人抓完烙鐵,在傷情檢查三天後,有一套嚴格的判斷標準,控辯雙方也會在此基礎上進行激烈的辯論,爭論傷勢是否癒合得快。
換言之,就神審判而言,神審判的階段其實並不重要,神審判主要是以合法性的名義給出的,真正重要的是神審判前後激烈而嚴格的規則辯論過程。 村里的長老或貴族的判斷最初不是基於法律,而是基於當地的道德。
通過這種方式,你可以看到法律是如何逐漸從宗教中發展出來的。 如果沒有神的審判,人們通常會根據道德來決定案件;正是從上帝的審判中,關於純粹抽象規則的辯論才得以發展,而這些辯論就是司法辯論的原型。 在司法辯論中,法律應該維護什麼正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和應用規則。
因此,在運用神審判法的過程中,除了道德習俗之外,還逐漸出現了只涉及抽象規則的法則。 在法律的基礎上,人類秩序不再侷限於政治的核心要素,即權力。 權力只能通過征服來解決,但誰也不能保證自己永遠是最強的,即使是最強者也會有打盹的時間,而打盹的那一刻就是最強者變成最弱者的那一刻。
因此,只要勝利是靠實力贏得的,人類就永遠無法獲得和平,除非人類能找到以規則取勝的方法,否則他們才會開始獲得和平秩序。
法律起源於宗教,並演變成乙個複雜而抽象的規則體系。
律師簡介。
張海洋律師
北京市能陽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首席律師、董事。
原陝西省榆林市漁陽區政協委員。
陝西省榆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北京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優秀委員。
曾任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
擅長解決和處理合規業務、企業綜合業務、投融資、智財權、訴訟仲裁等各類法律問題,對國家政策和監管有較強的敏感度,具有識別風險的能力和合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