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答案是否定的。 對於無證未登記的建築物,認定為違法建築物並非簡單的“一刀切”方式,不予賠償,但經有關部門調查、鑑定和處理後,應予以賠償。
案情:
2024年,王某村被拆遷,拆遷方認定王某房屋為違法建築,原因是王某未辦理合法宅基地用地手續,未辦理房產證,未給予賠償。
2024年8月20日,王某房屋在未與拆遷方達成安置補償協議,且未獲得任何賠償的情況下,被不明身份人士強行拆遷。 家裡的東西沒有及時搬走,全部埋在房子的廢墟裡,王先生的母親因阻撓強拆被不明身份的人打傷。 後來,拆遷方否認了強拆的事實,並要求王先生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現有的無牌房屋確實必須算作全部違章建築,將不予賠償
無證房屋是指無證或不完整的房屋。 對於此類房屋,在徵地拆遷過程中,**部門為了達到快速拆遷、減少賠償的目的,往往以房屋無證件為由,認定該房屋為違法建築,不予賠償或減少賠償。
那麼無證房一定是違法建築,不能賠償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
第24條第2款。
市、縣兩級人民群眾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的未登記建築物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對被認定為法定建築物的,未超過核定期限的臨時建築物,給予補償;被認定為違章建築的,超過核定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賠償。
由此可見,對於無證未登記的建築物,認定為違法建築物,不會得到賠償,並不是簡單的“一刀切”方式,而是經過相關部門的調查、鑑定和處理後,對建築物進行賠償。
如果房子沒有牌照或者手續不全,不全是房主的問題,需要區別對待,劃清責任
此外,無證建築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也很常見。 特別是2024年《城鄉規劃法》頒布之前,農村住房建設管理鬆懈,農村地區沒有建房審批和房屋產權證辦理概念,導致很多房屋處於無證狀態。
在拆遷的具體過程中,因歷史原因首先缺乏必要證件的房屋,如果符合建設時國家要求的程式要求,且村民在集體組織中只有一棟房屋,則不應認定為違法建築。 二是因政策原因建房,但房主沒有過錯,但當事人不履行職責,不為當事人的房屋辦理相關證件。 因此,在拆遷時,此類無證房屋不應被認定為違法建築。
2008 年之前建造的房屋是唯一可以因獲得公平補償而獲得補償的房屋
委託人王先生的房子建於2024年,由於歷史原因缺少必要的檔案,但確實是委託人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唯一住所。 我們不能認為這些房屋是非法建築,不能僅僅因為它們沒有檔案而得不到賠償。
綜上所述,無證房屋不一定是違法建築,在徵地拆遷過程中應綜合考慮無證房屋的原因,結合當時的立法狀況、住房**、房屋建設的時間和動機、用途等因素,判斷無證房屋是否屬於違法建築。 如您的房屋因無證、不合理拆遷被認定為違法建築,您一定要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尋求專業法律幫助,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