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十多天,二哥打電話給我**,讓我讓大哥去小餐館聊一會兒父母的遺產怎麼分配,很快“三巨頭”的會議就開始了。
二哥還是事先同意了我,四姐妹平分了,原因是對於四姐妹來說,每個人多分還是少都無所謂,但姐妹之間的感情可能會受到傷害,真的不值得。 大哥沒說什麼,只是說嫂子已經說了好幾次了,對平分大了,住院過一次,大哥不能忽視嫂子!
見雙方都沒有讓步的意思,暫時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辦法,於是說了幾句話:服侍父母的時候,姐姐們沒有孩子,值班的兒媳婦佔雙份,女生佔乙份!
大哥和二哥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彼此意見不合,但二哥的脾氣上來了,他向大哥發了幾句不滿的話,就牽手離開了。 三巨頭會議無法召開,只好上車把大哥拉走。
後來,二哥叫我**,說姐姐說:爸爸在這裡的時候,我曾經跟她說過,老家的店是要給她乙個人的,其他資產的分配,她也有份。 我忽然開口,乙個方法站了出來,對二哥說:我說個辦法,你覺得怎麼樣?也就是說,老家的房產分配和店裡的房產不涉及女生,畢竟女生出去了,老家的宅基地只和男生有關係。 在分配城市的房產和現金時,四姐妹平分,因為父母晚年盡了同樣的孝道。 至於我為什麼會這樣分裂,我也說了乙個事實,至於二哥信不信,我只覺得有必要說出來:幾年前,姐姐說我因為一張“存單”,從父母那裡拿了7萬塊錢,怕父母姐姐生氣, 所以我把這筆錢給了我父親乙個人。今天,姐姐說爸爸又答應了她老家的店,但我不相信。 我不懷疑姐姐對父母的孝順,但我懷疑父母遺產上的“表情”是不存在的,這件事情不能像姐姐說的那樣去做!我不能讓姐姐想,所以我可以做到。
我把這件事告訴二哥,他就會明白我的初衷:姐姐在父母的遺產問題上涉嫌造謠“口”,而姐姐在婆婆家中是大媳婦,是個強勢的人,對婆婆和岳父不好, 所以咱婆家不能寬恕這麼強勢的人。大哥嫂子認為兄弟倆“壟斷”父母遺產的分配,這絕對是錯誤的,但按照傳統觀念,不讓女兒參與家鄉財產的分配也是合理的。
二哥說,他當時不同意我的說法,因為到頭來,父母的財產變現後都存放在他手裡,他對大哥的態度一直很生氣,還說:如果真的沒有統一的意見,他會直接平分。
半個月後,我父母的遺產被分割了,按照我的方法做:我家鄉的房產和商店分給三個兒子,城裡的房產和現金平分給四姐妹。
父母在生活中還有一席之地,而父母在生活中只有一條回頭路。 “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