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超能力,你可以讓你愛的人也愛“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幾種情況。
首先,不尋求任何回報的愛。 也就是說,我不在乎對方愛不愛我,既然我不在乎,那麼使用或不使用超能力沒有多大意義,也不在討論的範圍之內。
第二,排他性。 我們討論了超能力是否可以用於多個人,還是乙個人。 用於多個人是指你今天愛這個人,明天愛那個人的情況。 也許,這不叫愛情,更恰當的說法是。 因此,多人使用超能力不在討論範圍內。
第三,暗戀。 也就是說,你們彼此相愛,但對方愛不愛你,你不確定。 但片名上明確說,湘王是故意的,女神是無情的,所以這種情況不在討論的範圍之內。
第四,終身有效。 我們談到了如果超級大國可以持續一生會怎樣。 你們彼此相愛,但他們不愛你。 但是,在你使用超能力之後,對方愛你一輩子,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傾向於使用這種超能力,並不在討論的範圍之內。
因此,辯論的界限很明確:如果你有一種超能力,可以讓你愛的人愛(那個人不愛你),而這個超能力只能應用在那個人身上一次,你會使用它嗎?
積極的觀點
積極的觀點是利用這種超能力。
愛的理由。我們來談談愛上乙個人的原因,也許我們無法通過言語和言語給出真正的原因,但至少我們可以給出言語可以描述的理由。
在男生眼裡,愛上女生的原因可能是這樣的:
女孩長得很漂亮,臉蛋也很好看。
女孩身材好,凸起,向後。
我和那個女孩有相似的愛好,比如唱歌、畫畫、騎自行車、談戀愛、看日出、旅行等等。
那個女孩和我有著相似的生活經歷,我們能夠產生非常強烈的共鳴。
那個女孩和我有相似的想法,我們聊得很開心。
那個女孩每天都和我說話,我開始依賴我。
不管是什麼原因,你們很清楚你們彼此相愛。
使用超能力的原因。你是那麼愛她的人,你怎麼能忍心把她交給別人。 曾經有過讓她愛上你的機會,但你不敢利用。
所以,你只能在她看不見的角落裡傷心,唱著《後來》,唱著《痴情絕對》,唱著很多很多苦澀的情歌,也帶著對她強烈的思念。 誰是罪魁禍首,誰讓你害怕使用那個超能力?
或許,你把你對她的思念和愛寫進了**,整篇文章充滿了愛卻不能,滿滿你有多想念她,你有多深情,你甚至編造了乙個完美的結局來欺騙自己,所謂的自欺欺人也無非就是這樣。 誰是罪魁禍首,誰讓你害怕使用那個超能力?
或者,也許你得了重病,抑鬱症,每天在床上輾轉反側就睡不著覺。 想到自己快要發瘋了,想著就哭,想著就心疼,心痛得呼吸困難,心裡像刀子一樣。 誰是罪魁禍首,誰讓你害怕使用那個超能力?
或者,也許,你永遠不會恢復。 讀書是一團糟,工作是一團糟,生活是一團糟,一切都是一團糟。 誰是罪魁禍首,誰讓你害怕使用那個超能力?
誰讓你愛得如此內斂,愛得如此懦弱?
如何使用超能力。讓我們從愛是否自由的問題開始。
你可以選擇你愛的人,它是免費的;你可以選擇不愛誰,這也是自由(你用你的超能力讓對方愛上你一次,也就是剝奪對方一次自由的權利)。
但如果你愛乙個人,你能控制自己不愛對方嗎,答案是否定的。 你說你不能想要她,或者用理智來壓制它。 對不起,但能壓抑自己思想的人,能用理性壓抑思想的人,都不能是愛。 至多,你的理智是在與你的直覺作鬥爭。
給出乙個結論:愛誰是自由的;如果你不愛,沒有人是自由的;但凡愛卻強迫自己不愛的人,是做不到的。
既然沒有辦法強迫自己不去愛,為什麼不聽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呢?難道真的不能大膽地利用乙個超級大國來剝奪對方的自由權嗎?
當然,使用超能力是小心翼翼地,出於純粹的愛,出於給自己乙個追逐愛情的機會。
理想。有沒有可能用這個超能力,讓對方愛上你一次。 她正在慢慢習慣你的存在,慢慢習慣與你交往。
最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你可以寫出美麗的愛情故事,你可以唱出美麗的情歌,你不會因為思念而生病,也不會因為渴望而後悔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