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播喜歡你嗎?也可能是網上“殺豬盤”的**。 近日,廣州法院審結一起利用網路直播平台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案,涉案金額880多萬元,多達27822名被害人落入“殺豬”陷阱,被“屠宰”的不僅僅是為了愛情,更是為了錢。
事實:三、六、九等誘騙“金主”給予獎勵
張某和楊某是生意夥伴,他們發現很多網友在業餘時間喜歡看直播、打賞,認為這是一種優質的“賺錢方式”。
2024年4月,他們招募另外三位商業夥伴聯名成立美盟傳媒公司(化名),招募女主播、女配音、推廣人、運營員等30人,利用平台直播設定“美女陷阱”,騙取使用者高額賞金。
首先,他們安排了三位顏值高的女主播在平台直播間大展身手,與觀眾聊天互動,積累人氣,吸引粉絲註冊平台賬號。
當積累了一定的人氣後,發起人會利用統一製作的女主播**,偽裝成女主播本人,用預先製作的話語獲得對方的信任,讓受害者誤以為可以和女主播發展戀愛關係。
在獲得粉絲的信任後,運營商繼續“接力”,假裝成同身份的主播互相“談情懷”,語音喇叭還會冒充主播互相聊天,誘使“金主”一步步陷入“戀愛網”。
最終,經營者根據“金主”的獎勵意願和收入,將“金主”分為369等,並編造“業績差被老闆罵了”、“哥哥幫了我”等藉口,以哄騙的形式騙“金主”給予高額獎勵, 對比,在直播間進行平台PK,從而謀取非法利益。如果受害者被判定為“一文不值”或“被掏空”,他或她將受到冷遇,例如不回覆或被遮蔽。 一年內,共有76人被騙報警,張、楊于2024年9月被捕。
*調查發現,受害人數遠不止於此,經審核相關銀行交易記錄和平台後台資料,受害人多達27822人,涉案金額超過880萬元。 隨後,公訴機關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張某、楊某等35人。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張某、楊某等35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九個月以上八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同時追回35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 部分被告不服,提出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溫馨提示:如遇詐騙,及時提供證據和線索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法官鄭躍海表示,電信網路詐騙是侵害公民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毒瘤”。 近年來,網路直播成為一種新的社交方式,電信網路通過網路直播詐騙案件越來越頻繁,主要犯罪手段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捏造或隱瞞真實身份,如男扮美女主播、虛構學歷、職業等。
二是捏造、隱瞞情感狀態或經歷,通過虛構的單一人物或悲慘經歷來欺騙同情。
三是用虛假的感情與受害者建立戀愛關係。
上述方法均屬於詐騙案件中“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情形。
本案,電信網路詐騙團夥表現出組織化、專業化、產業化的特點,被告人組織程度高、涉案人員多、運作模式成熟、層級制度遞進,相互環環相扣、相互配合,利用電信網路技術博取信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 通過捏造事實,金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情節和社會危險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網友提高在虛擬網路中的篩選能力,守好自己的“錢袋”,謹防上當受騙。 同時,要勇於用法律保護自己,遇到電信網路詐騙時,要及時報案,為公安機關提供證據和線索,形成全社會共同打擊和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的良好氛圍。
南方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