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拉菲”商標侵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南京金希望酒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停止侵權,賠償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羅斯柴爾德)共計7917萬元。
這場長達12年的“拉扯”終於走到了盡頭。
電影《賭神》中法歌的一句台詞,將1982年的拉菲紅酒提公升到了乙個新的高度,使其成為中國世界的“拜酒”,影響了幾代人。
資料顯示,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的拉菲葡萄酒在上世紀90年代正式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1997年10月28日,酒莊的兩個葡萄酒商標“拉菲”和“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獲准在中國大陸註冊。
紅酒不多“,拉菲紅酒在中國市場經久不衰,一些酒企開始摸瓷歪念。
2005年4月,金希望向商標局申請在葡萄酒上註冊“拉菲酒莊”商標,並於2007年獲得批准。
2011年8月24日,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請求商評委撤銷“拉菲酒莊”商標。 一場為期12年的商標維權運動開始了。
維權之路一波三折,困難重重,官司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從判決書中可以看出,“拉菲莊園”在包裝、廣告、**等多處觸碰了瓷器“拉菲”。
外包裝標識為“lafei manor”,“lafei”是“lafite”拼音,形狀與“lafite”字相似,“manor”意為“manor”。 這本小冊子的口號是“上帝眷顧的葡萄酒終於來到了中國”。
同時,介紹了拉菲·德·羅斯柴爾德酒莊在業內的地位,使用“拉菲酒莊”葡萄酒**,並介紹了“來自梅多克波亞克產區的著名拉菲酒莊”。
四面八方摸瓷,就是渾水摸魚,趁勢賺錢。 只不過,“李鬼”假扮成“李逵”終究會被曝光認出來,假貨絕不是真的!
7917萬元的賠償額是近十年來同類案件中的最高賠償額,是對“李鬼”的嚴厲懲罰,也是對廣大經營主體的警示。
企業只有擁有嚴格的智財權保護體系,才能輕鬆應對侵權行為,即使維權戰線拉長,也能始終站在合法權益的一邊,立於不敗之地。
因此,廣大經營主體必須認識到合理布局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三類智財權對品牌運營和業務發展的重要性。 只有有了合法的權利基礎,才能享有法律保障,才能在開拓市場、處理侵權行為時獲得法律支援。
在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合理化之後,也要隨時監控行業內外是否存在知名品牌、搭便車等智財權侵權行為。
在商品銷售過程中,要注意商品的智財權,如果智財權受到他人侵犯,就要主動主動找證,積極維護品牌的良好口碑,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品牌口碑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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