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智財權局、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資委、中科院聯合印發《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振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計畫》及其相關內容現解釋如下。
一
制定工作方案的背景和意義。
**.高度重視專利在高校和科研機構的轉化和應用。**總書記指出,科技創新不僅僅是實驗室裡的研究,而是必須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強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強化目標導向,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水平。 高校和科研機構是國家戰略科技實力和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專利研發的領跑者,也是專利轉化和應用的主要供給方。 當前,高校和科研機構創新日益活躍,在高價值專利研發、助推企業發展壯大、支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同時,高校與科研機構與產業需求的結合還不夠緊密,專利轉化申請仍存在一些困難,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有待解決。
2023年10月,**辦公廳發布《專利轉化與申請專項行動計畫(2023-2025年)》(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將“大力推進專利產業化,加快實現專利價值”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以“整理和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存量”為首要任務, 對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轉化專利、提高專利產業化率提出明確要求。為落實“專項行動”部署,國家智財權局會同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資委、中國科學院等8個部門, 在充分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計畫》,將於2024年1月26日正式發布。
《工作方案》對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存量梳理和盤活進行了全面部署,力爭實現庫存篩選全覆蓋、倉儲評價全覆蓋、推廣對接全覆蓋,加大了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工作的廣度、深度和強度; 這對著力推進專利產業化,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有利於加快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的轉移和轉化。 我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規模大,轉化潛力大。 加快梳理盤點,盡快摸底,挖掘篩選出一批具有潛在市場價值的存量專利,是盤活資源、促進轉型的有效途徑。 第二個是有利於引導和提高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創新創造質量。 現有專利的產業化前景將由企業進行評估,對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意願的反饋,將幫助高校和科研機構更加注重從實際需求中凝聚科研問題,加強產學研合作對接,形成更多符合產學研需求的高價值專利。工業。第三個是有利於賦能企業創新發展。 匹配政策、服務、資本等優質資源,將幫助企業更好更快地實現專利產業化,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專利密集型產品,形成新的質量生產力和新的發展動能。
二. 二.第二
工作計畫的關鍵要素。
工作計畫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組織實施三部分組成。
一是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大力推進專利產業化的決策部署,確立專利振興工作“全面盤點、篩選、儲存、市場評價、分層推進”的方針,工作思路是“盤點、推廣、轉化”。 《工作方案》強調,要充分調動各市場主體和專業服務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盤活存量和優化增量兩個方面發力,力爭到2024年底實現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尚未轉化的有效專利庫存全覆蓋, 到2025年底加快一批一類專利轉化,加快建立以產業需求為導向的專利創制申請機制,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產業化率和落實率大幅提公升。要努力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利轉化為真正的生產力。
第二個是主要任務。 它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專利存量進行全面梳理和盤點,篩選出市場需求潛力較大、經濟價值較高的專利; 二是充分發揮市場評價作用,組織企業對高校、科研機構篩選的可轉換專利產業化前景進行評價反饋; 三是各地根據可轉換專利的不同價值特點,對政策進行分類實施,為一值專利匹配優質資源,促進加速落地轉化; 四是高校和科研機構精準對接市場需求,輸出布局更多高價值專利,完善制度機制,優化專利增量。 圍繞以上四個方面,明確了相應的具體任務、職責分工和進度。
三是組織實施。 從加強組織排程、強化激勵約束、做好宣傳培訓、加強監測考核四個方面,對確保任務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
工作方案的主線和總體思路。
專利轉化申請專項行動的主線是推動一批高價值專利的產業化,也是評價專項專項行動實施成效的首要標準。 為深入貫徹落實“專項行動”部署,《工作計畫》牢牢把握這一主線,從盤活存量和優化增量兩個方面發力,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真正發揮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和引領者作用。
工作計畫的總體思路是圍繞“乙個平台、兩個端點、三個圖書館、四個步驟”,著力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存量盤活。
“乙個平台”,指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台,www.)。patentn**i.org.cn)。綜合服務平台為高校和科研機構提供準確、全面的現有專利基礎資料,提供資料採集、分類整理、分析匹配、跟蹤反饋等服務支援,向各方推送共享相關資料。 組織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公共服務機構、市場化服務機構及各類創新型企業在綜合服務平台上註冊,依託綜合服務平台更好地開展現有專利的盤點篩選、市場評估、轉化對接等工作。
“兩個端點”,它是指供求兩端對專利存量產業化前景的評價,即供給側的大學和研究所首先對自己的存量專利進行一次“自我評價”,然後需求方相關領域的企業從市場的角度進行“其他評價”, 從而加強市場導向,從而提高對專利存量產業化前景評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為專利轉化特別是專利產業化奠定堅實基礎。同時,依託平台,搭建供需橋梁,促進現有專利落地轉化。
“三庫”,它是指存量專利庫、專利轉化資源庫和專利評價專家庫。 現有專利基礎資料庫是指由高校和科研機構現有有效專利存量組成的全面、準確的資料庫; 專利轉化資源庫由高校、科研機構選擇的可轉化專利組成,對存量專利庫中的專利進行盤點和“自我評價”,經“其他評價”後由企業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專利評審專家庫由綜合服務平台根據行業領域形成的專家組成,相關領域的專家可以對與企業匹配的專利進行評審,也可以接受高校、科研機構及相關企業的委託,對專利轉化資源庫中的專利進行評審。 這三個圖書館向全國各地開放,供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創新主體以及各類各級智財權服務機構在專利評價、轉化和應用方面共享使用。
“四個步驟”,它是指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利存量,按照綜合盤點、市場評估、推廣轉化、優化四個步驟促進振興工作,首先由高校和科研機構梳理盤點和篩選,再通過市場評審反饋, 將最佳價值的專利配套優質資源加速實現產業化,並根據評價反饋需求指導學校與企業精準對接,聯合研究,做優優專利增量。各地在綜合盤點過程中,要組織企業對已完成盤點的可轉換專利進行及時評估,盡快推廣轉化,同時開展剩餘存量專利的盤點工作。 從整體工作節奏上看,要做到“四步走”錯步、錯步推進,做到“盤點、提拔、轉化”,做到在盤點中取得成效,在盤點工作中加快取得效果。
四
大學和科研機構如何對現有專利進行清點。
關於庫存範圍。 高校和科研機構將在2023年底前對本單位授權的所有現有專利進行全面盤點。 2024年及以後授予的專利將及時納入清單範圍。 重點行業和優勢學科的發明專利清單應當優先。
關於清單的內容。 高校和科研機構可以採取發明人自我評估、單位集中評價等方式,綜合考慮技術成熟度、應用場景、產業化前景等因素,篩選出市場需求潛力較大、經濟價值較高的專利,根據轉讓等不同方式逐一標明轉化意向; 許可、自我申請或產業化,並註冊形成專利轉化資源庫。同時,標註已實施專利的具體情況等資訊。 高校和科研機構可登入綜合服務平台檢視需要標記的具體資訊專案。
關於庫存方法。 高校和科研機構可直接在綜合服務平台進行盤點,也可以通過自有平台進行盤點,按照標準格式將結果和相關標註資訊上傳至綜合服務平台。 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切實發揮其內部科技成果管理部門、技術轉移轉化機構、高校智財權資訊服務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智財權公共服務機構和市場化服務機構的力量,加快盤點工作進度,提高質量的盤點工作。
關於盤點的進度。 自《工作計畫》印發之日起,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全面開展清單工作,及時登入綜合服務平台,篩選形成專利轉化資源庫。 2024年3月底前,省、市智財權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完成1-2所高校試點盤點,總結經驗,宣傳推廣; 國家智財權示範高校專利存量的清點和儲存應當取得階段性成果。 到2024年6月底,國家智財權試點示範高校將完成所有現有專利的清查,其他高校和科研機構將完成30%以上。 到2024年底,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將完成所有現有專利的清查。
五
企業如何做好需求側的專利評審工作?
企業是專利技術的需要者和應用者,高校和科研機構相應產業領域的企業和專家對專利的評價,將有效促進供需對接,在做好評價的同時,選擇應用場景明確、技術成熟度高的專利。 到2024年底,各地區可轉化專利企業的評估工作基本完成,專利轉化資源庫將持續完善。
一是組織各地企業對結果進行評估和反饋。 具有智財權優勢的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創新能力強、技術需求旺盛,是高校、科研機構承擔專利和產業化的主力軍。 這些企業對專利轉化資源庫中的專利能否真正產業化進行評估,並反饋相關需求,不僅提高了評估的準確性和可信度,也有助於促進校企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在省級相關部門的組織下,各地區智財權優勢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有企業等各類企業將對相關領域可轉換專利的產業化前景進行評估,並就技術改進需求和與產業界合作意願進行反饋, 學術界和研究。在評估過程中,企業應通過了解專利、熟悉發明人、與高校或科研機構密切合作,加快專利技術落地轉化程序。 審評結果由企業直接在綜合服務平台上標註,或由省級智財權局按照標準格式反饋給綜合服務平台,豐富和完善高校、科研機構篩選的專利轉化資源庫,在全國範圍內推送共享。
二是充分發揮專家庫的支撐作用。 在高校盤點和企業評估過程中,如何對一些技術複雜的專利的產業化前景做出科學判斷,需要該領域長期從事該領域工作專家的幫助。 因此,綜合服務平台根據行業領域建立專家庫,為企業和高校提供需求選擇,充分發揮全國專家資源的智力支撐作用。 在省級有關部門的組織下,各地區相關企業在綜合服務平台上註冊並推薦各領域專家進入資料庫,形成的專利評審專家資料庫向各地開放共享。 2024年4月底,完成專利評審專家庫建設。 企業可組織專家對平台推送的重點產業領域可轉化專利進行評審,並將評審結果由綜合服務平台進行分發推送,支援各地專利轉化資源庫的豐富和完善。 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專利產業化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求,從專家庫中選擇相關專家尋求技術指導和服務。
六
如何促進高價值專利落地轉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盤點、推廣、轉化”的要求,在2024年6月底前全面啟動高價值專利線上線下推廣,同時遴選一批高價值專利專案重點推廣,發揮典型帶動作用, 並及時總結現有專利轉化的有效模式,並加以複製和推廣。
一是調動各方力量。 各級智財權管理部門會同地方有關部門,依託專利轉化資源庫,搭建對接渠道,組織高校、科研機構與智財權優勢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企業定期開展對接推廣。 和國有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應履行現有專利清點和轉化應用的主體責任,篩選出最有價值的專利進行銷售。 企業應總結細化自身需求,積極尋求與高校、科研機構科研團隊對接,通過校企合作,共同推動高價值專利落地轉化。 各級各類智財權公共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和服務專長,提供政策諮詢、資訊服務、業務指導、能力培訓等多元化公共服務,提高企業利用專利資訊、管理智財權的能力。 各相關行業協會應聚焦行業共性技術需求,幫助中小企業精準獲得高校、科研機構的優質專利。 智財權運營服務平台(中心)、技術轉移轉化機構等市場化服務機構要積極參與開展技術驗證成熟、路演推廣、交易對接等活動,提供針對性的專業服務,提高專利對接轉化效率。
二是加強分類推廣。 專利轉化資源庫中經過高校篩選、企業評估反饋的可轉換專利的價值和特徵是不一樣的。 各級智財權管理部門要會同地方有關部門落實差異化可轉換專利分類政策,促進專利分類更好、更快推廣和應用。 針對最有價值的專利,整合協調當地產業化、投融資等扶持政策,匹配投資機構對接、專利質押融資保險、企業上市智財權專項服務等各類優質資源,推動快速轉型; 對於重點行業最具價值的專利,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專利池的建設和運營。 對於市場應用範圍廣、實用性強、適合多地多方執法的專利,實行開放許可。
三是做好落地改造。 高校和科研機構可以通過轉讓、許可、估價等多種方式對專利進行轉化。 在選擇許可方法方面,工作方案提出了關於許可型別和許可費支付方式的宣傳內容。 關於許可證型別,通用許可授權給多個創新主體,有利於擴大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技術效益,提高社會效益。 關於許可費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一次性繳費、分期繳費、按銷售額或利潤分成等方式,採用入職費加佣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可以避免企業在未獲得任何轉化效益的情況下一次性支付過多的許可費,也保證了專利轉化對高校的長期效益。 因此,建議高校和科研機構以入職費加佣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與企業共享利益和風險。 此外,倡導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進行專利穩定性分析,可以提高可轉化專利的法律確定性,有效降低轉化申請中的風險。
七
如何優化專利增量。
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利存量動態形成,不斷湧現的新申請和新授權專利將轉化為新的專利存量。 要從源頭上提公升專利申請質量,優化專利增量,從根本上盤活現有專利,新增一批,改造一批,避免“前清後欠”。
首先是對精確對接的需求。 一方面,根據企業評價反饋的技術改進需求,配合企業共同開展專利技術的驗證和中試,對相關專利技術進行優化和改進,提公升專利產業化成功率; 另一方面,圍繞企業反饋的產學研合作需求,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具有重大應用前景的原創技術的關鍵需求,以問題為導向,與企業共同攻關,開展訂單化研發交付創新,生產布局更多符合行業需求的高價值專利。
二是完善體制機制。 在部門政策方面,要突出專利的質量和產業化導向,出台有利於轉化的政策和制度,清理不利於轉化的政策和制度,將專利轉化的好處納入學科和科研機構的評價指標,如學科評價、 機構評價、專案評價、人才評價、職稱評價;落實經費資助科研專案形成的專利申報制度,加強對相關專利的跟蹤和監測,不斷提高其產出質量和管理水平。 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內部管理方面,高校和科研機構要綜合考慮轉化潛力、商業價值和維護成本等,加快實施以產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申請前評價體系; 嚴格規範專利申請異常行為,按照相關檔案規定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大幅減少並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主要通過收入轉換對發明人或研發團隊進行獎勵,從源頭上提高專利質量; 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專利轉化盡職調查豁免制度。
八
如何做好組織實施和分工工作。
部門一級。 國家智財權局、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資委、國資委、中科院要加強統籌協調、政策協調和服務引導,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所屬高校和科研機構庫存專利庫存和轉化申請的組織、動員、監督指導工作,引導綜合服務平台做好支撐保障工作; 優化調整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突出專利質量和產業化導向,將專利轉化效益納入高校科研機構學科評價、機構評價、專案評價、人才評價、職稱評價等評價指標。
省級廳級。 在地方黨委的領導下,省智財權局要充分發揮智財權強國聯席會議制度和專利轉化應用專項行動推進機制的作用,會同地方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各項工作。 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高校、科研機構清查篩選的組織、動員、監督指導工作,按產業領域組織智財權優勢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有企業等企業; 對全省專利轉化資源庫中的專利進行評估,做好綜合服務平台相關資料的接收和反饋工作,搭建對接渠道和匹配優質資源,加速高價值專利轉化,不斷完善優秀專利增幅相關激勵政策。
在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層面。 高校和科研機構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充分調動內部科技成果管理部門、技術轉移機構、院系、發明人等各方的積極性,高質量完成現有專利的清點和篩選工作; 企業應認真組織懂技術和產品的一線員工參與評審,必要時利用該領域專家保證專利評審質量和反饋。 現有專利轉讓許可完成,高校、科研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辦理轉讓登記或許可合同備案手續,並在綜合服務平台填寫轉讓、許可相關資訊; 現有專利在轉讓許可給企業後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應及時向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申請認定試點平台備案,並反饋專利產業化最終結果。
九
如何加強激勵和約束以及監測和評估。
關於加強激勵和約束。 各地工作措施和實施成果將是專利轉化申請專項行動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 試點示範市、縣、企事業單位建設智財權強國、智財權運營服務平台(中心)和公共服務機構在活化現有專利方面的成效,將作為其考核評價的重要因素。 **有關部門和地方要加強政策激勵,對在專案安排、獎補支援、獲獎申報、評審等方面成績突出的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給予優先支援。
關於加強監測和評估。 國家智財權局依託綜合服務平台,定期對各地高校、科研機構的專利清單、企業評價反饋、推廣應用情況進行監測,並進行抽查監督; 定期收集反映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和產業化成效的相關資料,並及時反饋給相關方,作為各地實施成效的重要評價指標。
十
實施《工作計畫》的總體時間表。
自《工作計畫》印發之日起,各地要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全面啟動盤點工作,同步開展對接推廣落地改造工作。 《工作方案》明確了完成相關環節的期限,各地要及時開展工作,提前加快完成,特別是高校和科研機構要盡快完成清單篩選工作,為早日推進高價值專利轉化打下良好基礎。
2024年2月底前,各省級智財權局向國家智財權局提交具體實施工作方案。 各地要及時報告清單評估、轉化、應用過程中的有益經驗、典型案例和存在的問題。
2024年3月底前,各省市將指導督促一批重點高校和科研機構牽頭完成現有專利清查,總結清點經驗,建立工作模式。
到2024年6月底,國家智財權試點示範高校將完成所有現有專利的清查,其他高校和科研機構將完成30%以上。 各地按照“盤點、推廣、轉化”的要求,全面開展高價值專利線上線下推廣。
到2024年底,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未轉化有效專利清單將全面覆蓋; 各地區可轉化專利企業評估工作基本完成,專利轉化資源庫不斷完善。
到2025年底,加快一批高價值專利轉化,加快建立以產業需求為導向的專利創造和申請機制,提公升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產業化率和落地率,努力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生產力。
免責宣告:本文**國家智財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