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到的乙個話題是,在這種情況下,今天越來越多的人離婚了。 二婚市場與當年二手房一樣火爆。
當兩個人團聚時,他們面臨著如何對待前乙個孩子的問題?
“作為自己的”這個詞已經被很多人提出。 但有乙個問題:“孩子看到的和我們看到的一樣嗎? ”
如果孩子還小,只有一兩歲,那自然沒問題,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對待他們。
當乙個孩子十幾歲時,他或她已經習慣了他或她的父母對待他們的方式。
如果我們的父母對他們很不好,我們可以對他們好一點。
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的極端。 於是“陳江河會問王旭,你爹是什麼樣的人,我要學學。 ”
年幼的孩子不應該忘記他們的親生父母,除非他們小時候有父母陪伴的時間太少。 就像《奶奶的餃子屋》裡的雅美。
孩子長大後,自然對她沒有感情。 一般來說,父母是離婚還是已故並不重要。 在孩子的心目中,他或她永遠是“活著”的。
他從哪裡來? 還有乙個事實是,如果孩子的父母只是“留下太多的溫暖”,不管是什麼原因,都是孩子是聽話還是哄。
孩子將與繼父母一起一天天長大。 那麼問題來了,當孩子進入青春期並充滿叛逆時。
如果繼父母只是在向父母學習,那麼在那個時候給他們溫暖可以嗎?
如果不是這樣,孩子可能會覺得“口中所謂的自我表白,都是在唬孩子”。 “畢竟,這是孩子第一次成為孩子。
他們不太了解其他家庭,他們自己的父母如何對待他們的孩子。 “每個人都希望被溫柔對待。 “這是人的本性。
如果父母剛剛離婚,他們很有可能會記住並聯絡他們。
如果父母不在了,就有可能像王旭一樣“找回舊有的記憶”。 “取暖。 或者保持沉默。 右邊的沉默。
所以,趙括認為,如果不告訴孩子,就做不到。 我也不這樣做。 做你自己就好了。
孩子穆強,我們只需要表現出我們與世界打交道的熟悉程度。
做事態度認真。 面對問題的勇氣就足夠了。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 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