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軍隊組成和軍事將領建立有序的軍事體系
明軍主要由近衛軍、邊防軍和京營三大師組成,主要負責全國的防務; 邊防部隊駐紮在九個主要城市,負責邊防,而京營則駐紮在首都及其周邊地區,負責首都的安全。 明朝的軍事組織實際上是以警衛制度為基礎的,而北京大營和邊防軍則是從警衛制度演變而來的,實際上是地方警衛站的改編。
診所。 長城衛隊是明朝重要的武裝力量,其最高指揮機構是五軍司令。 下設總軍辦、指揮部、司儀、警衛司,管轄五軍、千戶、百戶、大營、小營等單位,總兵力5600人。
1、五軍辦:即五軍辦分別設中、左、右、首、後,管理北京師和地方衛生站。 各省各有左右各省長一等人; 知識,一流; 兩人都是二等指揮特使。 這五名軍官是軍事首長訴訟的法官。 上述職位均無常設官職。
第二司令部(Executive Command):二級司令部; 兩個輔助命令; 四個 ** 命令。
3、魏:轄5000戶,共5600人。 三等指揮員1名,三等指揮員2名,四等副指揮員1名,五等鎮辦事員2名。
4.1100戶:分布在主要縣區,下轄10個1120個辦事處。 烏平省長一人,五品縣長二人,六品市法官二人。
第500團:在軍事防禦工事和地區,下屬兩個總參謀部,共112人。
第6總營:5個小營,共50人。 一面七針旗幟。
一面七級小旗。
邊防警衛。 明朝建立後,統治莫南衛隊的有九位族王。 永樂後,漠南衛隊逐步撤銷或搬遷,紅溪後,建立了遼東、冀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綏、寧夏、固原、甘肅等九個邊境城鎮。 在明朝時期,這九個邊境城鎮是前線防禦部隊和蒙古前哨的重要駐軍。
洪武二年(1369年),開始設立將軍軍銜,通常是領主或地方總督,沒有固定的職位或頭銜。 弘熙元年(1425年)二月,開始向邊疆將領發放總印,其中四人為士兵,四人為邊防軍將領,但沒有任何正式頭銜或固定頭銜。 其中,看守濟鎮的將領,不准自封為將軍,不准掛印章。
當將軍成為最高軍事權威,守衛空間時,問題就發生了變化; 行使的將領不能發動戰爭,發動戰爭的將領不屑於行使它,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軍隊的戰鬥力,將軍們就有可能稱霸和擁有軍隊。 因此,一旦發生戰爭,朝廷不得不派出參與軍隊管理的總督,從而削弱了將軍的權力。
此外,邊防部隊還有副官、游擊隊將軍、營官、衛兵、將軍和元帥,但他們似乎沒有相應的軍銜。
國家。 明朝北京營又稱三營,由五個兵營、三千營和神機營組成,神機營是保衛京城內外安全的主要軍事力量。
1.五個軍營。 中國軍隊分為左右哨所和左右哨所,主要駐紮在山東、河南、魏三府的崗哨和小隊,以及近衛步兵軍的騎兵隊12營、直刀叉手營和攻城手營, 以及民莊和志願軍的小官營。
2.三千營。 它以三千騎兵(實際上更多)命名,分為五個連,負責管理皇帝的旗幟、神社的**、武器、金鼓和皇家寶藏。
神機營第三營。 該營裝備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火器,也分為軍團、左右裝甲和左右等級。 軍隊分為四個師,每個師又分為三個師,負責火槍和步槍等槍枝。 此外,5 000個營負責火器演習和騎兵護送。
三個軍營中的每乙個都有一名指揮官、一名軍官和一名負責軍事號角的指揮官。 每個軍團和師都有自己的軍官、將軍、中士、准尉、士官和負責**的軍官。
南京的奇特之處在於,作為伴都,它還有乙個警衛室。 那裡住著乙個二等衛兵長,乙個三品副衛兵長,兩個三等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