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岳陽市老人陳樹森不幸患上了癌症。
確診後,陳樹森唯一的希望就是為殘疾兒子鋪路,於是立下遺囑,準備將家裡200多平方公尺的自建房和名下所有房產留給兒子。
然而,出嫁的女兒看到遺囑後,雙方爆發了激烈的爭執,女兒生氣地說
你想如何分割你的財產是你的事,但我買了這所房子,你沒有權利把它留給你的兒子作為遺產。 ”
不過陳樹森說,家主本來是他的兒子,和女兒沒什麼關係,最後因為家的分,親生父女倆毫不猶豫地打了一架,小區裡的人都知道了。
那麼,它到底屬於誰的房子呢? 為什麼父親如此心狠手辣,不願意給女兒留下一分錢?
陳樹森和妻子都是單位的退休職工,每月退休金加起來在4000元左右,家裡還有一套200多平公尺的自建房,所以日常生活沒有壓力。
陳樹森的兒子陳明三歲時患上了小兒麻痺症,從此終身殘疾。
老二生了個女兒,也就是陳麗,陳樹森夫婦有些失望,還想繼續求兒子,誰知道呢,老婆的身體不生氣,生完女兒後就沒有再懷孕,陳樹森只能接受自己的命運。
唯一讓陳舒森高興的是,兒子陳明雖然有殘疾,但從小就乖巧聽話,凡事都聽從父母的安排,陳舒森夫婦也把所有的照顧都給了陳明。
至於陳麗,雖然她是家裡的老大,但哥哥畢竟是殘疾人,所以父母一直教導她不要和哥哥爭什麼,要主動承擔家裡的辛苦。
父母無條件地把所有的物質和照顧都給了陳明,但陳麗只能聽從父母的意願,從小就照顧弟弟的日常生活,為他洗衣做飯,端茶倒水。
隨著年齡的增長,陳麗對父母對哥哥的偏袒越來越不滿,17歲那年,她不顧父母的反對,離開家去城裡打工。
然而,因為沒有學歷,沒有技能,陳莉的打工生活很辛苦,她在城裡的第乙份工作是在建築工地上搬磚,後來當過洗碗工,進了一家電子廠,還擺了個攤。
那段時間,陳麗每天都累得腰痠背痛,手心上布滿了血泡,但即便如此,她還是毫無怨言地把賺來的錢大半寄回家,連一件新衣服都捨不得。
結婚後,陳麗和丈夫意識到打工沒有好出路,於是把目光投向了二手車市場,夫妻倆拿出所有的積蓄,開了一家二手車店。
經過多年的苦耕耘,陳麗夫婦終於把生意做大做強,不僅把店面規模擴大了數倍,還買了一棟別墅和一輛豪車。
本來,陳明的父母是準備做一輩子單身漢的,但好在陳明樂觀、勤奮、踏實,後來憑藉自己的個人魅力娶了乙個鄰村的女孩。
雖然是兄妹,但兩人的生活卻有著巨大的差異,陳明家收入有限,生活艱苦,是村里的貧民家庭,而陳麗家財源廣泛,生活無憂無慮,是人人都羨慕的人生贏家。
當時陳樹森的乙個老朋友要出價2萬塊錢買自己的房子,陳樹森覺得很划算,他想買下來留給兒子,但是有兩個問題讓陳樹森感到非常擔心。
首先,他手裡拿不到兩萬塊錢; 其次,他非常擔心以自己的名義買房會影響公寓內社會住房的分配。
想了想,陳書森決定讓女兒借2萬元,以她的名義買下房子。
當時,陳麗23歲,她和丈夫的積蓄全部投入到二手車生意上,借不出2萬塊錢給父親。
不過陳樹森堅持要買,他天天和陳麗打感情牌,訴說他養她有多難,但陳麗最後還是抵擋不住父親,於是厚顏無恥地讓公婆和親戚借2萬塊錢給父親。
當時陳淑森買下房子後,戶主的名字確實是陳麗,但因為陳麗已經結婚,所以這套房子一直都是嫂子和父母住的。
後來,陳麗的事業好轉了,她賺夠了錢,又在城裡買了一棟別墅,她也顧不上自己花了2萬塊錢買的農村自建房。
直到2010年的一天,陳麗回娘家探望父母,卻意外發現家主的名字已經改成了哥哥陳明,她並不知道。
陳麗質問父親是怎麼回事,父親卻大言不慚地告訴陳麗:“我家必須留給陳明,跟你沒關係。 ”
陳淑森的話讓陳麗感到很冷,很生氣,冷的是她也是她父親的孩子,但是她父親的計畫裡只有她哥哥,而生氣的是,明明是她用自己的錢買的房子,現在她連一句通知都沒有, 而且已經安排得很清楚了。
父女倆因為這件事大吵了一架,接下來的四年裡,陳麗再也沒有回過娘家,也沒有再聯絡過父母,陳樹森也認為陳麗沒有履行撫養女兒的義務。
2014年,陳舒森得知自己得了癌症,現在已經奄奄一息,但因為房子是以陳麗的名義購買的,陳樹森擔心他走後,陳樹森會來找陳明找麻煩。
在陳樹森看來,老實內向的陳明根本不是陳立的對手,所以他死前一定要把家裡的事情安排好,免得以後兒子有地方住。
為了盡快把事情辦好,陳樹森寫了乙份遺囑,大意是把家裡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兒子陳明。
寫完後,陳淑森立即來到陳麗的店裡,讓她在遺囑上簽字,同意把房子留給哥哥。
但陳麗無論如何都不同意在遺囑上簽字,她還是說了同樣的話,房子是她買的,父親沒有權利替她做決定。
陳舒森不明白,陳麗為什麼在已經有了價值百萬的大別墅的情況下,還要盯著一幢一文不值的農村自建房,無奈之下,陳舒森只能向社群求助。
後來,在社群工作人員的協調下,父女倆來到社群調解室進行溝通,這一次,陳樹森帶來了購買協議原件和一本泛黃的賬簿。
對此,陳樹森說,當初是向陳麗借了兩萬塊錢,但幾年前還了錢給她,戶主的名字自然要改了。
賬本上清楚地記載了陳樹森和兒子陳明這些年在房子裝修擴建上所花的每一筆錢。
陳淑森認為,陳麗已經把原來購房的錢還給了她很多,而且賬簿上也沒有陳麗的名字,所以這套房子怎麼分配,和陳麗沒有關係。
不過,由於這棟自建房屋的相關資訊是陳立的名字,為了避免兒子日後的損失,陳樹森堅持讓陳立在遺囑上簽字。
陳淑森的做法讓陳麗覺得她是個局外人,完全不屬於這個家庭,既然父親沒有把她當成自己的人,他就沒有理由自己安排房子。
陳立的堅決讓陳樹森又氣又無奈,他只能不停地說,兒子是殘疾人,死後日子只會更加艱難,而且陳立的生活條件如此優越,他不應該讓殘疾哥哥難堪。
陳麗聽到父親的話,哭不笑,冷笑道:“我怎麼敢為難他,從小到大,只有你要為難我,要不是我辛苦賺了點錢,找了乙個好婆婆,不知道被你欺負會是什麼滋味。 ”
雙方情緒激動,絲毫不肯讓步,會議不愉快地散了,但這件事情卻像一塊巨石壓在陳樹森的心上,如果不解決,他就很難移開視線。
不久之後,陳樹森向**求助,希望能說服陳麗在遺囑上簽字,經過社群主任和**記者的調解,陳麗決定退一步,把房子的一半讓給陳明。
不過陳書森還是不同意,她以為陳麗只是在找茬,畢竟她又不回鄉下生活,這半個房子她要幹什麼。
對此,陳立說道:“你要是不給我一分錢的財產,我也不會有半點怨言,畢竟你從小就偏心,我早就習慣了,但屬於我的權利,我絕對不會讓你安排,你沒有資格以如此強硬的態度為我做決定。 ”
陳樹森沒有退縮,他拍了拍桌子,指著陳麗吼道:“你的兩萬塊錢已經還給你了!做人就是講良心,你現在要逼你爸爸哥哥去死嗎?我養了你這麼多年!”
你借錢的時候,你不是說房子是給陳明的,原來的2萬元和現在的2萬元能是同乙個概念嗎?你說你還了,你還了如果你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更改你的名字,你就違反了法律。 ”
聽到陳黎的話,陳樹森頓時怒火中燒,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反駁,情緒激動地走到陳黎面前,一把抓住她的頭髮,砰的一聲砸在桌子上。
很快,陳麗的腦袋就被撞得一大片淤青,一旁的工作人員立刻上前一把抓住陳舒森,陳舒森一口鼻涕和眼淚,不停地喊著:“陳麗,你是個狼心腸的東西,以後要受懲罰的。 ”
過了十多分鐘,陳書森終於冷靜了下來,他再次走到陳立面前,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陳立,爸爸求求你了,你現在過得這麼好,這房子就交給你哥哥吧? ”
場面實在是難看,陳麗只能和父親一起跪在地上,但她還是告訴父親,房子是她的,她只能決定怎麼安排。
不過,陳樹森對這個安排並不滿意,他認為兒子一家在這棟房子裡住了很久,這期間所有的維修裝修費用都是由他們負責的。
最關鍵的是,他已經把原來的2萬塊錢還給了陳麗很多,所以陳樹森一直堅持陳麗不能給陳麗這套房子的一分錢。
溝通陷入死胡同,40年的父女關係走到了盡頭,最後,我只能選擇上法庭解決此事。
其實對於條件好的陳麗來說,這棟鄉下自建的房子並不重要,如果不是父親在背後悄悄給戶主改了名字,根本就不會有一連串的紛爭。
兒子陳明是殘疾人,陳樹森作為父親為他鋪路是正常的,但一旦乙個多孩子的家庭過度偏袒一方,難免會引發衝突。
而且,自從買下房子之後,住進去的人一直都是她的哥哥嫂子和父母,陳麗從來沒有抱怨過,也沒想過要什麼回報,這足以證明她不是乙個冷血的人。
但是,如果乙個人長期生活在父母的不公平待遇中,他的內心難免會失衡,他希望每一對父母都能成就一碗水,平等對待每乙個孩子,只有這樣,家庭才能永遠和睦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