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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12日(宣通三年12月25日),清帝國走到了盡頭。
這一天,距離末代皇帝溥儀的6歲生日只有5天。
代表清廷,是攝政王龍玉太后簽署了《清家優待條件》,頒布了《皇帝退位詔書》,並附有**臨時**。
玉龍太后是光緒帝的皇后,也是溥儀的姑姑。
王太后之所以選擇共和國,是因為她別無選擇。
她本來想堅持君主,卻被袁世凱講的故事嚇壞了。
袁世凱給她講了乙個多世紀前發生在法國的故事:波旁王朝的路易十六和皇后瑪麗·安托瓦內特因為堅持君主制而被砍頭。
許多年後,當溥儀在寫《我的前半生》時,他至今仍能回憶起這一幕。
這是發生在溥儀、龍宇和袁世凱之間的對話。
剛剛有記憶的溥儀,隱約記得乙個胖乎乎的老頭,一邊給太后講故事,一邊不停地擦眼淚。
溥儀不知道,法國在世界上還有一席之地。 在他後來的青年教育中,唯一陪伴他的外語書籍是《愛麗絲夢遊仙境》。
標題:“北京天壇”查爾斯·巴特利特,1921年,檀香山藝術博物館。
1.“宮禁”和“臨時居留”。
1913年2月22日,龍玉太后逝世於故宮。
距離她為清帝國敲響喪鐘,已經整整一年零10天了。
按照“清朝優惠條件”,溥儀在紫禁城還扮演著皇帝的角色,這份工作的年薪原定在400萬兩**,但隨著一年後新幣的發行,改成了400萬海。
清代一兩枚**超過37克,在**年間流通的《元大頭》中,一枚銀幣重26克6克,僅含89%。
結果,工作皇帝的年薪縮水了很多。
除了包裝食物,它實際上並不是包裝。
根據協議第三段,皇帝只是“暫時住在皇宮裡,將來搬到頤和園”。
“宮禁”的具體範圍不是整個紫禁城,而是僅限於乾清門以北至神武門以南。
這並沒有寫進條款,而是清室和***妥協的結果。
這個結果始於龍玉太后的葬禮。
日本學者繪製的紫禁城縮圖,《北京皇城的建築裝飾》,1905年,由東京帝國工業大學出版。
攝影 上世紀20年代從熱氣球上俯瞰紫禁城 來源:網路。
為悼念具有“讓國德行”的“女中堯順”,時任第一人的袁世凱下令於3月19日召開全國哀悼大會,在太和殿舉行為期三天的公開祭祀,降半旗哀悼。
出於保證交通和安全的考慮,他居然在葬禮過程中接管了紫禁城外的區域。
此後,清朝內政和內務省達成默契,將紫禁城包括三大殿堂內由***管理,以換取長期“臨時居留”。
“臨時居留”持續了12年,雙方的“默契”和“妥協”終於在1924年10月被打破。
23日,馮玉祥發動兵變。 兩周後,京城衛戍司令陸仲林率兵圍攻紫禁城,向清家宣布了攝政內閣對“清家優惠條件”的五項修改。
原條件第一段規定,皇帝退位後,保留尊稱,待遇外國君主,相當於共和主權國家存在乙個超級主權臣民,“孫清朝小朝廷”可以像平行世界一樣繼續運作。
修訂後的條款規定從1924年10月起永久廢除皇帝的頭銜。
這意味著,18歲的溥儀從此成為了法律意義上的普通公民。
11月5日,溥儀及其大臣、宦官、宮女被趕出宮。
下午3時許,溥儀夫婦在五輛車的護送下,從神武門出發,前往後海甘水橋附近的“太子酒府”。
此舉,同治皇帝的妃子,靜儀皇帝的妃子和舍里(1856-1932),將王勛的《博元郵報》和王仙志的《中秋郵報》帶出了紫禁城。
第二天,溥儀匆匆離開廟後,派人回陽心寺拿衣服,他的行李被神武門的警察檢查,從中發現了一本法律書——王羲之的《雪快清崗》,隨即被扣留。
裝裱為相簿“Sunny Post in Fast Snow”(區域性),收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
差不多兩個世紀前,他們的祖先乾隆皇帝,終於得到了王羲之、王迅、王顯志三件金人的名文,把它搬到了陽心宮的辛暖閣,刻著“三溪堂”,牌匾兩側,有一對書聯:
擁抱古今“,”心深駿昊”。
對此,三寶相告“再見”,再也沒有相聚。
2.“私有財產”和“公共財產”。
“三溪”的經歷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退位後,溥儀和周圍的老少們一直在想著再次轉正。
平行世界的維護和成為常客的夢想是非常現實的——他們需要錢。
宮內大量便於攜帶和出售的書畫、珍本等文物,自然成了他的秘密提款機。
根據1912年生效的“清家優惠條件”,清朝皇帝“辭職”後(條件中用了辭職,但不是直接退位——這個含糊不清的措辭也為小朝廷創造了生存空間),他自己和皇室的私有財產都得到了保護。
1924年生效的五項修正案中的最後一項還規定,“清家私有財產由清家充分享有,其全部公共財產歸***所有,作為特殊保護。 ”
那麼問題來了,溥儀祖宗和貴妃們收集的金人法文,以及北京、瀋陽、承德的宮殿建築,包括其中收藏的眾多文物,是屬於清朝私有財產還是公有財產?
事實上,自從“清朝小朝廷”存在以來,對上述問題的定義也越來越受到關注。
清內政政府為了維持自身運作,不斷抵押和古物,自帶派系多,尤其是北洋軍閥,其中許多與清廷關係曖昧。 因此,在前期,缺乏干預房屋行為的心理意願,也缺乏法律依據,更不用說回購古物的資金了。
到了1922年,無論是表面上的銀行抵押貸款,還是暗中“賞金”,清宮文物的丟失和損壞都達到了令人髮指的瘋狂。
當年3月,**報道清朝正在為溥儀的婚禮籌集資金,居然打算將文淵閣收藏的《四庫全書》賣給日本,引起學者和公眾的公憤,北大人民發出公開信,呼籲在紫禁城收藏書籍和古物**。
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文園館“四庫全書”的一部分。
台北故宮博物院“欽定圖書館四書簡明目錄”的一部分。
一波浪潮尚未消退,另一波浪潮已經入侵。
1923年6月26日晚,紫禁城建府宮又發生火災,數百間房屋中大量古物、金佛器、各國捐贈的珍寶被燒毀。
在這一系列令人痛心的事件之後,社會各界終於將清廷文物屬於“私有財產”還是“公共財產”的定義擺在了桌面上。
1924年5月3日,曹錕下令成立國有文物保全會員協會,馮玉祥等人與清朝代表一起,確定了一項基本原則:“我國代代相傳的一切,都歸國家所有,他們的黃金, 沒有歷史可言的銀器和寶物可以被視為私有制。
因此,“歷史性”被作為界定公私關係的重要標準。
以“三希望”為例,雖然曾經被清廷收藏,但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它們都屬於民族文化記憶,是清朝從中華文化的完整性中繼承下來的具體文物,所以應該屬於公共財產。
同樣,紫禁城本身建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年間,不姓愛心覺羅,也應屬於公有財產。
在此期間,“歷史性”原則被普遍接受,同時增加了“文化價值”的衡量標準。 ”
換言之,即使是清朝時期的文物,如果具有國家文化價值,也應該是公共財產。
這些討論逐漸形成了共識。
為故宮博物院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3、故宮博物院的成立。
溥儀出宮後,**頒布了《清朝善後委員會組織條例》,11月20日,“清後事後委員會”正式成立。
“清房善後委員會”由**和清朝雙方代表組成,李玉英被任命為會長,特聘吳志輝、張驥、莊雲寬三位名人為監事。
紫禁城文物清點工作也逐步啟動。
1925年7月31日,在檢查溥儀宿舍和陽心宮時,發現了溥儀的“懸賞普界名單”和“收據收據”。
這兩份檔案記錄了1922年7月13日至12月12日期間作為獎勵從宮中偷運出的溥儀中國物品、書畫和繪畫的原始清單。
溥儀的弟弟溥傑是他的中國同伴; 表妹蒲佳是他的英國同伴。
以上列表顯示,僅1922年的五個月時間裡,溥儀就利用蒲傑和蒲家的渠道伴誦,共計書畫1353件(包括1285卷和68冊冊),502封書信,210本古籍遺失在宮外。
他以“孫帝”的身份在紫禁城逗留的12年裡,從賞賜、老臣借用等各種名號中流出的文物,很難數清。
為防止和避免溥儀再入宮造成文物流失,“清房善後委員會”加快了故宮博物院的籌辦程序。
1925年9月29日,“清朝善後委員會”召開會議,通過了《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綱要》、《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
10月10日下午2點,故宮博物院開館儀式在乾清門舉行,中國最大的古代文化藝術博物館故宮博物院成立。
照片:40 年代德國商業航空公司飛行員 Jp.科斯特拍攝的紫禁城航拍照片。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皇宮第一次向公眾敞開大門了。
如果說“清朝善後委員會”可以算是故宮博物院的前身,那麼11年前成立的“古物欄”就是故宮博物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從西方引進的現代博物館和藝術展覽是如何在中國這片古老的土地上扎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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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台北故宮博物院文物詳解”系列文章的第二篇,部分文中資料摘自相關**,僅供學習交流之用,請勿隨意使用**及作任何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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