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培訓的公告給研究帶來了很大的啟發
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校外培訓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的公告。
完善法規
《條例》提煉了要點: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術課外培訓機構應當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學術課外培訓機構的教學、教學和研究人員應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非學歷培訓機構的教學、教學、研究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
幼兒園、中小學在職教師、教研人員不得從事校外培訓活動;
課外培訓應當安排在培訓地點中小學教學時間以外進行,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者寒暑假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歷培訓;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課外學外培訓,依法按最高指導價管理。
通過非營利法人、教師資格、職業資格等關鍵詞,雖然看起來規定還比較嚴格,但與去年10月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比,官方已經給出了非常積極的訊號。
《條例》的影響
思考法規背後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意義,大概分析了以下幾點:
官方認可:如《條例》所述,“正視合理的培訓需求”,因市場需求,官方給予正式“工作許可”,承認國家允許有條件發展教育培訓機構作為學校的有益補充,並“鼓勵在少年宮、科技館等場所開展課外培訓活動”。
規範行業:相較於“一刀切”帶來的痛點,集中監管是解決市場問題的根本途徑,以“非營利機構”為風向,以資質資質為保障,以引導價格為底線,助力行業進入標準化快車道。
刺激消費:K12需求和消費力被廣泛強調,如果這一調控落實,相當於剛性需求人群的直接標準消費,很可能直接帶動需求井噴,間接帶動社會金融全面復甦。
刺激就業:我國教育培訓行業企業數量約42萬家,全國教育培訓就業人數達數千萬人。
研究意義
行業潛力:與學校培養相比,研究自2013年《**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旅遊休閒大綱(2013-2020年)的通知》以來,率先提出“逐步實施中小學生科研旅遊”的思路,10多年來,頒布的政策有20項左右提及該領域的研究相關內容, 可以看出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關注和支援【近期我會整理相關政策資訊】。結合市場需求潛力和現階段的調研學習,整個行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期,將是未來幾年賽道的優質選擇。
前規範:科研是乙個自律性強的行業,從最初的自我發展,到協會聯盟的成立,再到各省市相關政策法規的出台,在該領域獨立形成了乙個比較完善的閉環。 在紅旗下誕生,在春風中成長,保持寬鬆的市場監管,實現能夠持續創新的生態環境,將保證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市場機會:如果落實學校培訓政策,在以K12為主要客戶群體的情況下,乙個行業的復甦將振興更大的市場,而對於研究從業者來說,B端和C端客戶都將呈指數級增長。 機遇與風險並存,可能會造成客戶選擇的轉移,如何把握這波市場紅利,從業者需要提前思考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