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與留用服務中心宣布了一項新的政策變化:如果國際學生在提交學歷認證申請後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將不再有機會補充材料或進行審查。 換句話說,這個資格是不會被認可的!
官方通知截圖)。
學歷認可
從2024年起,根據新的“不予受理通知”規定,國際學生在完成學歷認證後可能會面臨以下三種結果:
認證成功,成功獲得認證證書;
2.身份驗證暫時失敗,已收到暫不接受通知,但可以按照相關要求申請二次審查;
3.認證完全失敗,收到不予受理通知,這意味著無法進行審查。
不予受理
留存中心收到認證申請後,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申請人發放不予受理通知,並給出理由:
1)申請中學畢業證書及其他非大專教育水平證明檔案;(二)通過申請認證、參加外語培訓或者學習其他非學歷教育課程取得的結業證書(結業); (3)高階學者、訪問學者認證申請人的研究經歷和博士後研究證明; (四)申請認證的國家(地區)以外的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學校出具的預備證書; (五)申請承認外國榮譽稱號,以及沒有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六)申請各類外國執業資格證書認證; (七)申請認證的證書不屬於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其他情形; (八)申請人未通過身份認證; (九)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的; (十)申請人無故反覆提交認證申請的; (十一)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雜項
除了不予受理外,還有兩種情況,即認證結果為【認證成功】和【暫時不予受理】。
毋庸置疑,如果認證成功,如果暫時不被接受,申請人可以從認證結果出具之日起進行12個月內上傳相關材料並申請審核。 回顧只允許 1 個申請。看守所不收取審查費。 中心將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作出複審決定。 申請人對寄存中心複核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寄存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期間,除法院的裁定或判決外,不得變更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