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兩種型別: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的步驟:
1.申請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離婚冷靜期(它只適用於雙方同意離婚,不適用於訴訟離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沒有離婚協議,那麼訴訟離婚的步驟:
1.提出離婚:配偶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調解: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是的進行調解;
3.准予離婚: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准予離婚。
法院准予離婚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離婚應當准予: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反覆傳授的惡習;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2.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這些婚姻受到保護:
1.軍人婚姻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的同意,除非其中一名軍人有重大過錯。
2.女性懷孕保護: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屬於這種情況。
離婚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1)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不准離婚的案件:
江蘇一對夫妻育有一女。 一年後,該女子再次起訴離婚,並要求法院裁定孩子應由男子撫養,理由是該女子經常要上夜班,而該女子的母親體弱多病,因此該女子聲稱自己無力撫養孩子。
該男子聲稱,他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孩子在未離婚時一直由母親照顧,現在母親年紀太大,無法獨自照顧孩子,他拒絕撫養孩子。
法院聽說夫妻倆在撫養子女問題上推卸責任,嚴重違反婚姻家庭道德規範、公序良俗,直接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最終,法院裁定不准離婚,希望判決能讓雙方反省自己的行為,不推卸家庭責任,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妥善處理家庭矛盾。 即基於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的基本原則,法院不予批准原告的離婚請求
要求家務勞動賠償的離婚案件:
男方攻讀博士學位的五年期間,女方用婚前積蓄和工資撫養女兒,承擔家庭日常開支,承擔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務,於是女方提出家務補償10萬元的要求。
《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予賠償具體措施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
在婚姻期間,男方大部分時間都在完成學業,提公升自己,最終實現事業發展,這是女方在照顧孩子和家庭工作上付出更多時間和精力,提供家庭生活保障所獲得的。 現在雙方離婚了男方應向女方支付家務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額,根據男方在婚姻期間完成學業而獲得的自我發展空間和收入水平等綜合因素,女方要求10萬元的家務勞動賠償金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援。
離婚後可以拿回彩禮嗎?
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將於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按照習俗為締結婚姻而支付的彩禮。 彩禮的定義:人民法院審理彩禮糾紛案件,可以根據雙方當地民俗風情、支付目的、支付時間和方式、財產價值、支付方和收款人等因素確定彩禮的範圍。
在下列情況下支付的財產不是彩禮:
(一)婚約一方在節日、生日等具有特殊紀念意義的場合贈送的禮物或價值不高的現金禮物;(二)婚約一方為表達、增進感情而發生的消費支出; (三)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產。 2.禁止以結婚為名,以彩禮為名索取財物一方以結婚為藉口,以彩禮的名義勒索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登記結婚並同居時返還彩禮的條件: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離婚時一方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但同居時間較短、彩禮數額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同居時間長短、彩禮和嫁妝的實際使用情況等事實, 有沒有孩子懷上,以及雙方的過錯,並考慮當地習俗,決定是否返還彩禮和具體比例返還。判斷彩禮金額是否過高,可參照彩禮支付人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付人家庭經濟狀況等事實,並結合當地風土人情確定。4.未登記結婚但同居時返還彩禮的條件:未登記結婚但雙方已同居,一方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同居時間、彩禮的實際用途和嫁妝情況等事實, 是否有孩子,以及雙方的過錯,並考慮當地習俗,決定是否退還彩禮及退還的具體比例。本規定施行前審判已經終結的,當事人在規定施行後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規定。 附圖中的四個典型案例僅供參考,可以與法院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退還彩禮的判決進行比較: